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①成本=被合並方帳面凈資產的份額
②付出對價=付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增值稅、營業稅費等
① 與②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處置固定資產應交營業稅,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營業稅
同一合並和非同一合並發生的直接費用均計入管理費用
如果是債券的發行費用計入應付債券的溢、折價中
例:2014.5.20,甲公司以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取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92%的股權,母公司所發行公司債券的面值為500萬元,票面年利率6%。每年末付息到期還本。甲方另支付發行費用2萬元。合並日,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相對於最終控制方合並報表中的帳面價值為600萬元
借:長投——乙公司 600*90%=540
貸:應付債券——面值 500
——利息調整40
借:應付債券——利息調整2
貸:銀行存款 2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實質上就是認定這是一個市場交易行為,只不過用長期股權代替了銀行存款科目
注意:賣存貨時,有消費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處置無形資產時:將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放在貸方,抵減營業外收入,相當於成本
例:
2014年12月15日甲公司以賬面原價800萬元、累計攤銷200萬元、減值准備5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的一項土地使用權作為對價,自同一集團內丙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權。轉讓房產的營業稅率為5%。合並日乙公司賬面凈資產為700萬元。合並當日甲公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75萬元,盈餘公積結存55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420萬元(700×6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420
資本公積 75
盈餘公積5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
累計攤銷 200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5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8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50(1000×5%)
2014年7月25日,甲公司以賬面余額800萬元、存貨跌價准備10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的庫存商品自同一集團的丁公司換取乙公司70%的股權,該商品的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5%。乙公司賬面凈資產為800萬元。甲公司投資當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為70萬元,「盈餘公積」為5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560萬元(800×7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560
資本公積 70
盈餘公積 5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40
存貨跌價准備 100
貸:庫存商品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應交消費稅 50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棟廠房為合並對價,取得其母公司控制的乙公司60%的股權,並於當日起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並日,該廠房的賬面原價為700萬元,已提折舊200萬元,已提減值准備30萬元,公允價值為800萬元,營業稅率為5%。乙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甲公司投資當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為50萬元,盈餘公積為20萬元。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360萬元(600×6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470
累計折舊 200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30
貸:固定資產 700
借:固定資產清理4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40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0
資本公積 50
盈餘公積2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10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代母公司償還負債的方式取得母公司控制的乙公司90%的股權,並於當日起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並日此負債的債權人為丁公司,賬面價值為450萬元,乙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成本=600×90%=540(萬元);
②甲公司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540
貸:應付賬款——丁公司 45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90
三、後續計量
1、成本法:因為達到控制後母公司要使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所以平時採用粗線條的成本法,而合並最完美的權益法。成本法下除了計提減值,長投的帳面價值永遠不會變
2、權益法
⑴初始投資成本與被投資方公允可辨認凈資產中屬於投資方的部分之間的差額處理
①高於不處理
② 小於計入營業外收入
權益法下對凈利潤的調整(在個別報表中按公允調整凈利潤時不考慮所得稅)
第四章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後續計量及轉換學習筆記
甲公司於20×7年1月10日購入乙公司30%的股份,購買價款為3 300萬元,並自取得投資之日起派人參與乙公司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 000萬元,除下表項目外,乙公司其他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
單位:萬元
假定乙公司於20×7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資時的賬面存貨有80%對外出售。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及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均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提取折舊或攤銷,預計凈殘值均為0。假定甲、乙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
【解析】甲公司在確定其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時,應在乙公司實現凈利潤的基礎上,根據取得投資時乙公司有關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差額的影響進行調整(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存貨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調減的利潤=(1 050-750)×80%=240(萬元)
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調整增加的折舊額=2 400/16-1 800/20=60(萬元)
無形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調整增加的攤銷額=1 200/8-1 050/10=45(萬元)
調整後的凈利潤=900-240-60-45=555(萬元)
甲公司應享有的份額=555×30%=166.5(萬元)
