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跟收益是成正比;債券也分幾種,如果以籌資者主體來劃分的話,就可以專劃分為國債、企業債屬、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國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金融債是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主要是政策性銀行為金融債的發行主體,其中國家開發銀行發行的最多。地方政府債就是當地政府發行的債券。
沒有擔保的企業或者公司債券,利率就比較高,比銀行儲蓄高,但是風險也高,如果發行人破產的話,本金會有損失。而信用最高是國債。上市交易型債券,跟股票一樣,其價格受市場影響而上下浮動,即有漲有跌,不會一直漲,你可以採取低買高賣的賺取差價,如果你買的債券跌了,那麼賣出的話就會虧損本金,不過你也可以不賣,一直持有到期,發行人還是按面值100元/張贖回。
選擇要根據債券的評級、發行利率、時間等來進行選擇。如果你想長期持有,就要根據市場浮動價算出真正應得的利率,選擇利率高的,獲利回報率高。
⑵ 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如何區別~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幾個方面:希望能幫到你!給分哦!!!
第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在我國各類公司的數量有幾百萬家,而國有企業僅有20多萬家。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范疇,它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注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與此不同,各類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由授權機關審核批准。
第二,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第三,信用基礎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由於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雖然,運用擔保機制可以增強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但這一機制不是強制規定的。與此不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大同小異。
第四,管製程序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注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許可權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在申請發債的相關資料中,不僅要求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而且要求有銀行予以擔保,以做到防控風險的萬無一失;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就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用等級、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了。這種「只管生、不管行」的現象,說明了這種管制機制並不符合市場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五,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隻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為此,不論在眾多的企業融資中還是在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⑶ 金融機構債券與工商企業債券利率哪個大
工商企業債券利率大,因為它的風險比金融機構債券高。
社會保險是指專通過國家立法屬的形式,以勞動者為保障對象,以勞動者的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等特殊事件為保障內容、以政府強制實施為特點的一種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不同在於它們的盈利性,會保險是非盈利性保險,它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實施社會政策為目的,商業保險才是盈利性的,而投資本身就是一種盈利性的行為。
⑷ 政府債券 金融債券 企業債券那個利率高
企業債券 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的 因為風險最高的是企業債券 所以其預期收益要高 否則就有沒有人會去買了
⑸ 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聯系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安全性:政府債安全性最高,因為是國家信用;金融債券信用等級也很高,幾乎與國家信用相當,通常稱為准國家信用;企業債券信用低於上述兩種,但在我國企業債券由於都由銀行擔保,因此信用風險也很小。
收益性:金融債券和政府債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國債的利息免稅,因此投資者要求的收益會略低一些;企業債的收益比前兩者都高。
流動性:這三者都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交易,跨市場發行的國債以及大部分企業債還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國債流動性最好,金融債次之,企業債最差。
⑹ 算企業所得稅時,國債利息收入和金融債券收入怎麼理解為什麼是-4,而不是+2
國債利息收入免來上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自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會計利潤合計200萬含投資收益,所以調整時減去4萬不用上,至於金融債券利息收入不享受免徵
⑺ 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地方債券、國債券票面利率最低的是哪種
金融債券是抄銀行等金融機構襲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⑻ 金融債券 和企業債券有什麼區別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是指專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屬,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Corporate Bond)。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⑼ 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區別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來和非銀行金融機源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因此他們的信用等級不同)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企業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企業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