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企業可以發行 中小企業私募債嗎
可以發行。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指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形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劵。
一、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內涵界定
(一)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基本概念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指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形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劵。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推出,強化了直接金融與中小微企業有效對接,將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供新的有效途徑,也有望為資本市場創新注入新的活力。同時,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發行人沒有凈資產和營利能力的門檻要求,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
其中,「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注冊的非上市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與金融企業;「中小微」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具體劃分標准(第二部分會詳細加以闡述);「私募」是指非公開發行,發行、轉讓和持有總賬戶數不超過200。關 於非公開發行,依據《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 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①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②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 的;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特點
1、在發行人的信用能力上,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發行人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等沒有硬性要求,由承銷商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和資金用途進行把握;
2、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各種要素,諸如發行金額、利率、期限等,均由發行人、承銷商和投資者自行協商確定,通過合同確定各方權利義務關系;
3、在發行制度上,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採取交易所備案發行制。
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條件
(一)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人資格
1、中小企業標准界定
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2011]300號)關於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不同行業的劃分標准有一定差異。該規定第四條具體劃分了各行業的劃型標准:
(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 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 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 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6) 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 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7) 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8) 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9) 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0) 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1) 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 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2)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 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3) 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 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 型企業。
(14) 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 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5)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 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6)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行業要求及運行時間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人資格對行業的限制是非房地產或金融行業。
在運行時間上,企業要運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需提交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兩年財務報告。
3、鼓勵企業類型
①鼓勵償債能力強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鼓勵發行人採用第三方擔保。
②鼓勵擬上市公司或運行規范、財務狀況良好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雖然目前對發行人沒有關於財務指標的硬性規定,但盈利能力強、償債能力強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更具優勢。
4、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辦法》第五章規定,發行人既有初次信息披露的義務,也有在私募債券存續期內發生的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的特殊披露義務(持續性信息披露)。
如 果發行人不按照規定進行披露,則有可能構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修正案六》將《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修改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 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的基本要素
1、備案體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由承銷商向上交所或深交所備案,深交所規定:備案材料齊全的確認接受材料,自接受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接受備案。交易所對報送材料只進行完備性審核,並不對材料具體內容做實質性審核。
2、發行規模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的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但一般應控制在不超過凈資產規模。
3、發行期限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上交所明確發行期限在三年以下。
4、發行方式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的方式重點突出在私募上,即非公開發行,可一次或分兩期發行(上交所)。發行人應當在取得備案通知書的6個月內發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行人可採取集合方式發行。發行人可為私募債券設置附認股權或可轉股條款。
5、發行利率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的利率應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三倍。鑒於發行主體為中小企業且為非公開發行方式,流動性受到一定限制,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利率高於企業債、公司債等。
6、募集資金用途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用途無特殊限制,可用於償還債務或補充營運資金,募集資金用途較為靈活。
7、擔保及評級
目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擔保和評級無強制性要求,但為降低債券風險,鼓勵採用第三方擔保或設定財產抵/質押擔保,可採用部分擔保的方式。同時,由於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對評級未做硬性規定。
8、投資者類型
投資者需具有適當性,主要是指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及個人投資者、董高監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承銷商。
適格的機構投資者包括:(1)金融機構;(2)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3)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企業法人;(4)認繳出資額不低於5000萬元,實繳出資額不低於1000元的合夥。
適格的個人投資者包括(僅上海證券交易所):(1)券商認定,交易所事後核查;(2)500萬元金融資產(證券賬戶、資產);(3)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4)簽署風險認知。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以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9、財務狀況
①凈資產規模盡可能大,凈資產規模超1億元為佳;
②盈利能力較強,可覆蓋一年的債券利息,未來盈利具有可持續性;
③償債能力較強,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為佳;
④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其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不用披露。
10、流通場所
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綜合協議平台掛牌交易或證券公司進行櫃台轉讓。發行、轉讓及持有賬戶合計限定為不超過200個。
B. 小微企業的金融獲批
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三家銀行2011年11月獲銀監會批准,可發行專項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共1100億元。其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將不計入存貸比考核,從而增加銀行為小微企業服務的積極性。
此次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分別被銀監會批准發行的人民幣債券額度分別為不超過500億元、300億元和300億元,募集資金須專項用於小微企業貸款。