確認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 665 000
貸:投資收益 1 665 000
(2)被投資方發生虧損時投資方的會計處理
【案例引入】甲公司2009年初取得乙公司40%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2 000萬元,投資當日乙公司各項資產、負債公允價值等於賬面價值,雙方採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乙公司2009年初公允可辨認凈資產金額為4 000萬元。
(1)初始投資時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2 000
貸:銀行存款等2 000
(2)2009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
貸:投資收益 200
(3)乙公司2010年虧損6 000萬元,甲公司同時擁有對乙公司「長期應收款」120萬元,且甲公司對乙公司虧損不負連帶責任,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收益 2 3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 200
長期應收款 120
同時,在備查簿中登記未入賬虧損80萬元。
假如乙公司2010年虧損6 000萬元,甲公司同時擁有對乙公司「長期應收款」120萬元,且甲公司對乙公司虧損承擔連帶責任時,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收益2 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 200
長期應收款120
預計負債 80
(5)乙公司2011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時,基於(4)的前提,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預計負債 80
長期應收款12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60
貸:投資收益360
(3)在確認投資收益時,除考慮公允價值的調整外,對於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
【案例引入】甲企業於20×7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20×7年8月,乙公司將其成本為600萬元的某商品以1 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甲企業,甲企業將取得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0×7年資產負債表日,甲企業仍未對外出售該存貨。乙公司20×7年實現凈利潤為3 2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甲企業在按照權益法確認應享有乙公司20×7年凈損益時,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3200-400)×20%]560
貸:投資收益560
進行上述處理後,投資企業有子公司,需要編制合並財務報表的,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因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體現在投資企業持有存貨的賬面價值當中,應在合並財務報表中進行以下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 (400×20%)80
貸:存貨 80
【案例引入】甲企業持有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20×7年,甲企業將其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的商品以1 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至20×7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凈利潤為2 0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甲企業在該項交易中實現利潤400萬元,其中的80(400×20%)萬元是針對本企業持有的對聯營企業的權益份額,在採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投資損益時應予抵銷,即甲企業應當進行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3 200 000[(2 000萬元-400萬元)×20%]
貸:投資收益3 200 000
甲企業如需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在個別報表已確認投資損益的基礎上進行以下調整:
借:營業收入2 000 000(1 000萬元×20%)
貸:營業成本1 200 000(600萬元×20%)
投資收益800 000
四、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1、因增資形成的金融資產轉權益法的核算
共分三步:⑴對原6%先賣後買(按公允),⑵按新的公允購入新股權⑶(公+公)-與可辨認凈資產享有份額,如果小計入營業外收入
【案例引入】A公司有關金融資產投資業務資料如下:
(1)2013年1月2日,A公司以銀行存款250萬元購入B公司6%的有表決權股份,A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50
貸:銀行存款250
(2)2013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合計為300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貸:其他綜合收益 (300-250)50
(3)2014年3月B公司宣告派發現金股利100萬元。
借:應收股利(100×6%)6
貸:投資收益 6
(4)2014年7月1日,A公司又以840萬元的價格從B公司其他股東處受讓取得該公司14%的股權,至此持股比例達到20%,取得該部分股權後,按照B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股權投資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為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當日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60萬元。2014年7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 050萬元,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①2014年7月1日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840
貸:銀行存款 840
②2014年7月1日對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轉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的當期損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36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50
——公允價值變動 50
投資收益 60
借:其他綜合收益 50
貸:投資收益50
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確定的原持有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360+新增投資成本840
=1 200(萬元)
③追加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1 200萬元)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6 050萬元)的份額10萬元(1 200-6 050×20%=-10),應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0
貸:營業外收入 10
(二)因減資造成的成本法轉權益法的核算
共分三步:⑴正常按成本法做⑵賣時按正常出售,差額計投資收益⑶剩餘20%要追溯,先追溯最初投資成本,再追溯期間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
【案例引入】 M公司2014年1月1日購入N公司80%的股份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以銀行存款支付買價320萬元,假定無相關稅費。當日N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50萬元。M公司能夠控制N公司財務經營政策,採用成本法核算。M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2014年N公司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①分紅40萬元;
