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可贖回債券,為什麼溢價債券極易被贖回,而折價債券一般不會被贖回
這個問題要回答必須要從多方面來說才能說得清楚:
第一,債券一般發行方式是採用固定票面利率(通稱固息債)或浮動利率(這個浮動利率會有一個參照某一個市場利率變化作為參照基準)加上一定數量的基本利差(通稱浮息債)且採用平價發行方式發行(貼現債除外),平價發行就是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利率等於債券若定利率方式情況下,債券發行價格等於債券的面值的平價方式發行。
第二,債券的價格和利率是呈反比性質的(浮息債的債券價格都有類似情況,只是反映在浮息債與固息債對利率變化影響債券價格變化的利率敏感度不同),也就是說在債券自身條件相同下,市場利率出現變動,市場利率越高,債券價格越低。債券在市場交易中會有折價的情況出現,原因是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利率,導致債券價格呈折價狀態,而相反的是債券在市場交易中會有溢價的情況出現,原因就是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的利率,導致債券價格呈現溢價狀態。
第三,影響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的利率會有多方面的,第一種是整體市場對債券的風險回報利率,一般是指與存款或貸款利率相關的利率,第二種是該債券發行方的信用評級,該債券發行方的信用評級的信用度高低會影響市場對該債券的利率要求,一般不同信用評級的債券存在一定的利率基點差,且這利率基點差也會隨市場風險需求度的變化而變化。
最後,經過上面的解釋可以不難看出一個結論,折價債券一般不會被贖回的最主要原因是市場對該債券要求的利率要比債券自身的票面利率要高,對債券發行方來說,想打算通過贖回舊債借新債,這明顯是一個不劃算的方法,而對於溢價債券來說情況就不同了,若債券發者行通過計算再發行債券的利率加上相關的發行與贖回成本比舊債的利率成本要低出一定的空間時,債券發行方就會有贖回舊債借新債的可能,故此溢價債券極易被贖回。
2. 如果可贖回債券的利率上升了,債券價格就下降了,持有人不就虧損了嗎
如果不做市,債券利率上升,持有到期投資者當讓獲利多了,不會虧損的。如果做市要投資者要承受債券價格變動的風險。
3. 兩種債券的息票利率和到期日都一樣,一種可以贖回,一種不可以,哪種債券的價格高,為什麼
不可贖回的高
因為可贖回債券對企業來說是一種止損的保障,表明該債券前景看好,升值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債券升值到一個價格,企業就可以贖回,而投資者就不可以得到以後債券繼續升值的可能收益了,而不可贖回債券則不同,無論債券升值到什麼價格投資者都可以得到價差的收益
所以,可贖回債券要為這種對投資者而言可能存在的損失做出補償,價格就會比較低
4. 贖回條款怎麼影響債券價格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一般版而言權,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收益率。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預期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5.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
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與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區別
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內,即發行容者司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
不可提前贖問公司債券,即只能一次到期還本忖息的公司債券。
提前回售和提前贖回類似,不過它是指投資者擁有將持有一段時間的債券提前回售給債券發行機構的權利。提前回售賦予投資者的權利和提前贖回賦予發行機構的權利相同,都是在持有一段時間之後償還本金。債券發行後,如果銀行利率大幅上調,持券人可以選擇將所持有的債券賣給相關發行機構。隨後他們可以用這筆錢投資更高收益的產品。當然,投資者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可提前回售的債券收益率往往比同等債券要低。
6. 可贖回債券的贖回溢價為什麼說市場利率越低,贖回溢價越高呢
因為可贖回具有股權和債權雙重屬性,公司用低利率來融資,所以利息降低,債權人收益降低,要求高溢價回購
7. 為什麼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較高於普通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在市場利率跌來至比可贖回債券源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贖回價格一開始可能高於債券面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與債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開始就與面值相等。
8. 如果利率上升,可贖回債券和普通債券,誰的價格下降更多呢為什麼求解答~~多謝!
普通債券下降更多。
1、可贖回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在於:前者附有一項債券發行人的單方面選擇權——可提前還債,這對債券持有者來說,其實是一種傷害(或者說,權利損失)。因此,若其他條件相同,可贖回債券的發行人需要設定更高的票面利息率,以向債券持有者購買這項額外的權利。
2、當利率上升,很顯然,債券發行人會傾向於不行使贖回權,換句話說,債券所附的「贖回權」對債券持有者的傷害力降低了,但票面利息率是不變的,因此,再換句話說,債券持有人獲得了「超額的補償」。這種「超額補償」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利率上升帶來的收益率下降,因此其價格下降幅度應小於普通債券。
9. 可贖回債券和不可贖回債券價格之間的關系
正確答案為:Y選項 答案解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