興業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將有利於解決該行小微企業貸款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緩解銀行存貸比壓力,同時有助於補充中長期負債來源 。
業內專家表示,在當前銀行體系內流動性日益緊張、吸儲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一方面可以增加銀行小微企業信貸資金額度,另一方面還可以享受存貸比考核上的放鬆政策,商業銀行因而有較高的意願申請發行。
此舉在利好銀行的同時,也將使小微企業迎來「及時雨」。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郭田勇說,在小微企業融資難成為全國關注熱點的今天,小微企業將得到1100億元信貸額度,說它是「及時雨」並不為過,它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民生銀行、浦發銀行相關人士表示,發行小企業專項金融債和信託網所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於發放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
興業銀行表示,發行專項金融債券所募集的中長期資金不用繳納存款准備金,可百分之百用於支持小微企業貸款的發放,能幫助緩解小微企業貸款「融資難」問題。
監管政策到位
小企業專項金融債具體的發行時間、發行期限、發行結構、發行價格都要等人民銀行批准後才能確定。
業內相關人士表示,2011年年底到2012年春節前這段時期,是小微企業產銷旺季,企業資金需求量大,相關銀行也會願意在2011年年底之前正式發行該項金融債,以及時補充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過,在2011年底之前整體資金成本還是偏高,發行金融債的成本也不會太低。
「銀行發行債券的成本在年息4%至6%,而一般銀行吸收存款的平均資金成本為3%左右,發債成本高於吸儲成本。再加上人工成本、小微企業貸款較高的不良率損失成本等,發行小微企業的利得財富專項金融債的成本不低。」金融專家趙慶明說。
作為銀行額外的小微企業貸款資金來源,一些市場人士表示,後續監管必須到位。如果後續監管措施不到位,銀行在發行成本較高的情況下,或將募集的資金挪作他用。這方面的監管措施還未出台,需加快研究制定一套動態持續性的監管跟蹤機制。
郭田勇認為,監管機構應制定出相應的辦法,使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做到「專款專用」,防止銀行利用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的資金貸款給地方融資平台、房地產行業以及其他投資業務。
但是,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不是一筆『救濟金』,商業銀行會按照市場原則來操作。」趙慶明說,「後續監管政策必須到位,同時也得尊重市場規律,不應過分壓縮銀行的利潤空間。」
C. 為什麼有些企業上市之前會先發行私募債券
並非所有的中小微型企業都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根據2012年5月23日滬深交易所發布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
「試點期間,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即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滬深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說。
作為一類私募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不能以公開方式發行。根據相關規定,中小企業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私募債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D. 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的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推出,強化了直接金融與中小微企業有效對接,將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供新的有效途徑,也有望為資本市場創新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 中小企業私募債需要什麼條件呢
一、私募債券發行的統一條件
1.凈資產方面:無明確要求。
2.盈利能力方面:鑒於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對盈利規模、是否連續盈利等方面無明確要求。
3.償債能力方面:對資產負債率等指標無明確要求,按照公司債券上市要求,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為佳。
4.現金流方面:無明確要求,根據公司債的要求,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
5.預計中小企業私募債應符合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一般性規定,如:
(1)存續滿兩年。
(2)生產經營規范,內控完善。
(3)企業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無債務違約行為等。
6.鼓勵中小企業採用第三方擔保或設定財產抵/質押擔保。上交所表示,對於有較強增信措施的私募債券,試點期間優先接受備案。
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具體條件
上海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第九條:
在本所備案的私募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中國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指引(試行)》第六條:
試點期間,在本所備案的私募債券除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不屬於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
(二)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已與本所簽訂合作備忘錄;
(三)期限在3年以下;
(四)發行人對還本付息的資金安排有明確方案。
深圳交易所:
試點期間,私募債券發行人范圍僅限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的,未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但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
第九條在本所備案的私募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中國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 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業務指南》
在本所備案的私募債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第二章第一條
(一)發行人是中國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三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家證券公司會在此基礎上面對行業、財務情況等進行更加細化的規定)
F. 中小企業私募債需要什麼條件
1、公司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的企業;2、公司是有固定的經營場地,有必要的經營設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3、公司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貸款時需向銀行提供企業經營情況表,提供統計報表;4、公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依法經營;5、公司行業國家政策允許,鼓勵發展的行業。網路有錢花APP幫您解決資金周轉難問題,最高一次可貸30萬,30秒極速批款,根據您的具體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建議您下載網路有錢花APP進行體驗。
此條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希望對您有幫助。有錢花作為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的信貸品牌,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最高可借額度20萬。
G. ppn和私募債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1、ppn: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
2、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二、優點不同
1、ppn:
(1)簡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發行定向融資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資人披露信息,無需履行公開披露信息義務;披露方式可協商約定。這將減輕發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負擔;
同時非公開定向發行有利於引入風險偏好型投資者,構建多元化的投資者群體,化解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行人等融資主體在傳統公開發行方式的融資困局。
(2)發行規模可突破「40%」限制:《證券法》中僅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對非公開發行債券並無明確規定,因此定向工具規模可突破凈資產40%的限制;
(3)非公開發行方案靈活:由於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利率、規模、資金用途等條款可由發行人與投資者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協商確定。
2、私募債:
(1)發行成本低。
(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准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三、缺點不同
1、ppn: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並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
2、私募債: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H.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卷和企業債卷的區別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未來將有良好發展前景。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主要具有以下優勢:
一,降低債券的發行條件。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多個小微企業的集合體,能聯合起來達到一定的發行規模,能產生外部規模經濟,對單個企業的要求相對下降,能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參與到這一融資方式中來;
二,降低債券的融資成本。增信集合發債可以提升小微企業的信用級別,這樣可以以更高的價格發行債券;
三,降低了債券的違約風險。
增信集合債券相當於優質小微企業債券打包發售,從整體上降低了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違約風險。
企業債券是指所有行業的企業只要滿意發行債券條件就可以。
I. 小微企業金融債指的是什麼
當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實體經濟成為了銀行資金投向重要方向,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成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就是銀行等獲銀監會批准,發行專項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9)微企可以發行債券么擴展閱讀: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
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