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債提前兌現可以部分本金兌現嗎
憑證式國債
提前兌現時可以部分本金兌現嗎?例如買了10萬元的國債,現急需5萬現金.可以提前兌現5萬國債嗎?另5萬繼續留著.
⑵ 國務券可以提前支取嗎
不能,但是可以進入市場流通,分為上市國庫券與不上市國庫券兩大類。上市國庫券是指可以上市轉讓的國庫券,轉讓價格也可由國家控制,也可隨行就市,國庫券的最後兌付利息是不變的,但在流通轉讓過程中價格多變,因而實際購買者只要不是按最初的發行價購買的,其得到的利息率是各種各樣的,即他們得到的收益是隨市場行情變化的而不是由發行時決定的。不上市國庫券是國家規定不能流通的債券,若流通即違法,在國庫券市場建立初期,一般國家都採取發行不上市國庫券來奠定基礎,而且即使市場發育成熟,有大量上市國庫券發行,一般國家也要保留一定量的不上市國庫券,這對於穩定國庫券市場,擴大發行量是很必要的。我國現在通過各個銀行儲蓄點向居民個人發售的國庫券,絕大部分是不上市國庫券,使居民持有這種券的心理平穩。
庫券是中央政府發行的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短期證券,是貨幣市場上重要的融資工具。發行國庫券的主要目的在於籌措短期資金,解決財政困難。當中央政府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發生赤字時,國庫券籌資是一種經常性的彌補手段,
國庫券的發行方式,通常實行招標制,即每次發行前,財政部根據近期短期資金的需要量、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等因素,確定國庫券的發行規模,然後向社會公告。各投標人在規定的發行規模的約束下,分別報出自己擬購買的價格和數量。在眾多參與價格投標的投標人當中,出價最高者首先中標,之後按出價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配售,直至售完為止。這就是所謂的「競爭性投標」。也有一些小規模的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意參與競爭性投標,便按照投標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數購買,這是「非競爭性投標」。
國庫券因期限較短,故其發行價格一般採用貼現價格,即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時按票面金額償還。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的差,即是投資者的利息。國庫券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
發行價格=面值[1一貼現率×(發行期限/360)]
在國庫券的流通市場上,市場的參與者有商業銀行、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商、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國庫券行市的變動,要受景氣動向、國庫券供求關系、市場利率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美國,證券交易商在進行國庫券交易時,通常採用雙向式掛牌報價,即在報出一交易單位買入價的同時,也報出一交易單位的賣出價,兩者的差額即為交易商的收益,交易商不再附加傭金,在英國,票據貼現就是國庫券二級市場上最為活躍的市場主體。持有國庫券的機構和個人如需轉讓,可向貼現所申請貼現。英格蘭銀行實施公開市場操作,也以貼現所為中介,先向貼現所買進或賣出國庫券,然後貼現所再對商業銀行進行買賣。
按國庫券的發行期限區分,國庫券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國庫券。短期國庫券是指期限在1年以下的國庫券,有3個月、6個月、1年之分,目前我國還沒有發行過 9個月期限的短期國庫券。若將1年期限兌付的國庫券列入矩期國庫券,那麼我國發行量最多的還是這種短期券。在其他國家,短期國庫券更多的是3個月和6個月的券。中期國庫券是指兌付期在1年至10年之間的國庫券,可有1年期、2年期, 3年期、5 年期、8年期、10年期之分。一般以3年期券和5年期券為多, 但我國近年來也發行了相當多的2年期券。長期國庫券是指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庫券, 目前我國僅發行過10年期國庫券,算作較長的中期債券也行,算作較短的長期債券也行,今後也有發行更長期國庫券的打算。
按國庫券的交易方式或交易載體作區分,可分為無記名實物性國庫券、不上市的憑證式的記名國庫券、上市的記名的記帳式的國庫券。無記名實物券是有票面的國庫券,這中間分有上市的和不上市的差別,具體哪些上市。哪些不上市,由發行者確定。實物券像紙幣一樣有票樣的統一規定,並由造幣廠印刷,但不能作為貨幣直接購物使用。實物券也像紙幣一樣不記名,遺失了發行單位不補。不上市的憑證式國庫券是記名的,就像銀行定期儲蓄的存單一樣,可以掛失。上市的記帳式國庫券也是記名的,而且一定要求記真名,這主要是賣給金融機構的國庫券,開辦國債個人專用帳戶也主要是買賣這種國庫券。 1997年我國第一期發行的國庫券就是記帳式國庫券,上海證券交易所場內分銷了56億元,場外分銷了104億元。 1997 年我國共發行憑證式國庫券1284.55億元,超額54.55億元完成原訂發行1230億元的任務。1997年我國還發行了一部分無記名的實物券。
⑶ 買了國債可以提前把裡面的錢支取出來嗎
若是招行一卡通購買的電子式儲蓄國債,請提供借記卡或存摺及有效身份證明在招內行任意網點辦理提容前兌取。若代辦,需同時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溫馨提示】
1.提前兌取時應計利息以及應計扣息規定以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公告為准。
2.可以部分提前支取,且可以辦理多次部分提前支取,最大次數=持有份額/100。
⑷ 憑證式國債怎麼提前支取
以建設銀行為例:攜帶身份證件可以通過指定網點辦理兌付,由銀行工作人員內進行辦理。
儲蓄國債容(憑證式)交易時間為:8:30-16:30;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時間為:8:30-16:30,其他業務交易時間為:8:00-16:30。
法定節假日可辦理儲蓄國債提前兌取和還本付息業務。如法定節假日在發行期內,還可以辦理個人國債賬戶開戶和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業務。每期產品的時間略有不同,具體以下發的產品說明書為准。
