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券的劃分有哪幾種
債券類型包括以下幾種:
記賬式債券: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債券。我國債券市場的債券以記賬式債券為主。如果投資者在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則必須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賬戶;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櫃台買賣債券,則必須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的櫃台系統開立賬戶。
國債:在我國,國債是指由國家財政部發行的,以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為主要目的的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財政部已發行尚未到期的記賬式國債余額為2.84萬億元。
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債券的形式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系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面上不印製票面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0.2%收取手續費。
央行票據: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3年)。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回籠基礎貨幣,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目前央行票據是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項重要工具,央行固定於每周二和周四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央行票據目前是我國債券市場上託管規模最大的一種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央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央行票據為3.39萬億元。
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在我國,企業債券泛指各種所有制企業發行的債券。在西方國家,由於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即公司債券,它包括的范圍較廣,如可轉換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一舉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可轉換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還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轉換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行權後債券注銷;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認股權和債權分開上市交易,認股權的行權不影響純債的存在。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前是公司債形式,轉換後相當於增發了股票,兼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一般的債券一樣,在轉換前投資者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但此時不具有股東的權利;當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取得顯著增長時,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人可以在約定期限內,按預定的轉換價格轉換成公司的股份,以分享公司業績增長帶來的收益。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純債部分與一般的債券完全一樣,認股權和一般的認股權證一樣,認股權行權相當於一次股票增發。
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時它們為改變資產負債結構或者用於某種特定用途,也有可能發行債券以增加資金來源。我國目前的金融債券種類非常多,包括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券、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證券公司債、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等。其中政策性銀行債發行規模最大,截至2007年2月底,三大政策性銀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金融債為2.31萬億元。
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無需擔保,憑借企業的信用發行,是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上唯一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債券。短期融資券是目前債券市場發行最頻繁的債券品種,截至2007年2月底,已發行尚未到期的短期融資券只數為224隻,在各債券品種中居首位;規模為0.25萬億元。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簡稱ABS)是指發起人把若干筆資產進行捆綁組合,構造一個資產池,然後將資產池出售給一家專門從事該項目基礎資產的購買並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特殊目標機構(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SPV以購買到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並委託發起人處置資產,資產處置形成的現金迴流用於向證券購買者支付證券本息。目前國內債券市場的資產支持證券主要是兩類,一類是以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為基礎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一類是以可產生穩定現金流的企業資產為支持發行的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② 債券主要分為
一
便捷的投資---儲蓄
直接目的:為獲得利息
分類。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兩大類。
①活期存款:A.優點:沒有存期和金額限制,可隨時存取,流動性強、靈活方便,適合個人日常生活待用資金的存儲。
B.缺點:作為投資方式,利率低,收益低。
②定期存款:A.優點:較活期利率高,儲戶收益也較高。
B.缺點:由於存期有限定,且不到期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因而流動性較差。
(2)風險來源:①是通貨膨脹情況下存款貶值的風險
②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而損失利息的風險
二、高風險高收益---股票
含義: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出具的股份憑證
股東的收入包括兩部分。
①一部分是股息和紅利收入。
②另一部分收入來源於股票價格上升帶來的差價。
作用:股票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對搞活資金融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籌措建設資金,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三、穩健的投資---債券。
(1)含義:債券債券是一種債務證書,即籌資者給投資者的債務憑證,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
約定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
(2)債券的分類。
目前在我國,根據發行者不同,債券主要分為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
四、規避風險的投資----保險
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類。
各種投資方式都有自己的特點。認清各種投資方式的利弊,才能更好地規避風險,使自己的資金保值增值。
你好
③ 按債券形態分類有哪些
按債券形態分類
按債券形態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和記帳專式債券。屬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
憑證式債券的形式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
記帳式債券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而是在電腦帳戶中作記錄。
④ 債券分為哪些類型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獲得債券呢
投資者帶身份證到證券公司開滬深交易賬戶就可以買賣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債券啦,也可以帶身份證到銀行櫃台購買,或者開通網銀自助購買。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券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債券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基本要素:1.票面價值;2.價格;3.償還期限。
債券的特徵:
債券作為一種債券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從投資者的角度看,債券具有以下四個特徵:1.償還性;2.流動性;3.安全性;4.收益性。
債券的類型:
對債券可以從各種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並且隨著人們對融通資金需要的多角化,不斷會有各種新的債券形式產生。目前,債券的類型大體有以下幾種。
一、按發行主體分類有:
1.政府債券;
2.金融債券;
3.公司債券;
4.國際債券。
二、按償還期限分類有:
1.短期債券;
2.中期債券;
3.長期債券;
4.永久債券。
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類有:
1.附息債券;
2.貼現債券,又稱貼水債券。
