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債券基金時,兩個基本要素是利率敏感程度與信用素質。債券價格的漲跌與利率的升降成反向關系,利率上升時,債券價格下滑。債券價格變化從而債券基金的資產凈值對於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用久期作為指標來衡量,久期越長,債券基金的資產凈值對利息的變動越敏感。債券基金的信用素質取決於其所投資債券的信用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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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銀行投資債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了解債券的優缺點。債券的優點有:風險小、收入穩定、可以自由流通(可以隨時變現),當利率高時收入也很可觀。債券的缺點有:利率上揚時,價格會下跌;對抗通貨膨脹的能力較差。(就是說,他的價值上漲速度難以抵抗通貨膨脹的速度,當然,也不固然)
了解債券投資的風險所在。價格信用政策等
⑶ 債券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買債券實際上就是投資,當然以追求利潤為目標。
(1)購買政府債券時要注意:
①有關國債的發行條例和還本付息辦法,
②已經還本付息的次數,
③國債利息與銀行存款利率的高低比較。
(2)購買公司債券時要注意:
①發行公司近幾年的財務狀況,
②發行債券的總額和債券的面額,
③債券利率的高低,
④償還的方法和期限,
⑤債券發行有無擔保,
⑥募得債券的款項運用方向、用途;
⑦過去該公司債券的償還情形;
(3)購買金融債券時,應考慮金融企業的信譽狀況、發行時有關規定及還本付息辦法。一般說來,金融債券的利息率高於國債利率而低於公司債券利率,但風險小於公司債券而高於國債。
投資者只有對以上各方面情況了解以後,才能決定是否購買,購買以後是否持有以及在債券交易時應買進或賣出哪種債券,以期獲得最大收益。總的說來,投資者應當明白:「債券利率應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25%」。
⑷ 投資債券型基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投資債券型基金需要注意以下五個誤區:
1.債基只投資債券
提到債基,相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這是投資債券的基金。所以可能有些人就據此認為,債基只能投資債券。其實這是一個誤區。
因為債基有很多種類,不同種類的債基其投資范圍是不一樣的,比如二級債基,它不僅可以投資債券,還可以參與新股申購以及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所以「債基只能投資債券」是有問題的。
2.債基是穩賺不賠的
其實只要是金融產品就沒有絕對安全的,債基也不例外。
雖然很多人聽到債券,想到的就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發行債券的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而破產了,那麼此時,債券的投資者恐怕連本金都拿不回來了吧。
還有,有些債基是可以投資股票的。投資股票會有什麼風險,相信不用三思君多說,大家都清楚。所以債基絕不是穩賺不賠的。
3.債基很穩
雖然從整體上看,債基的表現比偏股型基金穩健,但是並不是所有債基的走勢都很穩健。
因為有些債基在投資的過程中,由於基金經理的激進操作(加杠桿),可能這個月債基只漲了2%,但是需要支付加杠桿所帶來的利息4%,所以最終的回報為-2%。
還有,對於主動型債基而言,如果所投的債券或股票倉位踩雷了,那麼很有可能對基金的當日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甚至有些嚴重的,會跌去40%到50%。
4.債基收益比不上股基
雖然從長期看,偏股型基金的收益會債基會高些,但是並不是任何時候偏股型基金的收益都會比債基高。
比如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不管是美股還是A股都跌慘了,可是此時,債券市場卻走出了一波牛市行情。
以企債指數(399481)為例,從年初的112.35點漲到年末的131點,漲幅達到了16.5%。因為企債指數的編制規則是未考慮債券利息的,所以如果把債券利息計算在內的,那麼整個債券市場的漲幅應該在20%以上。
5.定投債基
隨著基金定投越來越普及,現在很多基民都已經接受了這種理財方式,於是開始定投各種基金,比如定投債基。
雖然不能說「定投債基」這種做法就是錯的,但是從債基本身波動性較小,通過定投賺取波動收益有限的角度考慮,定投的效果可能還不如一次性投入。
⑸ 投資債券 要注意什麼
什麼是債券?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債券投資入門需要注意什麼?
