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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市場信息披露

發布時間:2021-03-28 09:26:08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圍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3. 資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哪些

資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資本規模 、並表范圍 、資本充足率水平 、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
一、資本充足率的定義:
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本與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
二、資本充足率的含義及條件:
1、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應建立在充分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等各項損失准備的基礎之上。
2、商業銀行資本應抵禦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商業銀行應同時計算未並表的資本充足率和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
3、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四。
三、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四、資本充足率的影響因素:

無論中外,銀行的主要業務仍是信貸,信貸的主要風險仍是信用風險,因此,可以說信用風險是我國銀行業面臨的最大的風險。
1.不良貸款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比率高,不良貸款余額大,是造成風險資產過高,資本充足率低下的最主要原因。不良貸款的風險權重是很高,由此得出的風險資產則相對較大,那麼資本充足率可想而知就低了,而不良貸款風險最主要的就是信用風險。
大量的不良資產是影響國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提高的一個重要因素。一直以來,不良資產問題是制約中國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快發展速度、提升市場綜合競爭能力的關鍵所在,由於不良貸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資產消化難度大、成本高的現實,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運用上捉襟見肘。作為資本扣減項的呆賬貸款,其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舉足輕重。較高的不良貸款比率會增大風險資產佔比。大量呆賬貸款的存在則直接抵消了資本的增加,降低了資本充足率,加大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2.風險資產結構和風險資產數量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中國商業銀行中,信貸資產中對公貸款約占銀行總信貸的90%左右,成為推動風險資產快速增長的主要動力。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投向比較單一,信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較高。其中中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占整個資產的55%左右。高風險權重資產佔比過大,資本補充又非常有限,導致資本充足率不斷趨於下降。商業銀行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資產組合,選擇風險權數小的資產來達到相對縮小分母的目的,而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若資本充足率一定,那麼就要選擇風險資產的結構和調整風險資產的數量,以達到信用風險的最小,保證資本充足率的穩定。
資本充足程度直接決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最終清償能力和抵禦各類風險的能力。受資本充足率調整的影響,各商業銀行應合理調整信貸結構,向收益率高、風險權重低的資產傾斜,主要是對新增貸款嚴格把關,控制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降低信用風險。
3.資本金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中,主要是核心資本,但這些核心資本又大部分佔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上或用來發放風險大的中長期貸款,而且核心資本水分多。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達 20%>30%,已超過了現有銀行的全部資本,應收利息總量也相當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雖然收購了國有商業銀行的一些不良貸款,但新的不良貸款又在不斷產生。因此 ,可以說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名存實亡。和核心資本相比,銀行的附屬資本相對很少,僅按規定提取少量的呆帳准備金和發行少量的金融債券。
一家銀行面臨的風險越大,它所持有的資本就應越多。同時,資本是一個銀行成長的調節器。從發達的金融市場看,銀行監管機構和金融市場本身都要求銀行貸款及其他風險資產的增長大體與資本的增長相匹配。存貸款增長過快的銀行將從市場及監管當局那裡收到信號,必須放慢發展速度或增加資本金,從而有助於保證每一家銀行的成長和發展。 資本和資本充足率是成正比關系的。因此,通過控制和保障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的來源和數量,有效利用資本金,保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達到安全標准,就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五、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對策
困擾中國商業銀行的最大問題是銀行資產的巨額呆壞賬,導致整體資本充足率偏低。如何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信用風險,可以說是我國銀行業的當務之急。
1.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在中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需要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理念下,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這是因為資本充足率與風險資產相聯系,商業銀行要提高資本充足率,有效控制信用風險是重要的途徑。為此,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解決:
(1)首先,完善風險管理的法律體系《商業銀行法》應充分發揮其風險管理的功能,按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從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內部風險評級以及不良資產管理等方面,規范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行為,鼓勵商業銀行向現代風險管理機制轉變。
(2)其次,著手建立完善的銀行內部風險評估機構。從國際性大銀行的經驗來看,內部評級對於信用風險的管理有重要作用,它可以為金融工具價格的決定提供重要依據、為管理者風險決策提供參考。
2.加快對不良資產的處置,降低信用風險
對此,銀行自身應該進一步建立科學的貸款評估體系,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與此同時,拓展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增加銀行營業利潤,用以化解和沖銷現有不良資產。