四、按債券的利率浮動與否分類有:
1.固定利率債券;
2.浮動利率債券。
五、按是否記名分類有:
1.記名債券;
2.不記名債券。
六、按有無抵押擔保分類有:
1.信用債券,也稱無擔保債券;
2.擔保債券。
七、按債券本金的償還方式分類有:
1.期滿償還債券;
2.期中償還債券;
3.延期償還債券。
⑤ 按照債券發行主體性質的不同,債券可以分為什麼
按照債券發行主體的性質不同,債券可以分為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
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費巨大的建設項目、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而利率較其他債券低,但一般高於相同期限的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金融債券:
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相比,違約風險較小。與此對應,其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企業債券:
由於企業主要以自身的經營利潤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企業債券是一種風險大的債券。與此相對應,企業債券的利率通常高於國債和金融債券。我國的債券中,有的可以上市交易,從而使相關債券具有較好的流通性。
⑥ 按債券的( )分類,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
正確答案:A
解析:債券依據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分類,具體為:①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以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②根據計息與付息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息票債券和貼現債券;③根據嵌入條款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可贖回債券、可回售債券、可轉換債券、通貨膨脹聯結債券和結構化債券等;④根據債券持有人收益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累進利率債券和免稅債券等;⑤根據償還期限的不同,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⑥根據交易方式的不同,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的交易品種進行細分;⑦根據幣種的不同,債券可分為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
⑦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你好,債券可依據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1)按發行主體分類:根版據發行主體的權不同,債券可以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
(2)按付息方式分類:根據債券發行條款中是否規定在約定期限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債券可分為零息債券、附息債券、息票累積債券三類。
(3)按債券形態分類:債券有不同的形式,根據債券券面形式可以分為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和記賬式債券。
⑧ 按發行主體區分,債券可分為什麼種類
債券的種類繁多,且隨著人們對融資和證券投資的需要又不斷創造出新的債券形式,在現今的金融市場上,債券的種類可按發行主體、發行區域、發行方式、期限長短、利息支付形式、有無擔保和是否記名等分為九大類。
1.按發行主體分類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三大類。第一類是由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政府債券,它的利息享受免稅待遇,其中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也稱公債或國庫券,其發行債券的目的都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或投資於大型建設項目;而由各級地方政府機構如市、縣、鎮等發行的債券就稱為地方政府債券,其發行目的主要是為地方建設籌集資金,因此都是一些期限較長的債券;在政府債券中還有一類稱為政府保證債券的,它主要是為一些市政項目及公共設施的建設籌集資金而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企業;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這些債券的發行均由政府擔保,但不享受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息免稅待遇。第二類是由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之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發行的目的一般是為了籌集長期資金,其利率也一般要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且持券者需要資金時可以隨時轉讓。第三類是公司債券,它是由非金融性質的企業發行的債券,其發行目的是為了籌集長期建設資金。一般都有特定用途。按有關規定,企業要發行債券必須先參加信用評級,級別達到一定標准才可發行。因為企業的資信水平比不上金融機構和政府,所以公司債券的風險相對較大,因而其利率一般也較高。
2.按發行的區域分類按發行的區域劃分,債券可分為國內能券和國際債券。國內債券,就是由本國的發行主體以本國貨幣為單位在國內金融市場上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則是本國的發行主體到別國或國際金融組織等以外國貨幣為單位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行的債券。如最近幾年我國的一些公司在日本或新加坡發行的債券都可稱為國際債券。由於國際債券屬於國家的對外負債,所以本國的企業如到國外發債事先需徵得政府主管部門的同意。
3.按期限長短分類根據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債券。一般的劃分標準是期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債券,期限在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而期限在1年到10年之間的為中期債券。
4.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類根據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債券一般分為附息債券、貼現債券和普通債券。附息債券是在它的券面上附有各期息票的中長期債券,息票的持有者可按其標明的時間期限到指定的地點按標明的利息額領取利息。息票通常以6個月為一期,由於它在到期時可獲取利息收入,息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因此它也可以流通、轉讓。貼現債券是在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將債券以低於面值的價格出售,在到期時持有者仍按面額領回本息,其票面價格與發行價之差即為利息;除此之外的就是普通債券,它按不低於面值的價格發行,持券者可按規定分期分批領取利息或到期後一次領回本息。
5.按發行方式分類按照是否公開發行,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機構批准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其發行對象是不限定的。這種債券由於發行對象是廣大的投資者,因而要求發行主體必須遵守信息公開制度,向投資者提供多種財務報表和資料,以保護投資者利益,防止欺詐行為的發生。私募債券是發行者向與其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為募集對象而發行的債券。該債券的發行范圍很小,其投資者大多數為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它不採用公開呈報制度,債券的轉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流動性較差,但其利率水平一般較公募債券要高。
6.按有無抵押擔保分類債券根據其有無抵押擔保,可以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亦稱無擔保債券,是僅憑債券發行者的信用而發行的、沒有抵押品作擔保的債券。一般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都為信用債券。少數信用良好的公司也可發行信用債券,但在發行時須簽訂信託契約,對發行者的有關行為進行約束限制,由受託的信託投資公司監督執行,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擔保債券指以抵押財產為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具體包括:以土地、房屋、機器、設備等不動產為抵押擔保品而發行的抵押公司債券、以公司的有價證券(股票和其他證券)為擔保品而發行的抵押信託債券和由第三者擔保償付本息的承保債券。當債券的發行人在債券到期而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債券持有者有權變賣抵押品來清償抵付或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7.按是否記名分類根據在券面上是否記名的不同情況,可以將債券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記名債券是指在券面上註明債權人姓名,同時在發行公司的帳簿上作同樣登記的債券。轉讓記名債券時,除要交付票券外,還要在債券上背書和在公司帳簿上更換債權人姓名。而無記名債券是指券面未註明債權人姓名,也不在公司帳簿上登記其姓名的債券。現在市面上流通的一般都是無記名債券。
8.按發行時間分類根據債券發行時間的先後,可以分為新發債券和既發債券。新發債券指的是新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都規定有招募日期。既發債券指的是已經發行並交付給投資者的債券。新發債券一經交付便成為既發債券。在證券交易部門既發債券隨時都可以購買,其購買價格就是當時的行市價格,且購買者還需支付手續費。
9.按是否可轉換來區分,債券又可分為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能按一定條件轉換為其他金融工具的債券,而不可轉換債券就是不能轉化為其他金融工具的債券。可轉換債券一般都是指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這種債券的持有者可按一定的條件根據自己的意願將持有的債券轉換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