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第一、第二抵押債券
可加抵押,又稱「開放式擔保」,當同一項抵押品價值很大時,將抵押品評估價值後分為若干次抵押,有關的抵押權按登記的先後次序分為一級抵押權、二級抵押權……在處理抵押品清償債務時,要依次先償還高一級抵押權的債務。因此,抵押權級次越靠後,其風險越大。
2. 什麼是一般抵押債券和證券信用抵押債券
簡單的說 抵押債卷需要用實物等物品抵押 入房地產等
這是應為這種債卷發行方沒有強大的實力和信譽讓他人相信
信用抵押則相反 如國債啊 政府債 買了就有效益 安全可靠就無需抵押物了
3. 關於抵押支持債券
若是我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車輛(全新非營運小汽車)做抵押申請;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4. 請問抵押權是高於債券的吧
照我的理解是這樣:
同一債券被多次抵押給不同的人,同時都進行了相關登記,抵押權設立。
按照這種情況,如果屆時不能償債,各抵押權人按抵押權設立時間順序就債券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受償。
對抵押權人順序利益的保護,相對於一般債權而言,抵押權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債券持有人對應的是一般債權,其優先順序低於抵押權。
5. 什麼叫第二順位抵押權變成第一順位抵押權
第二順位抵押權變成第一順位抵押權意思是:指在第一個抵押權人抵押的情況下,原抵押物抵押給第二個抵押權人,第二次就叫第二順位抵押,所謂順位,就是第二個抵押權人的權利在第一個之後。
抵押權的順位,又稱抵押權的順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權的順序為抵押人相互之間的關系,為抵押權在實現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現,也是抵押權制度中的重要問題之一。就同一個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之間的相互關系。
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券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5)第一抵押權債券擴展閱讀:
《擔保法》第35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餘額部分。依據該規定,同一不動產上可以設立多個抵押權,只要不超出作為抵押物的不動產的價值。
《實施細則》第67條規定,同一不動產上設立多個抵押權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受理時間的先後順序依次辦理登記,並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當事人對抵押權順位另有約定的,從其規定辦理登記。
6. 關於第一題續債券和抵押債券,解釋下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
商票抵押,應該是指商業票據抵押融資,商業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目前中國商票抵押一般只接受銀行承兌匯票,因為銀行承兌匯票的違約風險比較低。比如說在你去銀行申請貸款時,你可以以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抵押進行貸款,如果你不能按期償還此筆貸款,銀行就可以獲得此商業票據,從商業票據中獲得補償。本質上相當於貼現行為,只不過貼現行為所有權發生了轉移,而商票抵押是質權行為,只是使用權發生了轉移,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轉移。應該是這樣的,你可以再參考一下別人的建議。
7. 什麼是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為了保證債券的還本付息,以土地、設備、房屋等不動產作為抵押品所發行的債券。如果發行人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債券持有人則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抵償。
8. 第二順位抵押權人的債權到期時間如果比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債權的到期時間早,該如何實現抵押權
可以起訴,要求實現抵押權,然後在實現抵押權過程中將第一順位抵押權人的權利提存後在剩餘部分實現自己的抵押權。
如果訴訟確權後,申請執行,並申請查封抵押物。按執行司法解釋,先查封法院有處置權,但處置後的款項應由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的規定,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據此可知,擔保人丙在乙放棄權利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免除。
(8)第一抵押權債券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因此,只要與債權人協商一致,債權人願意作為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通過提交申請書,雙方身份證明、權屬證書、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關資料,登記機構即可辦理二次抵押。
所以不需要徵得同意,但一般登記機構要告知現在辦理抵押的債權人,他現在只能作為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另外,第二抵押權登記機構很少辦。
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券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9. 什麼是抵押債券,抵押債券有哪些種類
隨著互聯網行業的迅速發展,人們關注科技和金融問題越來越多,而引起大家關注的其中之一的抵押債券也是深受大家的熱議,那麼,今天就由匯商所小編來為大傢具體介紹何為抵押債券?抵押債券包括哪些?
通俗的來說,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
而具體來說的話,那些以不動產如房屋等作為擔保品,稱為不動產抵押債券;以動產如適銷商品等作為提供品的,稱為動產抵押債券;以有價證券如股票及其他債券作為擔保品的,稱為證券信託債券。一旦債券發行人違約,信託人就可將擔保品變賣處置,以保證債權人的優先求償權。
抵押債券的具體分類如下:
1、限額抵押,又稱「封閉式擔保」。一項抵押品只限於一次發行的債券,不允許再用作發行同一等級債券的抵押。
封閉式擔保指企業不得發行索償權順序先於等於現行債券且利用相同抵押品的債券,但是,允許利用相同抵押品發行索償權順序低的債券,這樣,首先發行的債券稱為第一抵押債券或高級抵押債券,第二批發行的債券稱為第二抵押債券或低級抵押債券。
在發行企業不履行債券義務時,第二抵押債券持有人必須等用沒收抵押品的售得價款清償第一抵押債券持有人的全部債務後,若有剩餘額才能得到本息清償。從而第二抵押債券的風險大於第一抵押債券,第二抵押債券的利率亦大於第一抵押債券,較高的利率是作為對風險的補償。
2、可加抵押,又稱「開放式擔保」, 開放式擔保是指不限制將同一資產再用作新發行債券的擔保物,這樣,在發行公司不能履行清償義務而出售擔保物時,其售價款應用來清償全部已發行擔保債券的本息。
若不能足額清償,則按比例清償。當同一項抵押品價值很大時,將抵押品評估價值後分為若干次抵押,有關的抵押權按登記的先後次序分為一級抵押權、二級抵押權……在處理抵押品清償債務時,要依次先償還高一級抵押權的債務。因此,抵押權級次越靠後,其風險越大。
以上匯商所小編為大家介紹了何為抵押債券的具體內容,並且從限額抵押和可加抵押兩方面對抵押債券包括哪些的問題作出了合理的解釋,僅供大家參考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