4. 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一條商業銀行公開發行次級債券時,發行人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次級債券後,在發行次級債券前5個工作日將發行公告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並刊登於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媒體,同時印製、散發募集說明書。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分期發行次級債券的,發行人應在每期次級債券發行前5個工作日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媒體公布發行公告,並披露本次發行與上次發行之間發生的重大事件。
發行人應公告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二條發行人應保證發行公告沒有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保證對其承擔責任。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公告的顯著位置提示投資者:「投資者購買本期債券,應當認真閱讀本發行公告及有關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獨立的投資判斷。主管部門對本期債券發行的批准,並不表明對本期債券的投資價值做出了任何評價,也不表明對本期債券的投資風險做出了任何判斷」。
第三十三條發行人應在發行公告與募集說明書中說明次級債券的清償順序,並向投資者說明次級債券的投資風險。
第三十四條次級債券到期前,發行人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發行人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的,發行人應通過有關的媒體披露年度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發行人進行財務審計、法律咨詢評估及債券信用評級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證券信用評級機構應客觀、公正地出具有關報告文件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六條對影響發行人履行債務的重大事件,發行人應在第一時間將該事件有關情況報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方式向投資者披露。
第三十七條中央結算公司應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主管部門和投資者了解次級債券信息提供服務,並及時向銀行間債券市場主管部門報告各種違反信息披露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私募發行時,其信息披露的內容與形式,應在發行章程與募集說明書中約定;信息披露的對象限於其次級債券的認購人。

5. 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問題研究相關文獻

推薦15部經濟學著作:
如果一個人要對金融和投資方面的實際知識得到比較深入的了解,十五本書無疑是遠遠不夠的。然而,很少有人真的能在短時間內讀完十五本書。除了讀書之外,正確的思考或許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一本有趣的書往往是有益的書,反之則未必如此。許多在學術上有崇高造詣的著作是無法帶來任何閱讀樂趣的。在某個狹小的專業領域極有參考價值的書,往往也過於艱澀。以下列出的十五本書屬於「有趣又有益」的交集——盡管它們並不像驚險小說那樣好讀,但至少不至於讓人頭昏腦脹又不知所雲。

隨著時間的進步,金融技術和投資技巧的發展都已經比幾十年前先進了許多。但是某些基本原理是不變的,所以我相信,以下列出的十五本書,在幾十年後至少還有一大部分是值得閱讀的。

1、本傑明-格雷厄姆:《證券分析》(Securities Analysis)

如果整個證券研究領域的書籍全部被焚燒了,僅僅憑借這樣一本書,這個行業也必將重建。大本沒有建立任何精確的學術模型,卻恰到好處地切入了學術和實踐之間。他既不向浮躁的現實低頭,也不向自大的學術低頭。通過眾多紛繁復雜的例子,大本把自己的理論建立在非常具體的基礎上。

雖然以知名股票投資家著稱,但大本的《證券分析》的大部分內容是關於債券和優先股,而且其價值並不遜色於股票部分。大本精闢地指出,選擇良好債券的藝術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轉換為選擇良好股票的藝術,這兩者之間的聯系遠比人們想像的緊密。

2、本傑明-格雷厄姆:《聰明的投資者》(The Intelligent Investor)

在這本書里,大本迴避了大部分艱澀的定量分析,幾乎不討論股票與債券投資的具體技術,而把全部精力集中在對「投資」一詞的定義上。從第一章到最後一章,大本都試圖找出投資與投機的根本區別,並在現實案例中闡述這些區別。

《聰明的投資者》的精髓在於對風險的控制。大本從來不講述一夜暴富的技術。他認為投資應該在一個可以承受的風險水平上帶來滿意的回報,剩下的內容全部用來回答兩個更具體的問題:什麼是可以承受的風險,什麼又是滿意的回報。

3、本傑明-格雷厄姆:《價值再發現》(Rediscovering Benjamin Graham)

除了以上兩本書,大本曾經在多種學術和商業期刊上發表大量專業文章,並在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進行演講。《價值再發現》一書收錄了大本晚年發表的最有價值的文章和演講,不僅涉及財務報表分析和投資學原理,還涉及貨幣銀行和宏觀經濟學內容。

