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對資金總額的影響是否相同
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對資金總額的影響不相同。
可轉換債券行使權利後不會增加資金總額,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會增加資金總額。
『貳』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與一般可轉債(附認股權證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成本不同,兩者都有促進債券發行,降低債券利率的作用(附有認股權),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由於由債券和認股權證兩部分構成,因此發行成本高。
2.分離交易可轉債能夠實現二次融資。一般可轉債在轉化為股票時,不需要再支付購股款,資金是初始購買債券的成本,只實現一次融資。分離交易可轉債在行使認股權時,必須再繳納認股款。實現了二次融資。
3.認股決定因素不同。一般可轉債的認股數量,取決於可轉債的面值和轉股價,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主要取決於認股權的規定,與債券價值無關。
4.存續期不一致。一般可轉債認股權與債券存續期相同,但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權證存續期不超過債券存續期,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5.對發行企業的負債股權結構影響不同,一般可轉債執行認股後,減少發行企業負債,增加權益;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債券部分要繼續存在,直至償還。認股權行使將增加權益。
6.條件不一致。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
『叄』 權證與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
一個是權證,一個是債券,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標準定義
權證是一種有價證券,投資者付出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一特定期間(或特定時點)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證券。
權證的標的證券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也可以是基金,或者一攬子股票等等。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也就是可分離債券,是指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
持有這種債券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在約定日期內按上面約定的執行價格來購買公司股票。(如果公司股票比約定的價格大漲了,那麼無疑行權可以大賺。)也可以選擇不執行,那也就是相當於一般的公司債券了。
相同之處就是,都是花一定代價然後獲得了將來的某種權利。
你可以自己去找本證券的書來看下哈,上面會講的比較詳細。我現在身邊沒書,也說不具體
『肆』 附權益權證債券的介紹
附權益權證債券是一種期權類金融衍生產品。
『伍』 下列關於附認股權證債券的說法中,錯誤的有( )。
A,B,D
認股權證籌資的主要優點是可以降低相應債券的利率,所以附認股權證債券的籌資成本低於公
司直接發行債券的成本,而公司直接發行債券的成本是低於普通股籌資的成本的,所以選項A的說法錯誤;每張認股權證的價值等於附認股權證債券的發行價格減去
純債券價值的差額再除以每張債券附送的認股權證張數,所以選項B
的說法錯誤;發行附有認股權證的債券,是以潛在的股權稀釋為代價換取較低的利息,所以選項D的說法錯誤。
『陸』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又稱可分離債券,附認股權證公司債,附認股權債券,來自英文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簡稱WBs)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 從海外市場的有關實踐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可以分為「分離型」與「非分離型」,和「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 其中,「分離型」指認股權憑證與公司債券可以分開,單獨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買賣;「非分離型」指認股權無法與公司債券分開,兩者存續期限一致,同時流通轉讓,自發行至交易均合二為一,不得分開轉讓。非分離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近似於可轉債。 「現金匯入型」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利時,必須再拿出現金來認購股票;「抵繳型」則指公司債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如現行可轉換公司債的方式。把「分離型」、「非分離型」與「現金匯入型」、「抵繳型」進行組合,我們可以得到不同的產品類型。 追問: 謝謝 這些我都知道 回答: 從貨種角度來看,我國港口運輸干散貨、 集裝箱 、液體散貨、 件雜貨 和滾裝汽車五大貨類中,干散貨所佔比例最高,一般在55%以上,集裝箱在近幾年的快速發展下超越其他貨類排在第二位所佔比例在 15%左右。各貨種競爭特點不同,比較顯著的是集裝箱和干散貨之間的區別: 集裝箱運輸 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港口的集疏運條件、港口設施、航班密度、航線覆蓋范圍等,由於國際班輪公司為 降低成本 在同一經濟區一般只選擇一個港口作為該區域的干線港,因此集裝箱業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較為激烈,而 競爭優勢 一旦確定則會相對穩定;大宗干散貨與集裝箱相 比附 加值較低,貨主主要考慮的是 運輸成本 及內陸運距,而港口在地理位置的選擇上基本處於被動地位,因此大宗散貨的中轉服務相比集裝箱中轉服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程度較低。
『柒』 什麼是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一種附有認購該公司股票權利的債券。這種債券的回購買者可以答按預先規定的條件在公司發行股票時享有優先購買權。預先規定的條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購買價格、認購比例和認購期間。按照附認股權和債券本身能否分開來劃分,這種債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可分離型,即債券與認股權可以分離,可獨立轉讓,即可分離交易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另一種是非分離型,即不能把認股權證從債券上分離,認股權不能成為獨立買賣的對象。按照行使認股權的方式,可以分為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現金匯入型是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時,必須以現金認購股票;抵繳型是指公司債券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
『捌』 什麼是附權證的可分離公司債券
附權證的可分離公司債券
與可轉換債券之間存在以下區別:
1、權利載體不同
可轉換債券的權利載體是債券本
身,因此,債券持有人即轉股權所有
人;而附權證債券的權利載體是權證,
在可分離交易的情況下,權證持有人可
能與債券持有人相分離,債券持有人擁
有的是單純的公司債券,不具有轉股權。
2、行權方式不同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在行使權力時,將債券按規定的轉換比例轉換為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將不復存在;而附權證債券發行後,權證持有人將按照權證規定的認股價格以現金認購標的股票,對債券不產生直接影響。
3、權利內容不同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的轉股權有效期通常等於債券期限,債券發行條款中可以規定若干修正轉股價格的條款;而附權證債券的權證有效期通常不等於債券期限,只有在正股除權除息時才調整行權價格和行權比例。
『玖』 附認股權證債券的計算問題
當然是以5年時間計算認股權證價值為淮。這一類型的可轉債俗稱叫做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就是把傳統的可轉債當中的嵌入期權部分從可轉債中分離出來,形成純債部分和權證部分,純債部分在分離後是不具有轉股性質,權證部分具有認購股票性質但不具有債券的債務權利。一般這類的債券的認股權證的存續期要短於債券的存續期,最簡單你可以看一下現在還在交易的分離債純債部分就知道了,上交所的證券代碼是1260開頭的債券就是這一類分離債純債部分,那些權證部分則由於存續時間一般就是兩年,早就到期行權認購股票或不行權作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