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大家我想做一些關於債券的工作,應該到什麼公司,銀行,投行,投資公司還是什麼的。。。。。。
債券的發行主體是一般的企業,到一般公司的財務部或戰略發展部。目前,我國公司債、企業債的承銷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銀行的具體負責部門我就不知道了,但應該不是支行,至少是分行級別。投行的固定收益部是負責債券承銷的,比如企業債、ABN、ABS什麼的。中國很多債券創新都是國家開發銀行做的,政策性銀行的代表啊。
② 關於公司債券
不用,現在我國還沒有開征資本利得稅,所以股票、債券等的投資收益都不用交資本利得稅。但如果公司債付息時,要交20%的利息稅。
③ 求個做債券回購的公司啊
我給你推薦個吧,你去第一創業證券啊,他們就是這種公司,你可去他們的官網找客服看下
④ 關於公司債券的期限
一定期限就是發債時指定了債券的期限,這個期限並不特指要一年以上,半年也是一定期限.
⑤ 新公司法中可以發行債券的有哪些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專、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屬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⑥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具有發行公司債券資格的公司有().
公司債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由證監會監管的中長期直接融資品種。新的《公司法》對公司債券的定義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外部融資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企業融資的重要來源,同時也是金融市場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公司債券如果按照債券本身情況來區分,就有是否記名,是否參加利潤分配,是否可以提前贖回幾個方面的不同;而按照發行目的劃分的話,公司債券可以分為普通公司債券,改組公司債券,利息公司債券,延期公司債券幾種;如果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的條件劃分,就有附權和不附權的區別。
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⑦ 關於企業債
企債跌是因為前段時間炒作太高了
能發行企債的公司那不是一般的公司,在目前你無需擔心
就企業無法到期償還來說,要看該債券有沒有擔保,有擔保的話,擔保方要負責的,沒有擔保的話,真發生了不能償債的情況,風險是自己擔了
血本無歸的情況很低,因為就算破產了也可以清算的,並且債券的清算順序靠前
⑧ 國內有做債券融資咨詢的公司嗎
債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地位日益突出,市場規模也在以每年幾百倍的規模增長,發債企業越來越多,專注做這塊的咨詢公司並不多,瞪羚谷算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吧,大岳也很知名,但做的是PPP項目。希望對你有幫助。
⑨ 簡述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9)關於做債券的公司擴展閱讀:
債權發行意義:
未來應提高非國有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債比重。從債券的投資方來說,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貨幣類機構投資人持有債券比重,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入市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方法豐富投資人結構。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擴大債券發行,逐步實現債券市場互通互融」。
擴大債券發行對我國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降低金融體系的脆弱性是有重要意義的。擴大債券發行的同時,債券市場需要更加透明而且具備好的流動性,為更多參與主體進入債券市場創造條件。
2013年,中國債券市場由多部門監管,市場不統一的格局阻礙了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的實現。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是大勢所趨。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會使得債券市場能夠充分反映資金市場的信息,資金的價格會通過交易價格實時反映出來。
面對一個分割的債券市場和混亂的利率期限結構,企業沒有辦法像面對統一的市場那樣去獲取融資成本的准確信息。低水平的債券市場無法與銀行進行充分競爭,這會使得企業的融資成本難以下降。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並且快速發展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促使商業銀行提高其評估風險和定價的能力,對企業的信用進行更為精準的分析,提高其對不同企業的服務能力,並且有助於提升其國際競爭能力。
另外,擴大債券發行需要我國評級機構的進一步發展,債券產品的豐富更需要評級機構履行其職責,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真正有區分度、有足夠信息含量的研究報告和級別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