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定義
根據支付方式的不同,MBS大致可以分為以下類型:一是過手MBS(pass-through MBS)其資產池產生的任何現金流不經過分層組合、原原本本地支付給投資者;二是擔保抵押債券(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s, CMOS),其現金流經過分層組合、重新安排後分配給不同需求的投資者;三是剝離式MBS(stripped MBS,SMBS),又分為利息型IO(Interest Only)和本金型PO(Principal Only),其將現金流的本金和利息分離開並分別支付給相應的投資者。根據抵押貸款的住房性質不同,MBS又可分為居民住房(Residential)抵押貸款支持證券RMBS和商用住房(Commercial)抵押貸款支持證券CMBS。
⑵ 什麼是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一、抵押支持債券
1、概念:
MBS:Mortage-Backed Security, 抵押支持債券或者抵押貸款證券化。In finance, a 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 is an asset-backed security whose cash flows are backed by th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payments of a set of mortgage loans. Payments are typically made monthly over the lifetime of the underlying loans.
MBS是最早的資產證券化品種。最早產生於60年代美國。它主要由美國住房專業銀行及儲蓄機構利用其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的一種資產證券化商品。其基本結構是,把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中符合一定條件的貸款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抵押貸款的集合體(pool),利用貸款集合體定期發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現金流入發行證券,並由政府機構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機構對該證券進行擔保。因此,美國的MBS實際上是一種具有濃厚的公共金融政策色彩的證券化商品。
抵押集合體所產生的本金與利息原封不動地轉移支付給MBS的投資者,因此,MBS也被稱為過手證券(pass-through securities)。美國的過手抵押證券主要有以下四種:
1)政府國民抵押協會(GNMA)擔保的過手證券;
2)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FHLMC)的參政書;
3)聯邦國民抵押協會(FNMA)的抵押支持債券;
4)民間性質的抵押過手債券。
2、模式分類:
抵押貸款證券化(MBS)在全球共有表外、表內和准表外三種模式。
表外模式也稱美國模式,是原始權益人(如銀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SPV購得資產後重新組建資產池,以資產池支撐發行證券;表內模式也稱歐洲模式,是原始權益人不需要把資產出售給SPV而仍留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由發起人自己發行證券;准表外模式也稱澳大利亞模式,是原權權益人成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作為SPV,然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子公司不但可以購買母公司的資產,也可以購買其他資產,子公司購得資產後組建資產池發行證券。
⑶ 抵押貸款擔保債券是什麼
抵押貸款擔保債券以不動產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的債券,外國最常見的就是住房抵押按揭貸款公司利用自己部分抵押按揭貸款資產建立一個資產池,把這些資產證券化向投資者出售。
⑷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面簽銀行;
銀行報卷和審批;
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⑸ MBs是什麼意思是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嗎他是出售給什麼投資者的
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抵押支持證券
按揭抵押證券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英文全稱是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是一種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作為基礎資產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MBS實質上就是將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一次再抵押,通過證券化後的交易,商業銀行可以大量回籠資金,解決當前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普遍存在的「存款期限短於貸款期限」的問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⑹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答:為了分散金融機構在發放住房抵押貸款時面臨的貸款風險,國際上一種通用方法是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所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就是把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抵押貸款證券(主要是債券),然後通過在資本市場上出售這些證券給市場投資者,以融通資金,並使住房貸款風險分散為由眾多投資者承擔。
從本質上講,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是發放住房抵押貸款機構的一種債權轉讓行為,即貸款發放人把對住房貸款借款人的所有權利轉讓給證券投資者。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是一種抵押擔保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簡稱 MBS),借款人每月的還款現金流,是該證券的收益來源。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只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形式。資產證券化是一個大趨勢。
⑺ 關於抵押支持債券
若是我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車輛(全新非營運小汽車)做抵押申請;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⑻ 抵押貸款支持債券是什麼,美聯儲為何要收購這種債券
MBS:Mortage-Backed Security, 抵押支持債券或者抵押貸款證券化。In finance, a 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 is an asset-backed security whose cash flows are backed by th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payments of a set of mortgage loans. Payments are typically made monthly over the lifetime of the underlying loans.
MBS是最早的資產證券化品種。最早產生於60年代美國。它主要由美國住房專業銀行及儲蓄機構利用其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的一種資產證券化商品。其基本結構是,把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中符合一定條件的貸款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抵押貸款的集合體(pool),利用貸款集合體定期發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現金流入發行證券,並由政府機構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機構對該證券進行擔保。因此,美國的MBS實際上是一種具有濃厚的公共金融政策色彩的證券化商品。
抵押集合體所產生的本金與利息原封不動地轉移支付給MBS的投資者,因此,MBS也被稱為過手證券(pass-through securities)。美國的過手抵押證券主要有以下四種:
1)政府國民抵押協會(GNMA)擔保的過手證券;
2)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FHLMC)的參政書;
3)聯邦國民抵押協會(FNMA)的抵押支持債券;
4)民間性質的抵押過手債券。
美聯儲收購這些債券實際上是量化寬松貨幣政策的一部分,收購債券的同時就向流通領域投放了貨幣
⑼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發展歷史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發行源於美國。自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後,美國失業劇增、房地產市場嚴重衰退,聯邦政府先後於1934年和1944年成立聯邦住宅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FHA)和退伍軍人管理局(Veterans Administration,VA),為中低收入居民和退伍軍人提供低價保險,以向銀行獲取住房抵押貸款,隨後在1938年成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 FNMA),其主要功能就是從市場募集低成本資金收購附有FHA和VA保險的住房抵押貸款,這促進了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初步發展,也構成了MBS市場的雛形。
到了20世紀70年代前後,美國政府為應對石油危機造成的金融機構經營困難,繼續推動住房市場發展,於1968年成立專門的政府機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 GNMA),收購經由FHA和VA保險的住房抵押貸款,並以此為支持發行過手MBS。同時,為擴大傳統(conventional)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來源,於1970年成立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 FHLMC),收購傳統住房抵押貸款並發行類MBS的參與憑證(participant certificate),其後賦予FNMA相同的權利。上述措施促成了美國MBS市場的快速發展,其他商業機構也逐步參與進來,MBS自此開始大規模發行。
在歐洲,MBS的發展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英國國家住房貸款局(National Home Loans)為拓寬房貸資金來源於1987年3月首次在歐洲市場上發行MBS。為提高銀行資本充足比率、降低抵押貸款成本,法國政府於1988年11月通過法律促進抵押貸款的證券化,並建立特別投資基金(FCC)持有抵押貸款、發放抵押證券。
在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開始發展MBS市場。香港於1997年成立香港住房抵押貸款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Corporation, HKMC),推動了香港MBS市場的積極發展。韓國政府借鑒美國經驗於1999年成立韓國住房抵押貸款公司(Korean Mortgage Corporation, KoMoCo),推動了韓國MBS市場的啟動和發展。另外,日本、中國台灣、泰國等也在MBS領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我國於2005年3月出台《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正式開展MBS業務試點。
此外,加拿大政府為穩定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供給,於1986年由聯邦政府獨資設立的加拿大抵押住房公司(Canadian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CMHC)發行了MBS。在政府的積極推動下,澳大利亞的MBS大部分由麥格里(Macquarie)銀行於1991年成立的全資子公司——麥格里證券化有限公司發行,部分解決了商業銀行發放住房抵押貸款造成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