②全年實現凈利潤300萬元;
③年末N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20萬元。
2015年初M公司賣出N公司60%的股份,假定無相關稅費,賣價290萬元。至此,M公司對N公司持股比例為20%達到重大影響。
【解析一】2014年M公司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1)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320
貸:銀行存款320
(2)N公司分紅時
宣告時:
借:應收股利32
貸:投資收益 32
發放時:
借:銀行存款32
貸:應收股利 32
(3)截止到2014年末M公司對N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為320萬元。
(4)2015年初處置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29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20×(60%÷80%)]240
投資收益 50
(5)處置後剩餘股份的賬面余額為80萬元。
【解析二】2015年初M公司因持股比例下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並對2014年的成本法核算進行追溯調整,具體調整步驟如下:
追溯一:初始投資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借:長期股權投資80
貸:銀行存款80
無需追溯
借:長期股權投資80
貸:銀行存款80
佔N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70萬元,形成商譽10萬元,無需賬務處理。
追溯二:被投資方盈虧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無
借:長期股權投資60
貸:盈餘公積 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4
借:長期股權投資60
貸:投資收益60
追溯三:被投資方分紅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借:應收股利8
貸:投資收益 8
借:盈餘公積 0.8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2
貸:長期股權投資8
借:應收股利8
貸:長期股權投資 8
追溯四:被投資方其他綜合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無
借:長期股權投資4
貸:其他綜合收益 4
借:長期股權投資 4
貸:其他綜合收益 4
至此,M公司對N公司20%長期股權投資追溯後的余額
=80+60-8+4=136(萬元)。
(三)因減資造成的權益法轉換為金融資產的核算
流程:⑴正常按權益法核算⑵正常出售處理⑶剩餘的10%也視同先賣後買,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全部的其他綜合收益也視同處置轉投資收益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 000萬元購入A公司40%的股權,對A公司具有重大影響,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 0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2)2012年A公司全年實現凈利潤5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
貸:投資收益 200
(3)2012年末A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了1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40
貸:其他綜合收益 40
(4)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其持有的A公司30%的股權,出售股權後甲公司持有A公司10%的股權,對原有A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出售取得價款為1 200萬元,剩餘10%的股權公允價值為400萬元。
①出售時(出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構成為:投資成本1 000萬元、損益調整2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40萬元)
借:銀行存款1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30%/40%)750
——損益調整(200×30%/40%)150
——其他綜合收益(40×30%/40%)30
投資收益 270
②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剩餘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750)250
——損益調整(200-150) 50
——其他綜合收益(40-30) 10
投資收益 90
③原股權投資因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借:其他綜合收益 40
貸:投資收益 40
(四)因減資造成的成本法轉金融資產的核算
流程⑴先按成本法正常出售處理⑵70%正常出售計投資收益⑶剩餘10%視同先賣再買,差額計投資收益
【案例引入】甲公司2014年初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80%的股份,初始投資成本為1 000萬元,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額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2014年5月12日乙公司宣告分紅30萬元,於6月4日發放。2014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00萬元,2014年末乙公司實現其他綜合收益100萬元。2015年8月1日甲公司將乙公司70%的股份賣給了非關聯方,售價為900萬元,假定無相關稅費。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剩餘股份當日公允價值為130萬元。
【解析】
①2014年初甲公司購入乙公司80%股份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1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②2014年5月12日乙公司宣告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24
貸:投資收益 24
③2014年6月4日乙公司發放紅利時
借:銀行存款 24
貸:應收股利 24
④2015年8月1日甲公司處置乙公司股份時
借:銀行存款 9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 000/8×7)875
投資收益25
⑤准則規定,2015年8月1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剩餘股份由長期股權投資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即假定先售出長期股權投資,再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價值差額列入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30
貸:長期股權投資(1 000/8)125
投資收益 5
(五)因增資造成的權益法轉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2012年1月1日,H公司取得同一控制下的A公司25%的股份,實際支付款項6 000萬元,能夠對A公司施加重大影響。相關手續於當日辦理完畢。當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2 000萬元(假定與公允價值相等)。2012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600萬元,2012年末A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形成「其他綜合收益」400萬元,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
2013年1月1日,H公司以定向增發2 0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為1元,每股公允價值為4.5元)的方式購買同一控制下另一企業所持有的A公司40%股權,相關手續於當日完成。進一步取得投資後,H公司能夠對A公司實施控制。
