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將加大小微融資支持力度嗎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有小微企業法人約2800萬戶,個體工商戶約6200萬戶,在承載創新、創業、保障就業等民生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小微企業不同程度地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制約了發展。對此,《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綜合施策,力求達到預期效果。
《意見》提出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一是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二是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三是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圍。
「《意見》提出的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說,一方面,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擴大小微企業抵押品范圍、將銀行需要的貨幣政策工具與小微企業需求定向捆綁等,能鼓勵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意願;另一方面,有的放矢地減稅降費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改善其生存環境,從而帶動融資增長,更好地服務於小微企業。
『貳』 小微企業一定程度上依賴非正規渠道融資的原因是什麼
小微企業一定程度上依賴非正規渠道融資的原因是:1、正規渠道獲得資金的難度太大
2、正規渠道獲得資金的難度太慢,滿做不了需求的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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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建議
(一)調整銀行結構體系
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結構體系中國有商業銀行仍占高度壟斷地位,原先的一些定位於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紛紛合並成了合作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服務對象也相應的變成了大型企業,導致中小金融機構不增反降。這種金融服務結構,不僅嚴重降低了中小微企業融資效率,影響了中小微企業的發展,而且還加大了國有商業銀行系統的金融風險。
應改革創新金融社區服務模式,方便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進入當地眾多的民營企業,形成金融機構與企業「雙贏」的良好局面。創立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銀行,專做中小微企業的信貸融資,專門解決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5]。如韓國中小微企業銀行、法國中小微企業設備信貸銀行等。在做好標准化、規范化的前提下,構建足夠多的中小銀行,滿足民間資本融通需求,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搭建平台,同時解決大銀行為小微企業服務成本高、地下信貸泛濫等問題。
(二)重塑風控體系
小微企業融資難主要是金融機構對其缺乏信用,而藉助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技術可以幫助銀行等金融機構實現小微企業風險評級和信用管理考核評價。大數據技術可以對企業工商數據、經營數據、招聘數據、融資數據、網站行為數據、社交數據、金融數據等結構化以及非結構化數據進行挖掘和關聯性分析,給出相應信用評分,為金融機構提供信用參考。
同時,小微企業也要加強自身管理,逐步提高企業的信用,培養良好的信用意識。憑借自己的誠信爭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融資支持,自覺地接受工商、稅務、金融等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依法建立賬本,確保財會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杜絕弄虛作假,自欺欺人,嚴格要求企業自身。逐步提高民營企業自身建設對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創新融資方式
融資渠道方面債轉股、股債結合等方式可以成為小微企業融資方向,融資方面通過供應鏈金融、應收帳款金融、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狀況。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創業基金,著眼於企業長遠發展,降低投資人風險,為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保證。
拓寬企業股權融資渠道,創造條件,完善資本市場,為有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發行股票融資搭建平台,盡快緩解中小微企業股票融資難的狀況。大力發展創業板市場,逐步理順債券發行審核體制,放鬆規模限制,擴大發行額度,完善債券擔保的信用評價制度,支持經營效益好、償還能力強的小微企業通過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同時銀行構建小微企業貸款「綠色通道」,整合政府、銀行、擔保機構等優勢資源,集中扶持扶強,促進最具有成長性的小微企業的優先加快發展。
(四)加強政策支持
政府部門要以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貸款援助等給予小微企業資金上的幫助和支持。財政補貼是為了鼓勵小微企業促進就業、鼓勵小微企業出口創匯和促進小微企業科技進步等方式給予的財政資助;稅收優惠是通過稅收減免、降低稅率、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等優惠政策,以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政府幫助小微企業獲得貸款的方式主要有貸款貼息、貸款擔保、政府直接的貸款優惠等[5]。
