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清政府被迫停止發行國債說明了什麼
清朝末年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甲午賠款,二是庚子賠款。兩次大的戰爭賠款使得清政府陷入巨大的財政危機。為了解決巨大的戰爭賠款問題,英、德、法、俄銀行以5%左右的利息提供給清政府貸款。我們幾乎都指責當時的英、德、法、俄銀行以 5%左右的利息借給清政府外債,但在中國當時沒有債券市場的情況下,一方面除了外債別無出路,另一方面這種 5%的利息對當時的中國來說是幾乎不可能找到的。這實際上反映了當時的清朝政府在既無法增加稅收、又無法發行國債的時候向外國借債的困境。
在一個國家發生財政危機的時候,可以採取加稅、增發貨幣、借債三種方式。其中增發貨幣一策又稱鑄幣稅,其實質與加稅一樣,只不過其負面作用不容易發現,但是一旦產生通貨膨脹,就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對於解決一個國家的財政危機,實際上就主要是兩種,加稅還是借債。加稅的本質就是不斷存錢,如同老百姓喜歡儲蓄一樣,而借債意味著通過融資來解決目前的困境,通過融資的未來的利潤來支付利息並獲得進一步的發展。
清政府的財政政策實際上就是前者,不斷採取存錢的策略充實國庫。據史載,從康熙中葉開始,每年財政盈餘約500萬兩,乾隆中期以後年均結余在 1000萬兩左右。鴉片戰爭之前的年度財政盈餘也超過500萬兩,到鴉片戰爭後的1847年,財政結余為 380萬兩。甲午戰爭前的 1893年,國家財政結余高達760萬兩。這些數據說明,雖然按照傳統儒家理財觀念看晚清的結余可能還太少,但當時的經濟國策從根本上講極其荒謬,在兩次鴉片戰爭都失敗同時又面對日本的威脅下,朝廷不僅不想法把未來的收入透支來加速發展國力,反倒還一心放在「節流」上,只想到往國庫多存錢。結果是,國力相對其他國家繼續衰退。
按照傳統儒家評價國家財富的標准,可以說清朝即使在鴉片戰爭之後、太平天國起義之前還是非常富有的,這種富有在乾隆後期達到頂峰,1781年國庫存銀7000萬兩,到1789年為6000萬兩左右,1850年時降到800餘萬兩。太平天國起義對朝廷開支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發生貨幣危機,但即使在1853—1863年間,戶部銀庫仍然年增 19萬兩。這不多,但對傳統的中國人來說,那至少比承擔越來越高國債要好。但實際上這種錯誤的財政政策徹底地將清政府毀滅了。這似乎又回到了宋朝王安石和司馬光關於「開源」還是「節流」的財政政策的爭論。
在王安石看來,開源才能「民不加賦而國用足」,而司馬光堅持認為,「自古以來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天地之間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之手,就在官府之手,如果不是從百姓手裡收取財物,官府的錢從何而來?」但事實是,美國巨大的國債使得美國能夠透支消費,促使美國成為世界頭號資本主義強國,幾百年前國庫堆滿金銀的國家今天無一不是落後國家。依照詹姆斯?麥克唐納德《一個自由的國家債台高築:金融基層民主》一書中提供的資料,如果我們按1600年時能借到大量公債與沒借公債的國家分成兩組,那麼你會發現,400年前國庫里金銀萬貫的國家今天基本貧窮落後,而當年靠發國債發展的國家今天基本都經濟發達。像那時的明朝國庫藏銀約1300萬兩,朝廷甚至儲存了足夠吃 9年的谷糧!就怕天塌地陷。可是,越怕天塌下來,天還真的會塌下來,不久明朝被改朝換代。當時的印度國庫則儲藏了近6000萬兩金銀,坐在那些金銀上等著被殖民化。歷史就是如此讓人驚訝。
仔細看來,清朝末年的財政赤字在傳統中國文化看來非常嚴重,但相比而言,那時的赤字並非無葯可救,而是財政政策的失敗導致了清朝的失敗。按照學術界的估算,由於這些賠款以及其他外債支付,清政府在 1902年後每年要付約4700萬銀兩,這相當於1903年政府財政收入的44.7%(那年的財政收入為10492萬兩)。但是,1903年的實際財政赤字約3000萬兩,占財政收入的28.6%。如果跟英國早期比,1697年英國政府一年的短期債務支付是它財政收入的 3倍,1710年時是財政收入的近4倍,但那並沒迫使英國滅亡,實際上英國從那以後反而日益強盛。從這些數據上看,晚清的財政赤字並非傳說中可怕,但是由於缺乏有效的財政政策手段,導致只能依賴外債,並且因此喪失部分主權,最後在國民一片罵聲中倒台。
那麼借債策略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能夠解決財政危機並且促進經濟發展呢?這取決於投資收益率和借債利息的比較。我們可以把國家看成一個公司,從公司財務的角度來看待國家理財問題。首先,如果國家借債的利息高於國家投資或開支項目所能帶來的回報率,比如國債利率是20%而國家投資項目的回報率只有 5%,這里國債利率是成本,投資回報率是收入,那麼國家開支的項目每年要虧損15%。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必不可少的國家開支外,政府應該停止、減少開支,尤其不應該通過赤字、國債來讓政府浪費錢,應該降低稅負。如果是這樣,政府的確要盡量存錢,以防未來出現財政危機時要花20%的利息去借債。~~
