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與一般可轉債(附認股權證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成本不同,兩者都有促進債券發行,降低債券利率的作用(附有認股權),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由於由債券和認股權證兩部分構成,因此發行成本高。
2.分離交易可轉債能夠實現二次融資。一般可轉債在轉化為股票時,不需要再支付購股款,資金是初始購買債券的成本,只實現一次融資。分離交易可轉債在行使認股權時,必須再繳納認股款。實現了二次融資。
3.認股決定因素不同。一般可轉債的認股數量,取決於可轉債的面值和轉股價,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主要取決於認股權的規定,與債券價值無關。
4.存續期不一致。一般可轉債認股權與債券存續期相同,但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權證存續期不超過債券存續期,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5.對發行企業的負債股權結構影響不同,一般可轉債執行認股後,減少發行企業負債,增加權益;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債券部分要繼續存在,直至償還。認股權行使將增加權益。
6.條件不一致。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
⑵ 附認股權證債券的計算問題
當然是以5年時間計算認股權證價值為淮。這一類型的可轉債俗稱叫做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就是把傳統的可轉債當中的嵌入期權部分從可轉債中分離出來,形成純債部分和權證部分,純債部分在分離後是不具有轉股性質,權證部分具有認購股票性質但不具有債券的債務權利。一般這類的債券的認股權證的存續期要短於債券的存續期,最簡單你可以看一下現在還在交易的分離債純債部分就知道了,上交所的證券代碼是1260開頭的債券就是這一類分離債純債部分,那些權證部分則由於存續時間一般就是兩年,早就到期行權認購股票或不行權作廢了。
⑶ 什麼是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一種附有認購該公司股票權利的債券。這種債券的回購買者可以答按預先規定的條件在公司發行股票時享有優先購買權。預先規定的條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購買價格、認購比例和認購期間。按照附認股權和債券本身能否分開來劃分,這種債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可分離型,即債券與認股權可以分離,可獨立轉讓,即可分離交易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另一種是非分離型,即不能把認股權證從債券上分離,認股權不能成為獨立買賣的對象。按照行使認股權的方式,可以分為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現金匯入型是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時,必須以現金認購股票;抵繳型是指公司債券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
⑷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又稱可分離債券,附認股權證公司債,附認股權債券,來自英文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簡稱WBs)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 從海外市場的有關實踐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可以分為「分離型」與「非分離型」,和「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 其中,「分離型」指認股權憑證與公司債券可以分開,單獨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買賣;「非分離型」指認股權無法與公司債券分開,兩者存續期限一致,同時流通轉讓,自發行至交易均合二為一,不得分開轉讓。非分離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近似於可轉債。 「現金匯入型」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利時,必須再拿出現金來認購股票;「抵繳型」則指公司債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如現行可轉換公司債的方式。把「分離型」、「非分離型」與「現金匯入型」、「抵繳型」進行組合,我們可以得到不同的產品類型。 追問: 謝謝 這些我都知道 回答: 從貨種角度來看,我國港口運輸干散貨、 集裝箱 、液體散貨、 件雜貨 和滾裝汽車五大貨類中,干散貨所佔比例最高,一般在55%以上,集裝箱在近幾年的快速發展下超越其他貨類排在第二位所佔比例在 15%左右。各貨種競爭特點不同,比較顯著的是集裝箱和干散貨之間的區別: 集裝箱運輸 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港口的集疏運條件、港口設施、航班密度、航線覆蓋范圍等,由於國際班輪公司為 降低成本 在同一經濟區一般只選擇一個港口作為該區域的干線港,因此集裝箱業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較為激烈,而 競爭優勢 一旦確定則會相對穩定;大宗干散貨與集裝箱相 比附 加值較低,貨主主要考慮的是 運輸成本 及內陸運距,而港口在地理位置的選擇上基本處於被動地位,因此大宗散貨的中轉服務相比集裝箱中轉服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程度較低。
⑸ 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區別是什麼
前者是為了增加債券吸引力,在發行債券的同時無償贈與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該認股權通常體現為權證,會和債券同時在同一交易所分離上市交易,持有。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而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屬於附認股權證公司債的范圍。
⑹ 簡述認股權證的含義及其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公司債券是股份制公司發行的一種債務契約,公司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並按事先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債券主要有以下幾類:
(1)按是否記名可分為:1.記名公司債券,即在券面上登記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憑印鑒領取,轉讓時必須背書並到債券發行公司登記的公司債券。2.不記名公司債券,即券面上不需載明持有人姓名,還本付息及流通轉讓僅以債券為憑,不需登記。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可分為:1.參加公司債券,指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2.非參加公司債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分為:1.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發行者可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2.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只能依次到期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
(4)按發行債券的目的可分為:1.普通公司債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為特徵的公司債券。這是公司債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於為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提供資金來源。2.改組公司債券,是為清理公司債務而發行的債券,也稱為以新換舊債券。3.利息公司債券,也稱為調整公司債券,是指面臨債務信用危機的公司經債權人同意而發行的較低利率的新債券,用以換回原來發行的較高利率債券。4.延期公司債券,指公司在已發行債券到期無力支付,又不能發新債還舊債的情況下,在徵得債權人同意後可延長償還期限的公司債券。
(5)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分為:1.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在一些公司債券的發行中,發行人給予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選擇權)、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和可退還公司債券(附有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前可將其回售給發行人的選擇權)。2.未附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即債券發行人未給予持有人上述選擇權的公司債券。
⑺ 附帶認股權證的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是一回事嗎
前者是為了增加債券吸引力,在發行債券的同時無償贈與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認股權內,該認股權通容常體現為權證,會和債券同時在同一交易所分離上市交易,持有該權證可以以一定價格要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上市公司的股票。
可轉債即上市公司發行可以以一定價格或比例在一定時期轉換成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的債券,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等,但通常是轉換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