解決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性復雜工程,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努力。小微企業方面,要嚴格根據市場發展趨勢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時調整企業經營戰略和路徑,提升經營者經營管理水平,推進產品與技術更新換代,提升企業的抗風險沖擊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滿足金融機構的授信條件和要求。銀行方面,要加快服務方式、理念的轉變。重點滿足符合環保新能源產業和國家支持產業、有利於促進就業、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商業模式可持續的小微企業理性融資需求,設法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率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長率的目標。再者,要進一步深化推進銀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緊建立一批專門服務於小微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政府宏觀調控方面,建議考慮在社會信貸總量中,單獨預留足額的信貸額度來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外部環境方面,政府要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幫助和支持,加大財稅政策力度,加強信用體系和信用文化建設,建立健全多層次、高效率融資擔保體系,嚴格規范和科學引導民間借貸活動,嚴厲打擊高利貸行為和非法集資,維護良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金融秩序。
『叄』 企業債券的融資和銀行貸款有什麼區別
都屬復於債權融資,企業債券融資屬於制直接融資,沒有特定對象。債券發行的額度不能超過公司審計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審批通過後可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擇機發行,利率在發行時確定。
借款一般有銀行貸款或委託貸款形式,通常是非公開的僅在特定主體間的借款,無需審批,各方主體達成合意即可,額度、抵押等事項也是協商確定(當然銀行自己會有審核)。
『肆』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卷和企業債卷的區別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未來將有良好發展前景。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主要具有以下優勢:
一,降低債券的發行條件。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多個小微企業的集合體,能聯合起來達到一定的發行規模,能產生外部規模經濟,對單個企業的要求相對下降,能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參與到這一融資方式中來;
二,降低債券的融資成本。增信集合發債可以提升小微企業的信用級別,這樣可以以更高的價格發行債券;
三,降低了債券的違約風險。
增信集合債券相當於優質小微企業債券打包發售,從整體上降低了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違約風險。
企業債券是指所有行業的企業只要滿意發行債券條件就可以。
『伍』 後續的小微融資政策將會怎樣
2018年起,小微信貸增速同PMI 指數同時下行,考慮到2019年4月經濟增長有所減緩,預計小微信貸投放有所不力,定向寬松值得期待。但隨著貨幣政策不斷推動銀行積極參與小微債券發行,預計小微債券發行或將成為社融的穩定組成部分。小微支持政策有效改善了小微企業票據融資環境,短期內非標融資仍將持續但難以大幅反彈,長期來看小微企業類債券或將取代非標融資,直接融資在社融的佔比或將逐步擴大。
『陸』 小微企業資金管理費與資金託管費有什麼區別
中國銀監會發布了《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對此前國務院的相關要求進行細化。通知規定,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同時,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透露,第一批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即將面世。
小微企業金融債需「專款專用」
對於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的條件下,優先支持其發行專項用於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同時嚴格監控所募集資金的流向。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昨日介紹,現在各銀行對發行小微企業債券的熱情高漲,有的銀行已經提出發行申請,對符合要求,且確有需求的銀行,銀監會將會盡快審批,首批小微企業金融債很快就會面世。
據《新世紀周刊》報道,截至9月,已經有民生銀行、浦發銀行、中國銀行在內的三到四家銀行向銀監會報送發債申請。
但根據規定,銀行必須「專款專用」。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銀行需承諾將發行金融債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
銀行中間業務增長或受影響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除銀團貸款外,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銀監會的通知中明確規定。
據一位國有銀行人士介紹,國務院的措施當中,限制金融企業對小微企業的收費屬於首次提及,此次銀監會將收費的內容更加細化了。據他介紹,目前,商業銀行通常將一部分貸款定價以咨詢顧問費的方式體現,以實現中間業務收入的增長。在新措施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定價可能會更多通過利率上浮實現,賬面的中間業務增長可能會受到影響。
中銀國際的分析報告指出,從長期看,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由於存在成本、風險高的特點,高收費以及高利率是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主要動力,如果人為降低小企業業務的收益,可能無法長期激勵銀行從事小企業業務。
『柒』 小微企業金融債指的是什麼
當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實體經濟成為了銀行資金投向重要方向,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成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就是銀行等獲銀監會批准,發行專項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7)小微債券擴展閱讀: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
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