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抄券的交易單位襲為手。
「手」是外匯交易的單位,英文為「lot」。這個翻譯來源於老香港的股票市場,老香港股票市場還是做市商的時候,當時沒有實行電子交易,買股票的人都在一個大廳里,就跟拍賣會一樣,競價買賣股票,當有人報價的時候,就舉手,然後喊出自已的價格,後來對買賣的數量做了規定,如果不另做說明,則一次舉手買賣100股,於是漸漸的演變成以「手」做為單位來買賣股票,後來實行電子交易,則「手」做為單位則一直沒有改變,中國大陸有了股票市場之後,則將「手」的概念引入內地。後來中國有了外匯交易之後,則將此概念又引入外匯市場,於是將外匯買賣的單位也稱為「手」。
外匯的一手代表100000基礎貨幣,而不是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美金,則一手代表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歐元,那一手則代表100000歐元了。
B.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區別
交易所場內交易,參與者比較廣泛,適合不同投資者,只要通過交易所開戶都能參與交易(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財務公司、企業、個人投資者),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顧名思義主要是一些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地方(不過現在已經放開了一些准金融機構進入,但個人投資者是不能進入交易的,而一般企業只能通過代理機構參與),一般在這個市場交易的單項金額比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過交易系統撮合,自動完成債券交割和清算,交易雙方都不清楚對方是誰,跟買賣股票一樣。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是通過雙方詢價交易,雙方自主完成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就是兩個銀行間彼此討價還價面對面交易;起初,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債券交易系統提供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種報價形式,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界面進行格式化詢價,達成一致後確認成交,然後根據雙方約定的清算路徑,自行清算,引入了電子化的報價驅動交易。而且政策性銀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發行的金融債,一般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業債券品種。
應該有很多,因為幾乎每個月政策型銀行都要發行金融債,還有央行票據、國債、以及債券和國債回購;普通企業債應該很少。詳細具體的需要要打開銀行資產管理部門們的交易軟體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變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幫不了你了。
C. 截止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各有多少家做市商
外匯保證金交易,是利用杠桿投資的原理(用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通常為2%~5%之間),使得每一位小額投資人亦也可在金融市場中買賣外國貨幣,而賺取利益。其基本精神和股票市場融資融券類似。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優點1、投資成本低,少於實際投資10%2、雙向交易投資,漲跌都有獲利機會3、獲利高,一天有一倍以上獲利的可能4、風險可控性,可預設限價和停止損點5、資金靈活,隨時可抽取資金6、全球24小時交易,選取獲利的機會多7、低廉手續費,低於千分之一8、全球每日交易量超過一兆美元,不易受人為操縱9、透明度高,所有行情、數據和新聞都是公開10、交易快,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外匯是實時成交 沈陽外匯MMI 直屬 加我詳細了解
D. 證券交易所一定是做市商嗎
錯,交易所只是交易場地,本身不參與交易。
E. 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應該採用做市商交易制度嗎
你好,成交稀少的股票才需要引入做市商。滬市和深市主板的股票成交量都沒問題,可以確保買賣成交,沒必要引入做市商。
F.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詳細一點!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拆借,如銀行,證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場是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場所,是流通市場的核心。交易一般採用持續雙向拍賣的方式,是一種公開競價的交易。
2、職能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
交易所市場是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體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場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個人投資者。
4、交易方式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交易所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6)交易所債券市場做市商擴展閱讀:
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債券市場。
中國主要有二大債券交易市場,其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其二是交易所債券市場,主要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約占據中國債券總交易量的90%以上。
G. 債券做市商的制度完善
為提高市場流動性,銀行間債券市場於2001年開始實施做市商制度。五年來,做市商制度在引導市場理性報價、活躍市場交易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促進了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的提高,做市商的雙邊報價已成為市場定價的重要參照。但相對於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而言,現行做市商制度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在促進市場流動性提高方面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為此,中國人民銀行結合當前市場實際,制定並發布了《規定》,從降低做市商准入標准、加大對做市商的政策支持力度、放寬做市商的相關業務要求和加強對做市商的考核管理等方面對現有做市商制度框架作了進一步完善,使更多數量的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有機會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做市業務,同時有利於增強做市商的做市能力,提高做市商業務開展的主動性和靈活性,並有效強化對做市商的激勵約束。
H. 債券做市商的介紹
債券做市商一般是指經市場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債券市場上連續地報出債券現券買、賣雙邊價格,並按其報價與其他投資者達成交易,承擔維持市場流動性義務且享有相應權利的金融機構。
I. 香港交易所採用的是做市商制度嗎
香港交易所主板不是採用做市商制度,是競價交易。
採用做市商制度的是香港交易所的指數期貨和利率期貨。
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Rule)就是以做市商報價形成交易價格、驅動交易發展的證券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它是不同於競價交易方式的一種證券交易制度,一般為櫃台交易市場所採用。
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