紙質憑證式國債採取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形式記錄,由各承銷團成員分支機構進行管理;電子記賬式國債債權採取二級託管體制,由各承辦銀行總行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電子記錄管理。
若已開立記賬式國債賬戶,可通過電話銀行辦理記賬式國債交易:
撥打95533,依次選擇「1個人業務—4理財—4基金債券—2記賬式國債」進行交易。若未開通記賬式國債賬戶,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儲蓄卡到網點開通,辦理記賬式國債交易並同步開通記賬式國債賬戶。
⑸ 國債可以提前支取么
若是招行一卡通購買的電子式儲蓄國債,請提供借記卡或存摺及有效身份證回明在招行任意網點辦理提前答兌取。若代辦,需同時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溫馨提示】
1.提前兌取時應計利息以及應計扣息規定以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公告為准。
2.可以部分提前支取,且可以辦理多次部分提前支取,最大次數=持有份額/100。
⑹ 國債能提前支取嗎
如是招行非託管抄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目前非託管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只能櫃台辦理,允許代辦
,辦理時需提交您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代辦需同時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
支取方式為「憑密碼」的非託管國債,可在全行任意網點辦理提前兌付;支取方式為「無限制」的非託管國債,只能在開戶網點辦理。
【注】此處所指的開戶網點是指購買憑證式國債的網點,如遇到期日為節假日,到期日前1個工作日不允許辦理提前兌付。
⑺ 憑證式國債可以提前兌換嗎
可以提前兌現,到購買銀行去辦理。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⑻ 儲蓄國債可以提前支取嗎
儲蓄國債可以提前支取。儲蓄國債屬於不可流通國債,符合一定條件的未到期的儲蓄國債(版電子式)可以通權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台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
拓展資料
儲蓄國債特點
1.針對個人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同時設立了單個賬戶單期購買上限,充分考慮並保護了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不可流通性。採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
3.採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有專門的計算機系統用於記錄和管理投資人的債權,免去了投資者保管紙質債權憑證的麻煩,債權查詢方便。
4.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發行並負責還本付息,票面利率在發行時就已確定(不隨市場利率或者儲蓄利率的變化而變化),免繳利息稅,適合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
5.鼓勵持有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設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滿最低期限後方可辦理提前兌取,並被扣除部分利息,同時要支付相應手續費。
6.手續簡化。省去了兌付手續,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轉入投資人資金賬戶。
7.付息方式較為多樣。設計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種,適合個人投資者存本取息的投資習慣。
⑼ 國債能不能提前支取
不論何種國債,未到期不可以變現的。對於定期國債只能在到期版後變現,對於不定期權國債持有人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只可以長期持有,直到發行機構還本付息為止,不過目前這種國債較少,市面上主流為定期國債。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一、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1、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2、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3、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二、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⑽ 國債可不可以提前支取
可以。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10)國債券能提前兌付嗎擴展閱讀
債券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而面向投資者發行的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的條件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身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債券持有人(即投資者)為債權人,而債券發行人即為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按約定的條件向債務人按約定的條件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債券上一般均載有發行單位、面額、利率、償還期限等內容。債券具有償還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等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