1.發行主體不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3.保本能力不同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5.風險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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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原料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3.保本能力不同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5.風險性不同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
Ø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可再退回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
Ø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期收入,要看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必須准備承擔風險。
Ø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多樣,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
Ø第四,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大,市場價格越波動。
方法/步驟
>01
ü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
ü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02
ü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
ü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03
ü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
ü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04
ü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
ü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ü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05
ü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
ü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
ü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
ü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㈡ 發行股票與發行公司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不過,雖然同為有價證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也是極為明顯的。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籌資的性質不同。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證書,反映發行者與投資者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投資者是債權人,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列入發行者的負債;而股票是一種所有權證書,反映股票持有人與其所投資的企業之間所有權關系,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所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的資本(資產)。由於籌資性質不同,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不同。債券投資者不能參與發行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只能到期要求發行者還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和利潤分配,但不能從公司資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三)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四)價值的回歸性。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是指債券在到期時,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例如,對於貼現債券來說,其到期價值必然等於債券面值;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價值,必然等於面值加上應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股息支付情況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較低。而且從理論上講,一隻股票的價格可以是0到正無窮大之間的任意值。
(五)風險性不同。
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主要原因有兩個:
1、債券投資資金作為公司的債務,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期限還本付息。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成本,其償付在股票的股息、紅利之前;利息數額事先已經確定,企業無權擅自變更。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其股息和紅利屬於公司的利潤。因此,股息與紅利的多少事先無法確定,其數額不僅直接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
2、債券和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同樣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二者波動的程度不同。
一般來說,債券由於其償還期限固定,最終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場價格也相對穩定。股票價格的波動比債券要劇烈得多,其價格對各種「消息」極度敏感。不僅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引起股價的波動,而且宏觀經濟形勢、市場供求狀況、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也能引發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場價格漲落頻繁,變動幅度大。
㈢ 企業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有何不同,對於企業來說兩者最大的區別
首先,股票和債券的性質就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主權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它表示持股人在股份公司中擁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股票發行分為設立發行和增發新股,發行方法有公開發行、配股發行、私募發行,股票必須由證券機構來承銷。
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兵到期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是持券人擁有公司債權的憑證。
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債券累計發行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最近3年的利潤能支付債券一年利息!債券發行分為委託發行和自行發行!
希望採納
㈣ 發行債券好還是發行股票好
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不屬於間接籌資方式。直接籌資不需要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籌資的工具主要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
一,企業籌資的含義和動機: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採取適當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企業籌資的動機可分為四類:設立性籌資動機,擴張性籌資動機,償債性籌資動機和混合性籌資動機.
二,企業籌資的分類:
(1)按照資金的來源渠道不同,分為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
(2)按照是否通過金融機構,分為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
直接籌資不需要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籌資的工具主要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
間接籌資需要通過金融機構,典型的間接籌資是銀行借款.
(3)按照資金的取得方式不同,分為內源籌資和外源籌資
內源籌資:是指企業利用自身的儲蓄(折舊和留存收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
外源籌資: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閑置資金,是指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
(4)按照籌資的結果是否在資產負債表上得以反映,分為表內籌資和表外籌資
表內籌資是指可能直接引起資產負債表中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的籌資;
表外籌資是指不會引起資產負債表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的籌資.
(5)按照所籌資金使用期限的長短,分為短期資金籌集與長期資金籌集
籌資方式最基本的分類:權益資金籌集方式和負債資金籌集方式,其中負債分為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權益資金和長期負債稱為長期資金,短期負債稱為短期資金.
㈤ 企業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 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㈥ 為什麼說企業發行股票、發行債券是屬於直接籌資而不是間接籌資
從銀行貸款屬於間接融資方式。儲戶把錢借給銀行,銀行再借給資金需求方。
發行債券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向投資人融資,是直接融資。
㈦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企業債券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由於種種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資金,如擴大業務硯模,籌建新項目,兼並收購其他企業,以及彌補虧損等。在企業自有資金不能完全滿足其資金需求時,便需要向外部籌資。通常,企業對外籌資的渠道有三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 由於股票經常是溢價發行,故股票籌資的實際成本較低,而且籌集的資金不用償還,沒有債務負擔。但股票發行手續復雜,前期准備時間長,還要公布公司財務狀況,受到的制約較多。此外,增發股票還導致股權稀釋,影響到現有股東的利益和對公司的控制權。 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通常較為方便,能較快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信貸的期限一般較短,資金的使用范圍往往受到嚴格的限制,有時信貸還附有一定的附加條件。而且,在企業經營情況不佳時,銀行往往不願意提供貸款。 相對而言,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期限較長,資金使用自由,而且購買債券的投資者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從這一角度看,發行債券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股票籌資和向銀行借款的不足。因此,發行債券是許多企業非常願意選擇的籌資方式。但是,債券籌資也有其不足之處,主要是由於公司債券投資的風險性較大,發行成本一般高於銀行貸款,還本付息對公司構成較重的財務負擔。企業通常權衡這三種方式的利弊得失後、再選擇最恰當的形式籌集所需資金。
