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券利息計算
07年應付債券的應收利息=100萬元×8%=8萬元
實際的利息費用=93.1612萬元×10%=9.3161萬元
07年末的攤於成版本=93.1612+(9.3161-8)=權94.4773萬
08年的應付債券的應收利息=100萬元×8%=8萬元
08年實際的利息費用=94.4773萬×10%=9.4477萬元
08年的攤於成本=94.4773萬+(9.4477-8)=95.925萬元
借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收利息 8
-利息調整 1.4477
貸 投資收益 9.4477
不曉得和答案又怎樣呢
Ⅱ 債券利息應該怎麼算
1、債務利息計算公式:本金X年利率(百分數)X存的總時間
2、含義:債券利息(debentureinterest),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
3、利息核算:債券利息分期支付的,債券到期的賬面價值等於面值,企業只需按面值償付債券本金,則會計處理為:借:應付債券——債券面值貸;
銀行存款債券利息同本金一起到期償付的,債券到期企業償付本息時,會計處理為:借:應付債券——債券面值應付債券——應計利息貸:銀行存款
(2)債券利息收益計算擴展閱讀:
債券利息所得稅的收取:
1、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付息:
以現金方式,自動計入客戶賬戶。不扣利息所得稅。若是到期還本付息,資金到賬包括本金和當期利息。
2、其他債券付息:
以現金方式,自動計入客戶賬戶。對個人投資者按利息收入的20%收取個人利息所得稅,機構投資者不用扣稅。
其中債券日常交易的價格與利息稅沒有直接關系,客戶在中途賣出得到的利息不用扣除利息稅,只有在派息和到期兌付時,才涉及利息稅問題。
我國交易所市場對附息債券的計息規定是,全年天數統一按365天計算;利息累積天數規則是「按實際天數計算,算頭不算尾、閏年2月29日不計息。」
Ⅲ 債券的收益率怎麼計算
一年期國開債:襲5日均值收益率2.6162%,10日均值收益2.5795%,15日均值收益2.5601%,20日均值收益率2.5594%。
三年期國開債:5日均值收益率3.1976%,10日均值收益3.1812%,15日均值收益3.1799%,20日均值收益率3.1549%。
五年期國開債:5日均值收益率3.4952%,10日均值收益3.4734%,15日均值收益3.4767%,20日均值收益率3.4607%。
七年期國開債:5日均值收益率3.8261%,10日均值收益3.808%,15日均值收益3.8113%,20日均值收益率3.8019%。
十年期國開債:5日均值收益率3.6382%,10日均值收益3.6263%,15日均值收益3.6437%,20日均值收益率3.6481%。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Ⅳ 債券投資收益率 公式
因為是無息債券,所以不需要計算利息
所以182天的收益是,1000-982.35=17.65
因此年收益率=17.65/1000*365/182=0.0354=3.54%
Ⅳ 債券利息收入怎麼算所得稅
債券利息收入屬於應稅收入。債券利息收入應在債券實際持有期內逐日計提,並按債券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企業收入的記入應納稅總額按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一般是25%)納稅,個人收入的按20%計算個人所得稅。
但國債利息收入則屬於免稅收入。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債券投資而實現的利息收入。
(5)債券利息收益計算擴展閱讀
(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1、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以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Ⅵ 債券的收益怎麼算的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 *償還期限)*100%。
決定債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債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值和購買價格。最基本的債券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 *償還期限)*100%。
由於債券持有人可能在債券償還期內轉讓債券,因此,債券的收益率還可以分為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和債券侍有期間的收益率。各自的計算公式如下:
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賣出價格-發行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發行價格*持有年限)*100%;
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 (到期本息和-買入價格)/(買入價格*剩餘期限)*100%;
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買入價格*持有年限)*100%。
理論上,一張可轉債可以拆分為一張普通的公司債券和一份股票期權,可轉債的價值就等於兩者之和。而新債的發行一般是按照票面金額100元進行認購,會明顯低於其理論價值。
通常一級市場申購獲得的可轉債都能夠獲得一定的收益,且風險較小。
一般責任債券並不與特定項目相聯系,其還本付息是以政府的信譽和稅收為擔保的,這實際上就是地方公債。收益債券則與特定項目相聯系,其還本付息來自投資項目自身的收益,比如自來水、城鐵和機場的收費等,對投資者而言,其風險要高於一般責任債券。
在1983~1989年高收益債券最為活躍的時期,大約發行總量的1/3 是被用於公司收購活動的,收購過程優化了資源配置和企業的競爭力,進而促進了傳統產業的更新或轉移。
Ⅶ 債券利率計算
你好,債券利率,是指債券發行者在籌集資金時,支付給債券購買者的利率。回債券利率高於答銀行存款利率,因為債券利率要受銀行利率的制約,且債券流動性要小於銀行存款。
【分類】債券利率有分為以下三種:
1. 票面利率:它是債券利息與債券票面價值的比率,公式為:票面利率=利息/票面價值。
2. 市場利率:債券利息與債券市場價值的比率,公式為:市場利率=利息/市場價。
3. 實際利率利息與市場價加上買價再減去票面價的比率,公式為:實際利率=利息/【市場價+(買價-票面價)】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Ⅷ 債券利息收入計算
債券交易基本上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凈價實際上就是該債券不計算應計利息時的債券價值,全價就是債券凈價加上應計利息後的價值。一般債券交易在行情顯示中都會有顯示應計利息這一欄的。
如果你以101元買入債券,一般這個價格是凈價,等到你債券交易交割時必須支付該債券從上一次付息後到當前為止的應計利息,由於當前剩餘30天就到付息日,實際上你買入後在101元的基礎上還要支付該債券近11個月的利息。
粗略計算這11個月的應計利息為100*6.7%*11/12=6.142元(註:一般債券交易其應計利息是算到小數點後三位數)
故此你持有該債券到下一個付息日時其純利息收入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債券當前剩餘的30天已經是最後一次支付利息,即該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則你實際上是虧損的,虧損額為100+100*6.7%-100-6.142=-0.442元。
Ⅸ 債券收益計算
如何計算債券收益率
債券收益率是債券收益與其投入本金的比率,通常用年率表示。債券收益不同於債券利息。由於人們在債券持有期內,可以在市場進行買賣,因此,債券收益除利息收入外,還包括買賣盈虧差價。
投資債券,最關心的就是債券收益有多少。為了精確衡量債券收益,一般使用債券收益率這個指標。決定債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債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額和購買價格。最基本的債券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償還期限)*100%
由於持有人可能在債券償還期內轉讓債券,因此,債券收益率還可以分為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和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各自的計算公式如下:
■出售者收益率=(賣出價格-發行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發行價格*持有年限)*100%
■購買者收益率=(到期本息和-買入價格)/(買入價格*剩餘期限)*100%
■持有期間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買入價格*持有年限)*100%
這樣講可能會很生硬,以下筆者舉一個簡單的案例來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例如林先生於2001年1月1日以102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張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7年發行5年期國債,並打算持有到2002年1月1日到期,則:購買者收益率=100+100*10%-102/102*1*100%=7.8%;出售者收益率=102-100+100*10%*4/100*4*100%=10.5%
再如,林先生又於1996年1月1日以120元的價格購買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5年發行的10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2001年1月1日以140元的價格賣出,則:持有期間收益率=140-120+100*10%*5/120*5*100%=11.7%
以上計算公式並沒有考慮把獲得利息以後,進行再投資的因素量化考慮在內。把所獲利息的再投資收益計入債券收益,據此計算出的收益率即為復利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