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換債券籌資與發行普通股或普通債券籌資的不同點有哪些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希望採納
『貳』 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點有哪些
您好,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點主要有:能夠以較低的利率取得資金;使得公司取得了以高於當前股價出售普通股的可能性。
『叄』 可轉換債券籌資的缺點有哪些
您好,可轉換債券籌資的缺點主要有:股價上漲風險;股價低迷風險;籌資成本高於純債券。
『肆』 發行可轉換債券與發行一般債券相比籌資成本較高。( )
錯誤
答案解析:
[解析]
可轉換債券給予債券持有人以優惠的價格轉換公司股票的好處,故而其利率低於同一條件下的不可轉換債券的利率,降低了籌資成本。
『伍』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有哪些優勢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的幾大優勢分析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1、推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背景及過程
進入9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經濟出現以下特點: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增加;企業改制、資產重組成為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利率浮動化趨勢和股票融資成本增加;我國企業股權融資比例過高,不利於資本市場完整和多元化。
在這種經濟形勢下,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其性質的多重性及操作的靈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資工具所遇到的諸如利率設定、價格定位、融資成本等麻煩,可轉換公司債券適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需求,能有效調節企業資產結構,這就是我國大力推行可轉債券試點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尋求成本更合理,能為今後企業上市服務的融資渠道,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後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探索和發展中國的可轉債市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我國可轉換債券獲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橋機場和鞍鋼新軋先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獲得成功,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選擇。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勢
對於規模較大、負債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經營比較穩定,具有一定的成長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轉債融資比配股、增發能以更低的成本籌集更多的資金。具體而言,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適合大資金量的融資需求,並且緩解對現有股權的稀釋。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顯高於配股價和增發股價。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權融資的項目里,只有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確規定應高於原流通a股的股價,按國際慣例溢價率在5-20%之間;上市公司採用配股融資時,配股價格只能是原價的60-80%,增發新股時,新增發股的股價雖與原a股股價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為原a股股價的90%左右。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溢價發行,與增發新股、配股籌得資金相同減少了對股權的稀釋。因此,發行數量相等的情況下,轉換公司債券籌資的資金量要多。
降低籌資成本。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銀行存款、普通企業債券低。以發行10億可轉債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發行企業債券減少2500多萬元,比銀行借款減少近4700萬元,差距十分明顯。
獲得長期穩定的股票價格。在股權融資時機不佳時,發行可轉債可以避免進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價,同時,可轉債轉換期較長,對公司股價的不利影響不會像增發新股、配股那樣明顯或劇烈。
獲取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份後,該筆債務因轉為股權而消失或減少,股權資本增加,固定償還的債務本金轉為永久性資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債務比例,明顯減少了公司稅後現金流量,因而,可轉債能為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
改善股權結構和債務結構,延長債務的有效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徵,在轉股前,它構成公司負債,而轉股後成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它成為公司股權比重和債務比重的調節器。如果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比重過高,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回購股權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債務比重過大,短期債務過多,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替換短期債務,推遲公司的償債期限。
『陸』 簡述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缺點,答案精簡一些。
答案提示:可轉復換債券籌資的制主要優點有:
(1)發行初期資本成本較低。
(2)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高於新股的發行價格。發行可轉換債券籌資有四個主要的缺點:
(1)會減少公司籌資數量。
(2)低成本的優勢將喪失。
(3)普通股每股收益將下降。
(4)會增加公司的財務風險,降低公司籌資的靈活性。
『柒』 分析認股權證籌資與可轉換債券籌資有哪些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屬於附認股權證公司債的范圍。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與一般可轉債(附認股權證債券)的區別:
發行成本不同,兩者都有促進債券發行,降低債券利率的作用(附有認股權),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由於由債券和認股權證兩部分構成,因此發行成本高。
分離交易可轉債能夠實現二次融資。一般可轉債在轉化為股票時,不需要再支付購股款,資金是初始購買債券的成本,只實現一次融資。分離交易可轉債在行使認股權時,必須再繳納認股款。實現了二次融資。
認股決定因素不同。一般可轉債的認股數量,取決於可轉債的面值和轉股價,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主要取決於認股權的規定,與債券價值無關。
存續期不一致。一般可轉債認股權與債券存續期相同,但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權證存續期不超過債券存續期,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對發行企業的負債股權結構影響不同,一般可轉債執行認股後,減少發行企業負債,增加權益;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債券部分要繼續存在,直至償還。認股權行使將增加權益。
條件不一致。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
『捌』 可轉換債券籌資
1、籌資成本低;
2、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票價格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
4、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風險絕對小於股票投資
可轉債是具有轉股權的債券。如果沒有強制轉股條款的話, 持有人只要未將它轉為股票,都可以在債券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本金所面臨的風險要遠遠小於股票持有人。