㈧ 為什麼我國企業股票發行對於債券拜託各位大神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額度管理和行政審批制度是在1992年經濟過熱背景下產生的,它對抑制地方經濟的過分擴張沖動、維護市場秩序、培育投資者和市場中介機構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給股票市場法制建設提供了必要的時間和空間[1](P33)。正是因為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對於中國經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政府一直把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及提高國有資本形成效率作為其首要政策目標,而實現該目標的手段顯然只能是帶有企業性質和產業政策導向的政府控制下的額度審批制。 國有銀行不良債權的巨額增加以及金融風險的迅速積累,要求國家改變國有壟斷產權形式的內部結構,在國有金融安排作為國有企業配套制度的性質並未發生改變,而相對重要性比過去大為提高的前提下,通過股票市場國有壟斷產權結構的設計,賦予股票市場與國有銀行的儲蓄動員以同樣的內涵,使股票市場成為國有金融壟斷制度的擴展和延伸,股票市場因此成為國有企業及地方政府與國家爭奪金融資源、新的國家壟斷產權的內部博弈場所,股票發行過程自然類似於信貸規模的分配,發行額度的分配在實質上成為國家對國有企業實施金融補貼或金融支持的一種新方式。這意味著國家需要對股票市場進行嚴格的控制,無論是地方政府或者國務院企業主管部門的初審,還是證券監管部門的復審,均要在國家股票發行額度計劃內進行。 一、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現狀 地方政府債券,是指以地方政府為發行主題的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已將近200年的歷史,其中美國和日本的地方政府債券無論在發行規模還是發行模式上都最具代表性。 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券一直受到抑制。在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現過短暫的地方政府債券,當時許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是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但到了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而且在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原因是地方政府承兌能力差、債務管理能力欠缺。地方政府債券的禁令一直保持到2009年。 但伴隨著經濟形式、體制因素的不斷變化和地方自製、財政分權改革的深入,學界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討論越來越多,要求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呼聲越發強烈。由美國次貸引起的金融危機,使中國經濟受到巨大影響,為應對金融危機,中國出台了很多政策,其中為了減緩中央政府的財政負擔,國家出台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09年首次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並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的可流通記賬式債券。 二、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必要性 (一)、拉動內需,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當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尚未見底,2009年將是我國經濟發展非常困難的一年。為擴大內需,2009年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較大規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國債資金主要用於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環境保護、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汶川大地震災後重建等。大規模的國債投資短時間內對經濟有巨大的拉動作用,但長期這種拉動作用是有限的,此時就應該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的作用。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調動資金,加快資金使用效率,帶動地區經濟增長,從而推動整個國家的經濟穩定增長。 (二)、減少中央財政壓力,完善地方政府財政職能 1994年以來,我國實行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對於中央政府來說,一方面要承擔國家機關運行、外交、科研,宏觀調控支出及國家直屬事業單位發展;另一方面,還要協調地方發展,財政壓力相當大。為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減緩中央財政壓力,地方政府應相應安排配套資金,根據實際情況擴大本級政府投資,政府投資資金來源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證券。分稅制的實施中,存在著地方稅體系不完善、缺乏主體稅種、有稅種無稅收或徵收成本偏高及地方稅的立法和管理許可權過於集中等問題 。多數地方財政入不敷出,沒有能力通過政府投資和擴大財政支出實現地方財政配置資源實現經濟增長的能力。因此,應該適當賦予地方發行職權的權利。 (三)、增加地方融資渠道,促進地方經濟增長 目前,國家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投資,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一方面可以改善地區的投資環境,引進投資,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可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有利於社會穩定。對基礎設施的投資資金來源,既有中央財政撥款,又得依靠地方政府財政支持。而地方政府面對巨大的投資資金,以地方財政收入是無法滿足的,要依靠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擴大資金來源。 (四)、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增加投資渠道 轉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運作還不夠規范,金融產品結構欠合理 ,形成了以國債為主,金融債和企業債比重較小的債券市場結構,這導致廣大居民的投資渠道過窄。在這種情況下,以政府信用為保證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不僅能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還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更廣闊的投資渠道。 三、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制度安排 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時,應該遵循償債能力原則、效益原則、對地方公債適用范圍限定的原則和以促進發展為目標,而不是以援助貧困為目標的原則。並應 制定相應的制度安排: (1)完善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為了避免發行地方政府發債所造成的債券市場紊亂,應該繼續深化分稅制的改革,實現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獨立。 (2)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保持安全性。地方政府債券比起國債,信用度相對缺乏,安全性不高,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地方政府濫用資金,建立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非常必要。可由國家計劃部門和財政部門及證監會共同負責我國地方債券的管理,保證其穩定發展。計劃部門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要求,把握資金的使用方向;財政部門則根據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確定地方債券發行總規模;證監會主要對地方債券的發行、流通和償還進行監管。 (3)完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以市場約束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根據發行地區的稅收能力和項目收益能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進行科學、嚴謹、動態的信用評估。同時地方政府應該進行信息披露,包括發行規模、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使用情況、財政收入狀況及項目收益性。這樣有利於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選擇,並對其進行監督,約束地方政府,達到資金有效使用。
㈨ 企業發行"債券"籌資跟"股票"籌資有何區別如何選擇
股票籌資就是讓別人來入股,賺錢以後大家分按比例分,籌來的錢不用還;債券籌資是借別人的錢,到期後還給人家本金和利息。當然區別還是很多的,比如在會計上,股屬於資產,債屬於負債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 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 。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 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 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 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 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 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 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 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 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 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 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 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 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 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 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可再退回 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期收入,要看公 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必須准備承擔風險。 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多樣,有公司內的,也有公 司外的;有經營性的,也有非經營性的;有經濟的,也有政治的;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的;等 等。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第四,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 大,市場價格越波動,就越有利於投機。投機有破壞性,但也加快了資本流動,加速了資本集 中,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社會總供給,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