大本發表的大部分文章都有濃厚的悲觀主義情緒,所以他在華爾街並不是受歡迎的人。幾十年過去,今天的讀者可以更加心平氣和地體會他的教誨——對於價值投資理念的信奉,對風險控制的執著以及對頻繁交易的厭惡。這些教誨在今天仍然沒有得到執行。

4、喬治-索羅斯:《金融煉金術》(The Alchemy of Finance)

索羅斯的大部分言論都充斥著狂妄自大的氣息,但考慮到他的宏大功業,這樣的自大是可以理解的。在《金融煉金術》中,他試圖建立金融市場的所謂「反身性」原理,即投資者與投資標的之間的復雜的相互作用,並且用這種原理來解釋整個社會科學。

為了證明他的理論,索羅斯聲稱他運用自己的對沖基金進行了「歷時實驗」,包括實驗期和對照期。這個歷時實驗發生在量子基金最輝煌的時期——1986年至1987年。索羅斯告誡我們,歷時實驗不重要,重要的是理論;可是事與願違,對於非哲學專業讀者來說,唯一有價值的部分可能就是歷時實驗。

5、戴維-法柏:《法柏報告》(The Faber Report)

在所有講述華爾街現狀的書里,法柏的著作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是實例最多、證據最充足、最能讓人感到身臨其境的著作之一。這本書是他長期采訪銀行家、分析師、基金經理和上市公司高管之後的經驗結晶,幾乎每一段都具備「口述史」的性質。

法柏經歷了1990年代的大牛市,2000年的網路股泡沫,2001-02年的安然與世界通信丑聞以及許多偉大基金的興起和衰落。沒有必要採取任何戲劇性的描寫,因為現實本身已經很有戲劇性了。法柏對大部分事務採取批評的態度,有些評價簡直是刻薄。但是他最後仍然承認,「華爾街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壞的地方」。

6、理查斯-蓋斯特:《最後的合夥人》(The Last Partners)

蓋斯特通過合夥人制度的誕生、發展、衰落與毀滅,寫出了一部嚴謹深刻的華爾街史。他從19世紀中葉開始敘述那些最偉大的合夥人家族的XXXXXX——摩根家族、戈德曼家族、雷曼家族以及許多你沒有聽說過的延續百年的大家族。此後,隨著金融業越來越成為資本主宰的行業,合夥制被摧毀了。

這本書不是合夥制的輓歌,作者對那些舊的家族沒有太多同情。他只是指出,變幻莫測的華爾街XXXXXX讓我們忘記了太多東西,適當地閱讀XXXXXX是非常有益的。或許有一天,已經發生過的一切會以某種奇特的形式卷土重來。

7、理查斯-蓋斯特:《金融體系中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ing in Financial System)

這本書是我所見過的最清晰詳盡的投資銀行學教材。作者不但深入討論了廣義投資銀行業的每一個領域——證券承銷、並購咨詢、資本市場、銷售與交易、證券研究、零售經紀和基金管理,還探討了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以及監管者的千絲萬縷的聯系。難能可貴的是,蓋斯特特別注重探討投資銀行界的XXXXXX,並將華爾街史視為一個發展的過程。

蓋斯特的重點描述放在華爾街,但他並未忽視歐洲和日本。遺憾的是,這本書主要討論的監管政策是美國的政策。這些政策或許不能解釋其他國家投資銀行業的深刻變化。也許技術手段和投資觀念的進步,才是這個行業變動的根本動力。

8、《華爾街日報》編輯部:《華爾街巨人》(Who's Who and What's What)

這是一本5年前出版的「華爾街網路手冊」,在這里你可以找到許多已經消失的名字:所羅門美邦、潘恩韋伯、基德-皮博蒂乃至德雷克賽-哈頓。書中描述的市場環境和監管措施與今天已經有很大區別,但還不是天壤之別。為什麼推薦這本書?因為它是由那些最了解華爾街的人撰寫的,這些人知道華爾街巨人背後的秘密。

在每一個華爾街巨人的簡介之後,緊接著的是幾篇著名人物傳記——出色的銀行家,偉大的交易員,以及某些惡名昭彰的「壞孩子」。作者的筆調在輕松和嚴肅之間遊走,而且經常能夠一針見血地指出重要細節。這就是所謂的「華爾街日報體」,他們總是能夠見微知著。

