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以債券融資的方式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回還本付息的有價答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㈡ 債權融資與債券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債權融資與股權融資相對應,企業融資只有兩種手段,一種是股權、一種就是債權內,資金容進入企業不以股權的形式都是債權融資行為。
債券融資,是指通過各種債券市場發行公司債券的融資行為,諸如:中票、短融、企業債、公司債、PPN、ABS、私募債等都是屬於債券融資。
二者有以下區別:
(1) 風險不同:對於公司而言,債券融資的風險小於債權融資的風險,股票投資者的股息收入通常隨著公司盈利水平和發展需要而定,與發展公司債券相比,公司沒有固定付息的壓力,且普通股也沒有固定的到期日,因而也就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融資風險。
(2) 融資成本不同:債券利息在稅前支付,可以抵減一部分所得稅;債券投資風險小於股票投資,持有人要求的收益率低於股票持有者。
(3) 對控制權的影響不同:不同公司舉債融資,雖然會增加公司的財務風險,但有利於保持現有股東控制公司的能力。
(4) 受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不同:一般認為債權投資者比債券投資人受到信息不對稱的影響更少。
㈢ 什麼是債券融資
你好,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一樣,同屬於直接融資,而信貸融資則屬於間接融資。在直接融資中內,需要容資金的部門直接到市場上融資,借貸雙方存在直接的對應關系。而在間接融資中,借貸活動必須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由銀行向社會吸收存款,再貸放給需要資金的部門。
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兩種方式,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融資往往更受企業的青睞,企業的債券融資額通常是股權融資的3~10倍。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企業債券融資同股票融資相比,在財務上具有許多優勢。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㈣ 如何發行債券融資
公司債券上市發行的程序
(1)作出決議或決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內董事會制容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
㈤ 債券可做為融資融券擔保嗎
有些可以。
自2013年1月31日起,滬深股市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數量將由目前的278隻增至500隻,所以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融資融券。股票、債券、基金都可以作保證金,只是不同種類的擔保物抵押折算率不一樣。並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做融資融券的擔保物。融資融券擔保物是信用客戶為了融資、融券所向證券公司提交的一定比例的質押物。擔保物包括:保證金、融資買入的證券、融券賣出的現金。用於信用擔保的保證金可以用標的證券以及交易所和證券公司認可的其他證券充抵。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的范圍包括:股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國債、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等。
㈥ 怎麼樣知道哪個債券可以融資融券
首先在股票當中,股票的名稱下方就會有融的字樣,就可以融資融券。所以很多的股版票沒有這個字,就不能夠融權資融券。而且現在對於融資融券也是有很大的約束性的,是不能夠隨便的進行融資融券的,也是要經過證監會的審核。
㈦ 從融資角度看,可分離債券與可轉換債券有什麼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可分離債券:可分離債券,又稱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它是指上市公司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同時附有認股權證,是公司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組合產品。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二、優點不同
1、可分離債券:
(1)單筆分離轉債的發行規模較大,屬於證監會鼓勵方式,因此容易得到發審會通過;
(2)通過附帶贈送股本權證後,分離轉債債券部位的債權融資成本較低,因此可以看到分離債的年限超過一半都是6年;
(3)權證行權價格的溢價幅度相比傳統轉債普遍較高,唐鋼和武鋼溢價高達20%,股權融資成本降低,而且公司通過行權比例的控制可以使得最終的股本攤薄比例並不與發行規模直接相關,公司可控制的餘地上升;
(4)如果股本權證最後行權,公司相當於實現了兩次融資.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7)可融資債券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㈧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有哪些優勢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的幾大優勢分析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1、推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背景及過程
進入9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經濟出現以下特點: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增加;企業改制、資產重組成為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利率浮動化趨勢和股票融資成本增加;我國企業股權融資比例過高,不利於資本市場完整和多元化。
在這種經濟形勢下,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其性質的多重性及操作的靈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資工具所遇到的諸如利率設定、價格定位、融資成本等麻煩,可轉換公司債券適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需求,能有效調節企業資產結構,這就是我國大力推行可轉債券試點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尋求成本更合理,能為今後企業上市服務的融資渠道,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後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探索和發展中國的可轉債市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我國可轉換債券獲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橋機場和鞍鋼新軋先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獲得成功,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選擇。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勢
對於規模較大、負債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經營比較穩定,具有一定的成長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轉債融資比配股、增發能以更低的成本籌集更多的資金。具體而言,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適合大資金量的融資需求,並且緩解對現有股權的稀釋。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顯高於配股價和增發股價。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權融資的項目里,只有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確規定應高於原流通a股的股價,按國際慣例溢價率在5-20%之間;上市公司採用配股融資時,配股價格只能是原價的60-80%,增發新股時,新增發股的股價雖與原a股股價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為原a股股價的90%左右。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溢價發行,與增發新股、配股籌得資金相同減少了對股權的稀釋。因此,發行數量相等的情況下,轉換公司債券籌資的資金量要多。
降低籌資成本。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銀行存款、普通企業債券低。以發行10億可轉債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發行企業債券減少2500多萬元,比銀行借款減少近4700萬元,差距十分明顯。
獲得長期穩定的股票價格。在股權融資時機不佳時,發行可轉債可以避免進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價,同時,可轉債轉換期較長,對公司股價的不利影響不會像增發新股、配股那樣明顯或劇烈。
獲取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份後,該筆債務因轉為股權而消失或減少,股權資本增加,固定償還的債務本金轉為永久性資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債務比例,明顯減少了公司稅後現金流量,因而,可轉債能為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
改善股權結構和債務結構,延長債務的有效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徵,在轉股前,它構成公司負債,而轉股後成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它成為公司股權比重和債務比重的調節器。如果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比重過高,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回購股權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債務比重過大,短期債務過多,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替換短期債務,推遲公司的償債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