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債券資本
混合資本債券是針對巴塞爾資本協議對於混合(債務、股權)資本工具的要求而設計的一種債專券形式屬,所募資金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作為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重要金融工具,混合資本債券在國際上已普遍為各銀行採用。鑒於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所面臨的資本金不足以及補充渠道有限的現狀,混合資本債券的推出將極大地緩解這些銀行的「燃眉之急」。
與我國銀行此前發行的次級債相比,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較高的資本屬性,當銀行倒閉或清算時,其清償順序列於次級債之後,先於股權資本。此外,混合資本債券在期限、利息遞延、吸收損失等方面具有許多特徵,如債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內不得贖回,10年後銀行有一次贖回權,但需得到監管部門的批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發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遞延的利息將根據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等。自然,商業銀行也將為混合資本債券的特殊條款獲得的便利支付相應的對價。此外,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可轉換債券、長期次級債務和混合資本債券等在內的附屬資本總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100%,其中次級債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另據悉,由於混合資本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和交易須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
㈡ 什麼是混合資本債券要通俗的解釋 不要復制的書面語言
主要是銀行發行抄的債券,目的是補充銀行資本,期限較長。為什麼叫混合資本?是因為發行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這樣就有了股票的屬性,而不只是債券了。債券如果延期支付那就構成違約,而混合資本債券則不構成違約,這是和一般債券的最大區別。
㈢ 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的清償順序
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清償順序位於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㈣ 金融債券包括次級債券和混合資本債券嗎
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金融債券的一種。
相對於商業銀行次級債券而言,金融債券的發行人不限於商業銀行,而是包括所有金融機構,其所募資金用途也較為廣泛,而不僅限於補充附屬資本。
㈤ 混合資本債券的期限一般不低於多長
債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內不得贖回,10年後銀行有一次贖回權,但需得到監管內部門的批准;在某些特定容情況下(到期前,如果發行人核心資本充足率低於4%,發行人可以申請延期付息),發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遞延的利息將根據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等。自然,商業銀行也將為混合資本債券的特殊條款獲得的便利支付相應的對價。此外,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可轉換債券、長期次級債務和混合資本債券等在內的附屬資本總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100%,其中次級債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混合資本債券屬於混合型證券(Hybrid Securities),是針對巴塞爾協議對於混合資本工具的要求而設計的一種債券形式,所募資金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商業銀行可通過發行一定額度的混合資本債券,填補現有附屬資本不足核心資本100%的差額部分。巴塞爾協議按照資本質量及彌補損失的能力,將商業銀行的資本劃分為一級資本、二級資本和三級資本,其中二級資本又可以分為低二級資本和高二級資本。混合資本債(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屬於二級資本中的高二級資本。
㈥ 混合資本債券與長期次級債務有哪些區別
一、利息遞延:在約定情況下,混合資本債券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二、暫停索償權:債券到期時,若出現約定情況,發行人可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利息。現已發行的長期次級債務不具備上述特徵,因而無法為商業銀行在虧損或出現流動性危機時的持續營運提供支持;
三、可計入附屬資本的比例:長期次級債務的上限僅為一級資本的50%
,而混合資本債券可達到一級資本的100%,但所有附屬資本之和不能超過一級資本的100%。簡言之,對於發行人而言,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股本的某些特徵,可以計入附屬資本;對於購買者(債權人)而言它又則是一種特殊的債券,發行人須依約定還本付息。
㈦ 什麼是混合債
銀行發的債券中的一種,金融債、商業銀行次級債、混合資本債等債券都是銀行所發的債券品種,混合債中的所謂混合,意思是銀行資本清算時的混合資產價值。
㈧ 什麼是次級債券,什麼是混合資本債券
1、次級債券,是指償還次序優於公司股本權益、但低於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次級債里的「次級」,與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里的「次級貸款」中的「次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次級債券里的「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並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而五級分類法里的「次級」則是與「可疑」、「損失」一並劃歸為不良貸款的范圍。
2、混合資本債券屬於混合型證券(Hybrid Securities),是針對巴塞爾協議對於混合資本工具的要求而設計的一種債券形式,所募資金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商業銀行可通過發行一定額度的混合資本債券,填補現有附屬資本不足核心資本100%的差額部分。
巴塞爾協議按照資本質量及彌補損失的能力,將商業銀行的資本劃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其中二級資本又可以分為低二級資本和高二級資本。混合資本債(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屬於二級資本中的高二級資本。
(8)混合資本債券是什麼擴展閱讀:
次級債券與混合資本工具的最主要區別在於,混合資本工具可以且必須用於分擔銀行的損失,且不必停止交易,而次級債券僅在銀行破產清算時才可用於清償銀行的損失。
因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混合資本工具比次級債券更具有充當資本的屬性。最常見的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可轉換債券。對於國內銀行業來講,發行可轉換債券要比發行次級債券更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不足問題。
次級債券只是在一定期限內具有資本的屬性,並非銀行的自有資本,最終仍需要償還。因而,次級債券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它只不過給銀行提供了一個改善經營狀況、調整資產結構的緩沖期。
㈨ 混合債券的特點
(一)具有較高資本屬性
與次級債相比,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較高資本屬性,當銀行倒閉或清算,其清償順序列於次級債之後,先於股權資本。
(二)期限
債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內不得贖回,10年後銀行有一次贖回權,但需得到監管部門的批准。
(三)利息遞延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發行人可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遞延的利息將根據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