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在會計上可轉換債券和公司債券所產生的利息應該從什麼科目上減去
如果企業是發行債券一方,則應當按照票面金額和票面利率每期計算實際支付的利息,用銀行存款支付,當然要減少銀行存款,同時增加財務費用-利息支出,如果利息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可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請參考借款費用准則)。另外,發行時支付的發行費用和溢折價,要採用實際利率法每期攤銷計入財務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資產成本),同時減少或增加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
如果企業是購買債券的一方,可轉換債券可以拆分成衍生工具(轉換權)和普通債權兩部分,也可以直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收到的利息直接增加銀行存款和投資收益。普通公司債券比較復雜,有三種可能的會計分類(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但收到的利息都是計入投資收益的,只是持有至到期投資需要把債券購買時的溢折價用實際利率法每期攤銷計入投資收益(損失就是借方了),同時減少或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㈡ 債券利息計入什麼科目,是沖減財務費用還是計
銀行存款利息沖減財務費用,而債券利息不沖減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收到利息時: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㈢ 債券利息計入什麼科目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債券投資而實現的利息收入,收到債券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貸:投資收益。
債券利息收入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債券投資而實現的利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的核算原則是債券利息收入應在債券實際持有期內逐日計提,並按債券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
賬務處理
逐日計提持有期債券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應將本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部轉入"本期收益"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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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在「應付債券」計算利息時會計分錄的問題
分期付息的債券: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應付利息
一次換本付息的債券: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其中,「應付債券——利息調整」這個科目可在借方或貸方,在借方表示溢價發行,貸方表示折價發行,若平價發行則沒有這個科目
拓展資料:
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它是企業籌集長期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發行債券的價格受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影響較大,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按面值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債券。
債券發行有面值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情況。企業應設置「應付債券」科目,並在該科目下設置「債券面值」、「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應計利息」等明細科目,核算應付債券發行、計提利息、還本付息等情況。
企業按面值發行債券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債券票面金額,貸記「應付債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額的,還應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對於按面值發行的債券,在每期採用票面利率計提利息時,應當按照與長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其中,對於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債券,其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對於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其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通過「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核算。應付債券按(實際利率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時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按照與長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
長期債券到期,企業支付債券本息時,借記「應付債券——面值」和「應付債券——應計利息」、「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參考鏈接:應付債券
㈤ 債券利息計入什麼科目
投資收益.國債利息收入不符合財務費用的涵義.不過最後要進行納稅調整.
㈥ 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分別屬於什麼類科目
1、一般企業的利息收入屬於損益類科目,在財務費用下核算;金融類企業利息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會計科目。
2、應收利息屬於資產類科目。
3、利息收入的後續處理(注意用負數列示):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貸:銀行存款
1、利息收要看是什麼經濟活動發生的利息收入。企業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財務費用。事業的利息收入計入其他收入。發行債券等利息支出側通過應計利息科目核算。
2、應收利息則是指企業因債權投資而應收取的一年內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況:1、企業購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在會計結算日,企業按規定所計提的應收款收利息;2、企業購入債券時實際支付款項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也是對分期付息債券而言的,不包括企業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應收的利息。
㈦ 發生的「借款利息」計入哪個科目
需要根據借款用途區別對待,具體如下:
1、屬於公司籌建期間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於生產經營開始當月一次轉入損益。
2、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
3、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按規定應予以資本化的,計入有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
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借款費用以及按規定不能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歸還長期借款時,借記「長期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7)債券的利息計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法律依據
利息收入的范圍
「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一、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的確認
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應照章納稅。對企業購買財政部發行公債的利息,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財稅字[1995]81號)
二、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存款利息的處理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購新股成功(中簽)投資者的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視為股票溢價發行收入處理,不並入公司利潤總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購無效(不中簽)投資者的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應並入公司的利潤總額,如數額較大,可在5年的期限內平均轉入,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
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者申購新股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如不能在申購成功和申購無效的投資者之間准確劃分,一律並入公司利潤總額,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財稅字[1997]13號)
三、鐵路債券的利息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征企業所得稅,但其他債券的利息應當納稅。因此,企業購買鐵路債券的利息所得,應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㈧ 未到付息期的債券利息計入哪個科目
已經到期的計入應收利息。未到期的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某公司2005年6月1日購入面值為1 000萬元的三年期債券,實際支付價款1100萬元,價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50萬元,未到付息期的債券利息20萬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0
---應計利息 20
--利息調整 30
應收利息 50
貸:銀行存款 1100
㈨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什麼科目
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會計分錄為:
一、購買時
借:長期債權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二、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收回本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債權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㈩ 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什麼科目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專得。
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屬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利息
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投資國債從國務院財政部門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以國債發行時約定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轉讓國債,應在國債轉讓收入確認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