當日,A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3 000萬元。假定H公司和A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相同,均按照10%的比例提取盈餘公積。H公司和A公司一直同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上述交易不屬於一攬子交易。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H公司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答案及解析】
①2012年初H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6 000
貸:銀行存款 6 000
②2012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600萬元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50
貸:投資收益 150
③2012年A公司形成其他綜合收益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1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
④2013年初合並日長期股權投資的余額應修正 14 950萬元,即合並日H公司享有A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份額14 950萬元(23 000×65%);
⑤H公司定向增發股份時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4 9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6 000
——損益調整 150
——其他綜合收益 100
股本 2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6 700
(六)因增資造成的金融資產轉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甲公司2014年1月1日購買了同一集團乙公司10%的股份,初始取得成本為200萬元,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2014年末該權益性投資的公允價值為210萬元。2015年5月1日甲公司又以銀行存款購得乙公司50%的股份,初始成本為386萬元,完成對乙公司的合並。合並日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與上年年末一致。合並當日乙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860萬元。甲公司2015年5月1日資本公積結餘35萬元,盈餘公積結存12萬元。上述合並不屬於一攬子交易。
【答案解析】
①2014年初甲公司購買乙公司10%股份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②2014年末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增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
③2015年5月1日甲公司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386
貸:銀行存款386
④原10%股份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21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10
⑤合並當日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210+386=596(萬元);
⑥合並當日甲公司在乙公司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所佔份額=860×60%=516(萬元);
⑦甲公司基於⑤⑥作如下調整分錄:
借:資本公積35
盈餘公積12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3
貸:長期股權投資80
(七)因增資導致的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基礎知識題】2013年1月1日,甲公司購入乙公司30%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1 000萬元,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3 000萬元。2013年乙公司分紅50萬元,實現凈利潤2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100萬元。2014年初甲公司以1 300萬元的代價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40%的股份完成對乙公司的控股合並,因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並前不屬於同一集團,因此該合並應定義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且此次合並過程不屬於一攬子交易。
【解析】
①2013年末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為1 075萬元,其中「投資成本」明細賬為1 000萬元;「損益調整」明細賬為45萬元;「其他綜合收益」明細賬為30萬元。
②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300
貸:銀行存款 1 300
③原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075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 000
——損益調整 45
——其他綜合收益 30
(八)因增資造成的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基礎知識題】甲公司2014年初購入乙公司10%的股份,作為可供出售金融核算,初始成本為200萬元,2014年乙公司分紅60萬元,2014年末此股份的公允價值為260萬元。2015年4月3日甲公司又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50%的股份,初始成本為1 200萬元,當日甲公司完成了對乙公司的控制,此次合並過程不屬於一攬子交易,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 200萬元,原10%股份的公允價值為270萬元。
【解析】
(1)甲公司2014年賬務處理如下:
①初始投資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00
貸:銀行存款 200
②甲公司針對乙公司分紅的會計處理
宣告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6
貸:投資收益 6
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6
貸:應收股利 6
③2014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
貸:其他綜合收益 60
(2)甲公司2015年4月3日的會計處理
①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27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60
投資收益 10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60
貸:投資收益 60
②新購50%股份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200
貸:銀行存款 1 200
2. 債券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仍應按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這句話對嗎
可以這么理解,但是一旦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提了減值准備,那麼其攤余成本就應該按照計提減值准備後的公允價值計量
3. 把購買的債券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否也需要按照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把購買的債券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不需要按照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即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將交易費用也計入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參考:http://ke..com/view/581597.htm
4. 關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後續計量問題
