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權債務管理辦法有哪些
1、應收及預付款,是公司發生產品銷售,勞務供應等經濟活動,以及公司因為將要發生外購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等經濟業務,而預付供貨單位和提供勞務單位的款項,根據有關資料按購買單位或供貨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其他應收款是類似備用金、租金、各種賠款、罰款以及向職工墊付的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按經濟業務各項類別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為了落實責任,便於款項的催收,在供貨單位或經濟事項後加註經辦人。
3、應付及預收款項是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材料商品采購以及勞務等經濟業務,是在產品交貨、工程完工驗收、勞務提供之前,預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項,該款項按供應單位或客戶名稱設置明細科目。
4、其他應付款是公司應付、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該款項應按事項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
在進行應收及預付款項的會計核算和管理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1、按實際發生額進帳。
2、及時清算、催收各種款項。
3、定期(按月或季)與應收及預付款項單位(債務人)進行核對,發生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年終應填制對帳單,由債務人書面確認。
4、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款項根據壞帳確認的條件轉作壞帳損失。壞帳的確認條件:
①債務人死亡,既沒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
②因債務人破產,依照民事訴訟法,清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
③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已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會或董事授權報經稅務等有關部門審批。
『貳』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介紹
為了加強對企業債券的管理,引導資金的合理流向,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國務院在1987年版3月27日發權布了《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隨著企業債券市場規模的擴大,國務院於1993年8月2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121號令發布施行了《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個條例發布後,原發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叄』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其他信息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修訂已列入國務院2006年重點立法項目。據消息人士指出,《條例》修改以後,企業債發行將脫下計劃外衣,發行價和利率的確定會向市場化方向邁進。同時,企業債券發行將由審批制改為核准制,企業發債的門檻也將降低。修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將取代1993年國務院發布的原《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肆』 對《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中,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如何理解
有關於定期存款的事項:
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提前支取的必須持存單和存款人的身回份證明辦答理;
代儲戶支取的,代支取人還必須持有其身份證明,其利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取款人還需在支付的憑單上簽具支取人姓名;
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可以根據需要辦理部分提前支取,驗證手續不變,其利率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結付,留存部分按原存日期、原訂利率到期支取時結付;
整存整取定期儲蓄每張存單只有一次可實行部分提前支取,已辦理部分提前支取的,儲蓄機構在已支付的存款單及留存部分新開的存款單上均註明」部分提前支取「字樣。(2011年3月1日後,在銀行的整存整取存款,不管是之前存的還是之後存的,可以無限次部分提取,不再限定一次)。
『伍』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管理,規范可轉換公回司債券的發行答、上市、轉換股份及其相關活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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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概述
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加強對中央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中央企業債券發行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製定《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並及時反映工作中有關情況和問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四月三日
『柒』 國務院《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為什麼
您好!上限是銀行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0.4倍。
為防止投機行為的發生。內
舉個例子,如果某公司容發行的企業債券年利率為8%,而當年銀行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和定期貸款利率分別為2%和5%,如果A是一個名理性投資者的話,他就會從銀行貸款再購買該公司的企業債券從而賺取利率差價3%(8%-5%)。
該條規定也是給第十九條規定做准備的,第十九條中有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銀行貸款購買企業債券。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捌』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第121號
現發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國務院發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玖』 新《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出台了嗎
沒有,還是199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