1、選擇ytm高的債券:
ymt,即到期收益率。分稅前收益和稅後收益(扣除20%所得稅),考慮到可以避稅,我們一般看稅前的ytm。
有些債券可以提前回售,還分回售期ytm,到期ytm,所謂回售,就是在到期前給了債民一個選擇,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在回售期提前回售給企業,這樣就多了一個兌現的機會了。
2、選擇久期短的債券:
為了安全起見,盡可能買短債,最好是回售期或者到期不到一年的債券。另外,目前連續降息後,未來繼續降息的空間不大,此時更適合買短期的債券,以規避利率上升的風險。
3、分散投資
就算看好某隻債,也不排除會有違約的情況發生。保險起見,不要把所有的資金放在一隻債上,做好倉位控制,最好一隻債的比例不要超過25%。
⑹ 怎麼投資債券,投資債券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債券要考慮的因素:
1、選擇ytm高的債券:
ymt,即到期收益率。分稅前收益和稅後收益(扣除20%所得稅),考慮到可以避稅,我們一般看稅前的ytm。
有些債券可以提前回售,還分回售期ytm,到期ytm,所謂回售,就是在到期前給了債民一個選擇,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在回售期提前回售給企業,這樣就多了一個兌現的機會了。
2、選擇久期短的債券:
為了安全起見,盡可能買短債,最好是回售期或者到期不到一年的債券。另外,目前連續降息後,未來繼續降息的空間不大,此時更適合買短期的債券,以規避利率上升的風險。
3、分散投資
就算看好某隻債,也不排除會有違約的情況發生。保險起見,不要把所有的資金放在一隻債上,做好倉位控制,最好一隻債的比例不要超過25%。目前持有「15天瑞01」債,2017年1月15日回售。有一定風險,但還剩半年多時間,12%多的收益率,嘗試配置些。買了放在裡面,半年後再看。
⑺ 投資債券基金要注意什麼
通常人們認為債券基金適宜的買入時機是經濟步入衰退期,銀行開始進入降息周期。此前債券市場已受到多次加息沖擊,由於投資者擔心來自後續加息的進一步沖擊,在人們爭先恐後的拋售下,債券不但提前釋放了來自利率調整的大部分風險,而且許多品種處於顯著超跌狀態。此為債券市場的底部區域,自然最適宜買入債券型基金。
要注意債券的投資范圍是什麼,交易成本是多少,對債券的收益期許不要過高。
在恰當的時間進場債券市場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現在經濟處於向上發展的階段,好的債券不容易買到。
⑻ 投資債券的流程是怎樣的,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債券投資可以獲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場買賣中賺差價。隨著利率的升降,投資者如果能適時地買進賣出,就可獲取較大收益。那麼,如果你想投資債券,應該從何入門呢?進行債券投資要遵循一定的步驟,一般說來包括以下四步。
1.投資目標的確定
企業通過比較債券與其他投資方式,結合本單位的資金的特點,確定債券投資動機後,擬定債券投資的最低收益率、投資金額和投資期限,以便在操作時盡量達到此目標。
4.進行債券投資評估
經過一段時間的投資,投資者需要對自己的投資做出評估,看看是否實現了自己的預期收益,從而總結經驗教訓,找出問題,分析原因,為今後投資策略的選擇、投資結構的調整提供參考。
⑼ 做債權投資時應該注意些什麼,是不是所有債權都能轉讓
一、不能轉讓的債權有哪些
1、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要求這種約定須在轉讓之前訂立,否則,該約定無效。且該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債權人違反雙方禁止轉讓的約定,將債權轉讓給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該債權。
2、依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這類債權要麼與債權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關系,要麼基於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信任關系產生,如扶養請求權、僱主對於雇員、委託人對於代理人的債權、不作為債權等。對這類債權轉讓,應按無效處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認為,由性質上不得轉讓的債權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轉讓。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國家以法律禁止轉讓的,違反禁止性規定的,合同當然無效。在我國禁止轉讓債權多以行政規章形式出現,如下列資產不得對外公開轉讓:
(1)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
(2)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
(3)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
二、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於轉讓性質。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後,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於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不作為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為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種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按照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對債權轉讓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合同訂立之後另行約定,但必須在債權尚未轉讓之前作出,否則轉讓有效。第四種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一般合同的成立是當事人自願原則,但《合同法》第87條也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