證監會在去年4月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發行可轉債的籌資行為作出了詳盡的規定。有重大違規、信息披露存在虛假等行為的公司都被排除在外。目前正在市場上流通的機場轉債、茂煉轉債的發行人均屬規模較大、實力較強、行業地位較高的企業,且大股東均為可轉債提供了擔保,因此違約風險較小。(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正因如此,在去年的行情中整個可轉債板塊表現了很強的抗跌性。2001 年上證指數從最高2245點一路下跌,12月31日收於1639點,與最高點相比,跌幅高達28 %。而相比之下,當時市場上的三隻流通可轉債中,跌幅最大的鞍鋼轉債跌20.68%,茂煉轉債跌16.67%,機場轉債跌幅最小,為9.34%。
穩定收益源自多重保障
可轉債股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債券收益, 這主要取決於其市場價格、票面利率、期限等因素。二是資本收益,這主要取決於公司股票價格、 轉股比率等因素。
對於債券收益來說, 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轉債均採取實行票面利率加回售率的做法,即每年按約定的利率付息,在滿足一定條件後轉債持有人可按約定的回售率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公司。根據約定利率和回售利率,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一隻可轉債股的收益率。以1月25日的收盤價為准,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為4.37%、茂煉轉債為2.94%。考慮到利息稅的因素,茂煉轉債的內部收益率降為0.88%,而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仍高達3.68%。而在市場頂峰之時,機場轉債年內最高價是107. 3元,當時的內部收益率為0.64%;茂煉轉債的收益率是負數,即,如果投資者以當時價格介入的話,一直持有到約定的回售期(如果公司沒有能夠發行股票的話),其所得利息和回售收入不能收回起初投入。可見,經過此次調整以後,可轉債已經進入其投資價值區域,尤其是機場轉債收益率甚至高於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企業債券。 一旦人民銀行降低利率,對轉債將構成實質性利好。
可轉債的另一個價值組成來自於其轉股權。從理論上講, 在股價高於轉股價格的情況下,股價每變動一個百分點都會帶來轉債的同向同比例變動。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與一般債券持有人不同,在股市低迷時可以獲取穩定的利息收入,而一旦牛市來臨,還可以分享股票上漲的好處。此外,已經在市場上露面的可轉債在品種設計中大都設有股價調整條款,即在一定時期內公司平均股價低於轉股價格一定比例時,公司有可能向下調整轉股價格。因此,股價的下跌對於轉債來說不一定就是利空。 如機場轉債轉股價格為10元,其設定的調整條件為轉股價格的80%,即, 如果在連續一個月上海機場(600009)平均收盤價低於8元,公司就有可能向下調整其轉股價格。目前上海機場的股價已接近其轉股價格10元的80%,一旦條件成立,並且公司下調其轉股價格,那麼將對轉債構成利好。
流動性障礙可望解決
目前,轉債市場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流動性問題。以機場轉債為例,2001年全年平均日成交量4164手,日成交金額不足500萬元。與國債市場相比可謂是「門前冷落鞍馬稀」。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可轉債不能用於回購,降低了其流動性。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可轉債市場品種少。去年11月26日鞍鋼轉債停止交易以來, 目前仍在市場上流通的只有茂煉轉債和機場轉債兩只,難以引起投資者的注意。 但這也正說明了可轉債的內在價值並未得到市場的充分認識,所以造成其價值被低估。 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很久。去年4月, 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之後,就有稀土高科、 深萬科等數十家公司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曾成功發行並運作可轉債的絲綢股份也提出再次發債申請。盡管目前尚無一家公司獲得管理層的批准, 但我們應看到可轉債成為新融資投資工具的趨勢已經形成,一旦這些公司獲准發行,那麼市場上可轉債作為一個新的熱點板塊將逐漸浮出水面,隨著對可轉債價值發掘的不斷深化,可轉債的流動性將會得到改善。
『玖』 萬科發行可轉換債券屬於債務融資嗎債務與債券融資的區別萬科債務融資的案例有哪些
屬於債務融資,只是可轉換債券具有期權的屬性,使得債務可在特定時間用約的的價格轉換成股權。主要區別在於債券融資實際上是債務融資的一種形式。
【債券發行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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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發行年度|債券發行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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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5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12006 |
| |債券簡稱:08萬科G2 |
| |發行方式:採取網上優先配售、網上公開發行和網下詢價配售相 |
| |結合的方式。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150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290000.00 |
| |預案公布日: 2008-09-02 |
| |開始發行期: 2008-09-05 |
| |結束發行期: 2008-09-09 |
| |債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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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5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12005 |
| |債券簡稱:08萬科G1 |
| |發行方式:採取網上優先配售、網上公開發行和網下詢價配售相 |
| |結合的方式。具體發行安排將根據深交所的相關規定進行。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300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300000.00 |
| |預案公布日: 2008-09-02 |
| |開始發行期: 2008-09-05 |
| |結束發行期: 2008-09-09 |
| |債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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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4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26002 |
| |債券簡稱:萬科轉2 |
| |發行方式:採用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股東放棄部分再采 |
| |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
| |的方式進行。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199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199000.00 |
| |募資凈額(萬元): 196105.47 |
| |預案公布日: 2003-09-09 |
| |開始發行期: 2004-09-24 |
| |結束發行期: 2004-09-24 |
| |債券到期日: 2009-09-24 |
| |停止交易日: 2006-04-07 |
| |轉股開始日: 2005-03-24 |
| |轉股結束日: 2009-09-24 |
| |上市日期 : 200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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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6-13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25002 |
| |債券簡稱:萬科轉債 |
| |發行方式:本次萬科轉債發行採用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 |
| |股東放棄部分再採用定價抽簽方式發行,發行採用網下對法人投|
| |資者發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150000.00 |
| |募資凈額(萬元): 147513.84 |
| |預案公布日: 2001-07-12 |
| |開始發行期: 2002-06-13 |
| |結束發行期: 2002-06-13 |
| |債券到期日: 2007-06-13 |
| |停止交易日: 2004-04-20 |
| |轉股開始日: 2002-12-13 |
| |轉股結束日: 2007-06-12 |
| |上市日期 : 200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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