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依據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者以僅使用觀察市場數據的估值技術確定的,企業應當將該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一項利得或損失。
利得進一步分為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此處應該是後者。
借: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成本 800萬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萬
貸:銀行存款 800萬
其他綜合收益 50萬
5. 2、簡要闡述一下,在債權投資後續計量過程中,應收利息、利息收入、利息調整攤
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收入=債券投資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利息調整金額為上述二者的差額,應收利息大於利息收入的差額為溢價攤銷,反之為折價攤銷。
6.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為什麼要採用攤余成本
因為持有至到期初始計量可能是折價或者溢價,說明實際利率不等於票面利率,所以應該還原本質,用實際利率法確認投資收益,所以准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余成本後續計量。
1,無論持有至到期投資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要涉及攤余成本,說的就是債券投資,不包括權益投資。不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里的債權投資,雖然用到攤余成本,但後續計量要與公允價值進行比較;
2,所謂攤余成本,白話點講,就是攤出多餘的利益或損失後的成本,由於購買債券有可能多花錢,也有可能少花錢,也有可能花的錢和面值一樣,所以為了准確反映實際利率,而採用攤余成本:
比如:
1.面值1000,票面利率55%,5年期,花了1000,那麼實際利率也是5%,這時每一期的攤余成本都是一樣;
2.面值1000,票面利率5%,5年期,花了1200,這時多花錢了,那麼相對以後能獲得的利息而言,本來花1000,可以得到50 * 5 =250元的利息,但現在多花了200,相當於花1200去得到250元的利息,那麼與票面5%的利率相比,實際利率就沒有那麼多了;
3.如果少花錢,實際利率就多了。
3,折現就是為了求出將來可以得到的本息(承以上,1000+250=1250元),相對於今天投入的錢(比如多投了200元),計算出實際的利率。
7. 求助: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
准確的說,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 攤余成本 - 減值准備(如果有)
賬面價值的意思,是在這一天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的價值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貸款和應收款項,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二)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所以,持有至到期投資,後續計量的價值(不考慮減值的情況下)就是攤余成本。
8. 採用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還需要計提折舊嗎
採用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是不需要折舊的。你看到的折舊一定不是採用公允價值後續計量計提的折舊。看是不是成本模式轉公允價模式時沖銷「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的分錄。
按照現行會計准則來講的話,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是不需要計提折舊和攤銷的,你說題中有的話,我還真沒見過。
其實這都是會計准則裡面謹慎性原則的體現,資產計提折舊或者攤銷都是為了體現出資產的真實性,都是為了符合資產的定義,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話他已經反應了資產的真正價值,其效果和計提折舊是一樣的,都會體現出資產價值的真實性。所以以公允價值計量是不需要計提折舊和攤銷的。
(8)債券性投資後續計量擴展閱讀:
一、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IAS39使用指南提出了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1)使用該方法的目的是建立計量日的可能交易價格,該價格為一般商業考慮下的正常交易價格;
(2)價值評估方法盡量加入市場參與者在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因素;
(3)盡量定期使用可觀察的同一商品現時市場價格或可觀察市場信息,測試並校正該評價方法的有效性。除了考慮這三個條件外,還應該考慮資料輸入的使用、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和其他可能影響金融商品公允價值的不可觀察因素。
例如,債券商品評估的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即計量日的市場基準利率,可採用銀行間的同業拆借利率,不可觀察因素為信用風險貼水等。評估結果最好使用實際交易價格進行校正,同時調整信用風險貼水,以便評估模型在開始時就能夠產生「交易價格」。
二、三個條件確定合理的公允價值
(1)信息公開,雙方對於交易對象所了解的信息是對稱的;
(2)雙方自願,若沒有相反的證據表明所進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處於非自願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3)對資產或負債進行公平交易。
公允價值既可以是基於事實性交易的真實市價,也可以是基於假設性交易的虛擬價格。
9.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以什麼進行後續計量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通常情況下,包括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購買的時候有購買價和交易費用,這兩部分共同構成了實際投資成本,到期後按照現價賣出,賺取差價利潤。
10.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中投資收益如何計算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要回答你的問題,必須要給你做一下全部過程,然後再加以解析,否則一些數字的來源,你還是搞不明白的!
購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00(100×1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67.3(差額)
銀行存款 9732.7(9500+232.7)
這樣,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攤余成本就是9732.7萬元了。
2011年12月31日時:
借:應收利息 500(10000×5%)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83.96(差額)
貸:投資收益 583.96(9732.7×6%)
以上就是你所問的583.96是如何來的!
此時,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9732.7+83.96=9816.66萬元
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00
貸:應收利息 500
2012年12月31日時:
借:應收利息 500(10000×5%)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89(差額)
貸:投資收益 589(9816.66×6%)
此時,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9816.66+89=9905.66萬元
(收取利息的分錄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余額=267.3-83.96-89=94.34萬元(這就是這個數字的來源)
由於每份為70元,則: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100×70=7000萬元,發生了減值!
減值額=9905.66-7000=2905.66萬元(這是這個數字的來源)
那麼到了2013年3月全部出售時,則需要將與該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有關的明細及備抵科目的余額全部轉銷。主是你補充問題中的最後一筆分錄了。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