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設實際利率為r
初始取得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成本 100
貸:銀行存款 99.46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利息調整0.54
(100+1.1126)/(1+7/12*r)=99.46
應付給賣家的利息是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計利息。
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應計入「應收利息」
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怎麼計算
不是賬面價值的組成部分。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貸:銀行存款
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BC公司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2)20×5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零,故不作賬務處理。
(3)20×6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由於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ABC公司應確認減值損失。
(4)20×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轉回:
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1 000 000-發生的減值損失200 000)×3%=24 000(元)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減值損失轉回前,該債券的攤余成本=1 000 000-200 000-6 000=79 4000(元)
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950 000元
應轉回的金額=950 000-794 000=15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6 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56 000
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
利息調整賬戶實際上是對取得投資時該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票面價值的溢價或者折價額在持有期間進行合理的調整。
確認每期投資收益的時候是用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和應收利息(即票面利率*面值)的差額計入利息調整。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所付的價款在很多的情況下會高於或是低於票面面值,高於形成溢價,低於會形成折價。然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一種收回期限固定,收回金額固定的特點。也就是每期應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這樣一來你如果按債券的面值和面值利率來確定你的投資收益時,就不會真實的反映你的實際收益。會造成會計信息的失真。因為有溢價或折價,你實際上的收益理當高於或低於以票面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所以要將這部分溢價或是折價按照一個合理的方法進行調整,使每一期的收益都能真實的反映實際的收益。
希望對你有幫助,另外,兄弟你是得好好看書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塊分錄還叫多啊?他和交易性和持有至到期,分錄一起多看幾遍吧,不算難
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後,如何確認實際利息
一、按新的賬面價值來算這個利息的,實際利息就是票面利率來乘票面金額,名意利息就是攤余成本乘利率。
二、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後實際利息按如下方法計算:
1、當公允價值變動時,不需要調整攤余成本,還是按沒有發生公允價值變動時該怎麼計算投資收益就怎麼算;
2、當發生減值時,是以減值後的價值也可以說是攤余成本*原實際利率計算投資收益。這樣產生的利息調整是因為按面值計算的應收利息和按減值後的價值*原實際利率計算投資收益的差,該利息調整在後期處置該項投資時一並轉出。
三、公允價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
四、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債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6)債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⑦ 請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的利息科目的疑問,謝謝!
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可供出售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你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屬於可供出售金融的備抵二級科目,此利息要同可供出售債券的本金一同,才可核算,因為是一次性還本付息。。。
⑧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8)債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要注意什麼
第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計算攤余成本不考慮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但要考慮發生的減值損失;
第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計算公允價值變動額是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比較,而不是用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比較。
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比較特殊,一般情況下,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可以理解成賬面價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外。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為股票時不存在攤余成本的問題),如果期末公允價值發生了變動,不計提減值時,計算攤余成本時不考慮由於公允價值的暫時變動的影響;而當發生了減值,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時,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金額就應考慮在內,因為此時是相對較長時間內的減值問題,其對成本的影響應考慮在內,考慮的金額就是資產減值損失中核算的金額。
因此,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同時存在計算公允價值變動和攤余成本,就要分清楚,當計算公允價值變動額時是用此時點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比較,而不是用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比較;當計算攤余成本時,不考慮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考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