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券發行,發行人應披露什麼信息
1.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申請材料目錄:
(1)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申請書(省屬企業直接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其他企業通過設區的市發展改革委申請);
(2)發行人近三年的財務資料;
(3)發行人投資項目批復文件復印件;
(4)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2.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材料目錄:
(1)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的本次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的文件;
(2)企業債券發行方案申請書;
(3)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4)發債資金投向的有關原始合法文件;
(5)經審計的發債主體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6)經審計的擔保人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7)企業債券發行章程;
(8)企業債券發行公告;
(9)承銷協議;
(10)承銷團協議並附承銷網點和承銷金額一覽表及承銷網點所在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的意見;
(11)擔保函;
(12)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報告;
(13)發債主體和擔保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4)法律意見書;
(15)各中介機構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16)其他必要文件,如發行公司債券的,需報送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17)本期債券發行有關機構聯系方式;
(18)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㈡ 企業債券用在企業信用報告體現嗎
會體現的,企業信用報告一般包含企業的基本情況信息、經營業務信息、財務信息、往來金融機構信息、公共記錄信息、綜合評述等。
其中的財務信息中主要記錄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主要財務比率,同時也會記錄企業的負債、擔保等信貸信息,對於財務數據異常的還會進行備注說明。
看ID方圓資信,我們是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專業為企業提供企業信用等級證書和企業信用報告,企業的信用問題都可以咨詢我們哦~
㈢ 發行金融債券,哪些情況需向銀行書面報告並說明原因
第五條一次足額發行或限額內分期發行金融債券,如果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在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備案文件時進行書面報告並說明原因:
(一)發行人業務、財務等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三)控制人變更;(四)發行人作出新的債券融資決定;(五)發行人變更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信用評級機構等專業機構;(六)是否分期發行、每期發行安排等金融債券發行方案變更;(七)其他可能影響投資人作出正確判斷的重大變化。
第六條金融債券發行方案一經公布不得隨意變更。若發生可能影響債券發行的重大事件而確需變更的,發行人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書面報告,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後方可變更發行方案,同時應對外公布變更原因及變更後的發行方案,並提示投資人查看。
第七條金融機構申請發行金融債券及發行前備案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的各項書面材料,應同時提交PDF 格式電子版文件光碟,其中主要財務數據、監管指標等還應提交EXCEL 格式電子版文件。
㈣ 債券發行完成後需要公告發行情況嗎
需要。
債券發行需要發行方公告最終發行結果,即認購人,認購情況等信息。
㈤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一般都需要通過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進行評級嗎
債券的發行一般都需要通過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進行評級,股票不需要。
㈥ 貸款之前一定要先打徵信報告嗎
貸款機構會在借款人授權的前提下自行查詢的,不需要自己列印。
㈦ 必須要徵信報告嗎
如果僅僅是查詢個人徵信報告,按照人行規定是不允許商業銀行查詢的,可憑本人身份證到當地人行查詢個人徵信報告,如果辦理信用卡或者個人貸款,可憑本人身份證查詢,但是報告不允許外流(不可帶走)。
㈧ 發行債券需要通過券商嗎
需要通過券商。
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1、基本條件。證券公司公開發行債券,除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外(參見本章第三節),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發行人最近1期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10億元;
(2)各項風險監控指標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3)最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運作機制及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適當的業務隔離和內部控制技術支持系統;
(5)資產未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除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前述第(2)-(6)項所規定的要求,且最近1期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5億元。
定向發行的債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合格投資者是指自行判斷具備投資債券的獨立分析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資者:
(1)依法設立的法人或投資組織;
(2)按照規定和章程可從事債券投資;
(3)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
2、募集資金的投向。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應當有確定的用途和相應的使用計劃及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用於禁止性的業務和行為。
3、不得再次發行的情形。根據《證券法》第十八條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3)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㈨ 貸款的時候需要那個個人徵信報告的嗎
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需要查詢申請人的徵信情況。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銀行,可通過招行嘗試申請貸款,由於各貸款項目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
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