Ⅱ 什麼是國家債券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版日期還本付息的權有價證券。債券(Bonds/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Ⅲ 國債券是什麼
國債券是1877年由英國經濟學家和作家沃爾特·巴佐特發明,並首次在英國發行。沃爾特認為,政府短期資金的籌措應採用與金融界早已熟悉的商業票據相似的工具。後來許多國家都依照英國的做法,以發行國庫券的方式來滿足政府對短期資金的需要。在美國,國庫券已成為貨市市場上最重要的信用工具。中國國債券 1983年發行的面值為50元的國庫券 中國發行國庫券的歷史不長,只有50多年的歷史。1950年國家發行了最早的國家債券「人民勝利折實公債」,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的單位定名為「分」,第一期公債總額為1億分,於1月5日開始發行,公債年息5厘。第二期因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好轉,停止發行。公債票面分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四種。 1950年公債的發行拉開了中國發行國庫券的序幕。早期公債的發行,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為了支援解放戰爭,迅速統一全國,以利於安定民生,恢復和發展經濟,中央人民政府採取的重要金融措施。此後中央財政部於1954年至1958年之間又發行了「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到了1958年這個特殊的年代,國家的經濟秩序由於「大躍進」、「浮誇風」被打亂,國債被迫暫停。直到1981年國家恢復國債的發行。 1981年以後至1996年的十多年內,發行的國庫券都是實物券,面值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1萬元、10萬元、100萬元等。從1992年國家開始發行少量的憑證式國庫券,1997年開始就全部採用憑證式和證券市場網上無紙化發行。但在國庫券恢復發行之初的20世紀80年代,很多人對國庫券和當初發行的股票一樣認識不清,那時發行採用攤派的形式。進入20世紀90年代,人們逐漸對國庫券有了認識,國庫券採用承銷包銷方式發行。國庫券的發行也走了一條曲折的道路。自1998年開始,我國停止了國庫券的發行。
Ⅳ 什麼是國債券
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Ⅳ 國債和國券有什麼本質區別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版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權。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所以說,國債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而國庫券又只是國家內債的一部分。
Ⅵ 什麼是買國債券
我國國債的品種結構
1981年以來我國所發行的國債品種比較豐富,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以作以下分類:
1.按可流通性可分為:
(1) 可轉讓國債:包括記帳式國債和無記名國債
記帳式國債,是指國庫券的發行不採用實物券面,而是通過記帳的方式進行交割結算,兌付時憑能證明持有國庫券的憑證辦理還本付息。
無記名國債,是一種實物國債,以實物券面的形式記錄債權,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交易,歷年來發行的無記名國債面值分別有1、5、10、20、50、100、500、1000、5000、10000元等。
(2) 不可轉讓國債:包括憑證式國債和特種定向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不可上市流通轉讓,但可以提前兌付。提前兌付時按實際持有時間分檔計付利息。
特種定向債券,是面向職工養老金、待業保險金管理機構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定向發行的一種國債,與個人投資者關系不大,如1998年8月向國有銀行定向發行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
2.按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國債和浮動利率國債
固定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在發行時確定,在國債的整個存續期內保持不變,一般高於相同期限的銀行存款利率1個百分點左右,如5月10日上市的2001年記帳式(三期)國債(010103)的年利率為3.27%,高於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1.02個百分點。