9、伯頓-麥基爾:《漫步華爾街》(A Random Walk on Wall Street)

麥基爾是極少數在學術界和實踐界都做出重大成就的人物,他既是經濟學家,又是職業投資者和分析師。他的核心觀點只有一條:金融市場是有效的,證券價格的波動歸根結底是隨機漫步,所以華爾街是一個不應該存在的地方。

以上陳詞濫調我們早已在課本上讀過了,但是麥基爾用一種生動活潑的方式闡述了他的理論。他沒有用一兩個公式來糊弄我們,而是深入剖析了在現代工商業和金融業體系中蘊含的有效性和隨機性,這些特性使一切技術分析和基本分析都趨於無效。我不贊成麥基爾的結論,但我們無法忽視他的論證,那簡直是天才和雄辯的偉大結合。

10、沃倫-巴菲特:《巴菲特致股東的信》(Letters to Shareholders)

巴菲特沒有撰寫過什麼專業著作,唯一的作品是每年寫給伯克夏哈撒維公司股東的信。他每年都重復一些似乎早已過氣的言論,例如現金的重要性,公司管理層的重要性,在折扣價格購買資產的重要性以及「為增長付出恰當代價」的重要性。

僅僅從一個細節就可以看出巴菲特的偉大——在目錄中,排在最前面的是「公司治理」,其次才是「公司財務」。人們往往把巴菲特視為財務和稅務專家,但他在鑒別公司經理人方面的才能無人能及。其實他的每一句話都可以歸結為我們耳熟能詳的真理,只是用一種非常簡潔朴實的方式來表達而已。

11、布魯斯-格林威爾:《價值投資》(Value Investing)

價值投資究竟是什麼?它應該購買瀕臨破產的低價股,還是購買氣勢如虹的藍籌股?從格雷厄姆開始,產生了許多價值投資的分支流派,成功的基金經理人擁有獨特的模型和選股方法,但是其核心仍然與格雷厄姆差別不大。

格林威爾分析了自格雷厄姆以來最成功的價值投資經理人——馬里奧-加比利、沃倫-巴菲特和保羅-索金等等,分析了他們成功和失敗的案例,指出了在絢爛的投資行為背後的枯燥無味的模型。作為一位學者,格林威爾對模型的分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流暢文筆也可以使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到價值投資者成功的共同因素。

12、彼得-伯恩斯坦:《有效資產管理》(The Intelligent Asset Allocater)

作為金融學家,伯恩斯坦指出,盡管有效市場的存在使大部分證券分析手段都失去了價值,但是投資者仍然可以通過有效的資產配置來優化自己的回報。這本書花了大量時間討論投資的一些基本問題,例如什麼是風險,為什麼要用方差來度量風險,以及股票為什麼對債券具有很高的溢價。對於初學者來說,這些討論尤其重要。

伯恩斯坦並沒有給出什麼精確的資產配置技巧,他只是一再強調分散配置資產、及時進行再平衡以及避免頻繁交易的重要性。他並不迷信定量分析工具,反而希望投資者們通過理性的判斷得出適合自己的資產配置結論,這在學者中是相當難得的。

13、理查德-費里:《指數基金》(All About Index Funds)

費里是一位投資組合分析師,也是有效市場假說的信奉者。他通過實證數據和自己多年工作的經驗證明,積極管理的股票基金想打敗市場是不現實的,所以最佳的投資策略就是把資產妥善配置到各種指數基金中去。

這本書用大量篇幅描述了指數編制和再平衡的方法——指數基金怎樣做到盡可能模仿指數?怎樣克服流動性、交易成本和稅收方面的困難?那些與有效市場假說矛盾的「增強型」「基本面型」指數基金有可能成功嗎?為什麼固定收益方面的指數基金發展很慢?費里對這些問題一一做了力所能及的回答,但想說服所有人是不可能的。所以,積極管理基金仍然占據著全球金融資產的大部分份額。

14、大衛-史文森:《機構投資與基金管理的創新》(Pioneering Portfolio Management)

