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你好,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一)利率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持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由於有政府信用背書,正常情況下利率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影響其內在價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場利率或資金的機會成本,故名「利率債」。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徵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利率債信用風險小,但不一定是對於信用違約絕對「免疫」,也有可能出現本息兌付延期乃至實質性違約的情況。例如,歐洲債務危機期間,希臘等國家的主權債務就曾出現過違約。
(二)信用債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人的信用是影響該類債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債」。我國債券市場上的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准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⑵ 綠色債券和普通債券有什麼區別都可以買嗎
⑶ 交易商協會監管的債券品種有哪些
主要是短融券和中票
⑷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發展歷史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參與者共同的自律組織,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協會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於2007年9月3日成立,為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其業務主管部門為中國人民銀行。協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和黃金市場的參與者、中介機構及相關領域的從業人員和專家學者均可自願申請成為協會會員。協會單位會員將涵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信用評級公司、大中型工商企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經過10年發展,中國銀行間市場已成為一個以合格機構投資者為主要參與者,以一對一詢價為主要交易方式,囊括債券、拆借、票據、黃金、外匯等子市場在內的多板塊、有層次的市場體系,市場規模穩步增長。據介紹,從國外銀行間市場發展經驗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日本證券交易商協會、韓國證券交易商協會等自律組織在推動市場創新和發展、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行業利益、防範市場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所在國金融市場管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⑸ 中國有哪幾種債券
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出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徵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的信用是影響該債券的重要因素。我國債券市場上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債合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准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私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⑹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由哪些機構組成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參與者共同的自律組織,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
協會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於2007年9月3日成立,為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其業務主管部門為中國人民銀行。協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和黃金市場的參與者、中介機構及相關領域的從業人員和專家學者均可自願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協會單位會員將涵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信用評級公司、大中型工商企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⑺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債務評級是怎麼定義的,是否有對scp,ppn等進行評級呢
超短融須有有主體評級,但是不強制要求債項評級;
定向融資工具ppn,不強制要求有債項評級和主體評級。
具體看一下這張表格就清楚了
⑻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成立背景
市場自律已經成為世界各行各業規范發展的重要基石。自律性協會能夠充分發揮作用,是市場經濟體製成熟的標志之一。國際金融監管的經驗表明,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場自律已經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金融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條件下,充分發揮市場的自律管理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加強自律是金融市場發展的一般趨勢和內在要求。
國際發達市場發展的經驗表明,具有擬訂自律規則、制定市場統一行為規范、監督檢查會員執業行為等重要職能的市場自律組織在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防範市場風險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示、防範市場風險的一種重要機制安排。1792年,美國第一次重大投機丑聞使得許多商家和銀行破產後,在紐約華爾街的24位證券場外交易商自行組織起來,在華爾街68號樓一棵梧桐樹下簽訂了一紙協定,要求在場的人在證券買賣中遵守協定中的公平原則,這就是金融界著名的「梧桐樹協定」,這標志著美國金融市場自律的開始。此後的200多年時間,世界各國金融領域相繼成立了自律組織,制定了相應的市場自律守則。實踐證明,在場外市場(OTC市場)中,自律管理更是市場監管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經過10多年的健康發展,中國銀行間市場已成為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要參與者,包括債券、拆借、票據、外匯、黃金等市場,以報價驅動為主要交易方式的多層次的市場體系,市場規模快速增長,市場制度逐步完善,投資者日趨成熟。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例,2006年全年累計發行債券5.71萬億元,是1997年的180倍,累計成交38.35萬億元,是1997年的1210倍;截至2006年末,市場存量8.84萬億元,是1997年末的21倍,市場參與者6439家,是1997年的402倍。同時,市場參與者范圍從市場建立之初單一的商業銀行擴展到涵蓋了所有類型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基金、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債券品種也已從單一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擴大到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國際開發機構債券、美元債券等多個品種。隨著市場的快速發展,市場對自律的需求不斷增強,設立代表廣大市場參與者利益,具有組織創新、自律、維權和服務等職能的自律組織,已成為市場進一步規范、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
其次,設立市場自律組織是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和市場管理方式的需要。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要求要「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在2007年1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又明確提出「要創新金融調控和監管方式,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業不斷提出的新要求」,「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發揮金融行業自律組織作用,加大公眾和媒體監督力度」等政府職能轉變在金融領域的具體要求。2007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自律組織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強調要「積極拓展行業協會的職能,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把適宜於行業協會行使的職能委託或轉移給行業協會」;重申要加強市場自律,並明確「行政執法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是完善市場監管體制的重要內容」。中央的這一系列政策,為改善和加強金融監管,鼓勵和推進金融創新指明了方向。
一般而言,自律組織和市場主管部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市場監管體系的主幹。在場外市場,市場主管部門一般專職於市場的長遠規劃、框架設計和制度建設,自律組織則往往在市場日常的監督、管理和規范中擔負著更多具體的職責。我國銀行間市場的管理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人民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具有代表性的市場自律組織缺位。市場自律組織的缺位,不僅不能充分動員市場參與者自身的力量進行自律性管理,也使銀行間市場失去了提示和防範風險的一道重要屏障。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銀行間市場的主管部門,在擔負著對市場的全面管理職責的同時,不得不承擔一些本該由市場自律組織所擔負的自律管理職責,無論管理規定,還是自律規則和產品創新,基本由中國人民銀行制訂或推動。主管部門耗費大量精力做本該由市場決定的事情,市場監管及基本制度建設等主要工作受到一定影響。
在當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大背景下,設立銀行間市場自律組織實為刻不容緩。成立市場自律組織,將那些本該由市場決定的事情交給自律組織去辦,有利於市場自主創新潛力的發揮,有利於市場主管部門集中精力,做好市場監管工作和宏觀的制度建設和長遠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