浮動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浮動,付息利率為付息期起息日當日相同期限市場利率加固定利差確定。如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010004)與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的固定利差為0.62%,該國債第一年的付息利率為2.87%。
3.按付息方式可分為:零息國債和附息國債
零息國債在存續期內不支付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我國在1996年以前發行的國債均屬此類。
附息國債的利息一般按年支付,到期還本並支付最後一期利息。我國於1996年6月14日首次發行了十年期附息國債(000696)。
國債交易的種類
我國國債市場發展過程中已出現的國債交易按交易的形式可分為國債現券交易、國債回購交易和國債期貨交易。
國債現券交易是一種即期易貨交易形式,交易雙方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上市流通的國債進行買賣報價,由交易系統撮合成交。一旦成交,即進行券款交割過戶。與股票交易過程基本一致,是最基本的國債交易形式。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國債交易商或投資者在賣出某種國債的同時,以國債回購協議的形式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協議確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該種國債買回的交易。其實質是國債的賣出者以國債為抵押向買入者借入資金,買回國債時所支付的價款與賣出國債時所獲得的價款之間的差額即為借入資金的利息。在國債回購交易中,最初賣出國債的一方為回購方,買入國債的另一方則為返售方。
國債期貨交易是以標准化的國債期貨交易合約為標的,買賣雙方通過交易所,約定在未來特定的交易日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券款交收的交易方式,是一種國債的衍生交易形式。
Ⅶ 國債券是什麼,國家為什麼要發行個人應該怎麼購買國債購買國債對國家有好處嗎
國家發行國債的目的很多,可以純粹的借錢行為來彌補財政,也有可能是回收過多的貨幣,或者是其他市場調控行為,因此發行國債對於國家來說有很多功能,適當發行國債是必須的。個人當然是去制定網點購買。
Ⅷ 什麼叫國債,國務務債卷是什麼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Ⅸ 什麼是國家債券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家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安全性高。由於國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國權力的象徵,所以發行者具有一國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風險較小,投資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動性強,變現容易。由於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國債的發行額十分龐大,發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個十分發達的二級市場,發達的二級市場客觀地為國債的自由買賣和轉讓帶來了方便。使國債的流動性增強,變現較為容易。
可以享受許多免稅待遇。大多數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與購買其它收益證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
能滿足不同的團體、金融機構及個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現是國債廣泛地被用於抵押和保證,在許多交易發生時,國債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酌保證,此外還可以國債擔保獲取貸款等。
還本付息由國家做保證,在所有債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資風險最小,固其利率也較其它債券低。
是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縮市場貨幣量進而實現對宏觀需求的調節。
國家債券的發行一般以公募為主。有的國家債券附有息票,持券人可按期領取利息,有的國債券沒有息票,到期按票面金額一次還本付息。一般在國內以本市市種發行,稱政府本市內債,有時也在國外以外幣市種發行,稱政府外幣債券。政府在國外發行的外幣債券與國外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構成一個國家的外債。
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Ⅹ 國債 和國債券是什麼呀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