作為耶魯大學捐贈基金的主管,史文森取得了超越絕大多數同行的業績。他認為投資成功的關鍵不僅在於資產配置,也在於對各種資產門類的本質的深刻了解,以及在投資決策中堅持科學審慎的原則。史文森並不排斥積極管理,但他指出,要避免過高的管理費用和過於危險的風險敞口。他還對捐贈基金的支出政策進行了點評。

史文森舉出了大量生動的事例,告訴我們在變幻莫測的市場中持續取得佳績是何等困難。與我們想像的不同,他並未吹噓自己如何成功,而是嚴肅分析了其他人失敗的原因——過於輕率的投資決策,不恰當的風險管理,過高的資產管理費用以及「買漲賣跌」的錯誤心理等等。這些事例證明,心理或許是比技術更重要的因素。

15、斯蒂芬-戴維斯:《銀行並購:經驗與教訓》(Bank Mergers: Lessons for the Future)

銀行並購的浪潮席捲了整個世界,但是究竟有多少並購真的給股東帶來了價值?驅使管理層不斷收購或被收購的動機是什麼?投資銀行、機構投資者和銀行管理層在並購中各自扮演了什麼角色?作為管理咨詢顧問,戴維斯用許多親身經歷的案例和訪談講述了許多典型的並購故事。毫無疑問,大部分失敗了,但成功者的獎賞很豐厚。

這本書從多個角度深入描述了並購的具體流程和主要問題。在這個並購橫行的世界上,如此冷靜的思考是少見的。作為一種復雜而且不穩定的金融機構,銀行並購可能是世界上最艱難的並購,所以了解銀行並購無疑就了解了並購問題的核心。

6. 什麼是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專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屬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個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可以為全社會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低風險的投融資工具;債券的收益率曲線是社會經濟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準,因此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可以說,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基礎。債券流通市場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中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7.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的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三條發行人應及時披露任何對投資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重大影響的任何信息。
第四十四條發行人全體董事應承諾保證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發行人及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應承諾在本次發行募集說明書公告前保守秘密,不利用未公開的信息謀取利益。
第四十六條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文件應包括發行前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公告、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持續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
第四十七條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應按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編制和披露。
第四十八條定期報告除應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內容與格式的一般規定外,還應增加以下內容:
(一)轉股價格歷次調整的情況,經調整後的最新轉股價格;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累計轉股的情況;
(三)最大十名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名單和持有量;
(四)擔保人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五)發行人的負債情況及資信變化情況;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九條臨時報告除應遵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有關上市公司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外,出現下列情形的,發行人應予以公告:
(一)因發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股份變動,需要調整轉股價格的;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的數額累計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的;
(三)發行人信用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如期償還本息的;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擔保人發生重大資產變動、重大訴訟、或者涉及合並、分立等情況的;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發行人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20%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通知發行人並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發行人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不得買賣該發行人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發行人已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20%後,其所持該發行人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10%時,應依照前款規定進行書面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發行人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不得買賣該發行人的股票。
第五十一條依照前條規定所作書面報告和公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持有人的名稱、住所;
(二)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名稱、數量;
(三)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規定比例或者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增減變化達到規定比例的日期。
第五十二條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者,若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轉為股本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的合計數,占公司已發行的股份與全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股本的合計數達5%以上,以後每增加或減少1%,或上述比例達到30%以上,該投資者應按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8. 三部門聯合發布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據央行網站消息,人民銀行近日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發布《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
《辦法》立足國內市場實踐並借鑒國際經驗,明確了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基礎性、原則性要求,對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要件、內容、時點、頻率等作了統一要求。
從《辦法》的主要內容來看,一是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二是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及存續期的信息披露要求;三是細化存續期重大事項認定及披露要求;四是明確信息披露參與各方的責任;五是規范特殊狀態下的信息披露;六是強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法律責任。
《辦法》明確,債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原則,企業、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辦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同時,為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辦法》還對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定期報告的主要內容、結構框架、格式體例等提出了細化要求。
《辦法》是完善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的重要舉措,也是規范和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於提高債券市場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強化市場化約束,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下一步,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人民銀行將繼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共同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9. 中小企業私募債信息披露義務人如何進行信息披露,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登記、結算如何辦理

額要謹慎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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