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債回購的風險分析
(一)在銀行間市場,投資者賬戶都是一級託管,債券直接託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雖然銀行間市場中的丙類戶要通過甲類戶代理結算,但是任何投資者的結算賬戶都是自己申報的銀行賬戶,由融券方直接將資金打入融資方的銀行結算帳戶,甲類戶僅代理丙類戶做債券的交割。
而在交易所市場中,客戶債券託管實行的是券商主席位下的二級託管;1994年,為了活躍當時交投清淡的國債市場,交易所進一步創立了國債回購標准化的「套做」與「放大」業務,並提供寬松的「席位聯合制」監管。
按照1998年6月14日上海交易所發布的有關通知,交易所成員在清算時,都是以券商為單位實行清算,即一家會員不論在交易所有多少個席位(每個席位都有一個子賬戶),在清算時,這些賬戶都將歸入統一的法人賬號(主賬戶)進行清算;只要主賬戶不存在欠庫行為,一般不會追究子賬戶是否欠庫。
這一規定使得券商在交易過程中可以任意調用下屬營業部的資金和債券進行統一交易,以此獲得規模效益和資源的使用效率。可以說,託管、結算制度的差異給交易所國債回購風險埋下了伏筆,而標准券確定方式成為了引爆風險的導火索。
(二)進一步分析,風險首先來自託管制度漏洞導致的券商對國債的挪用。根據交易所規則,融資方只能拿自己的國債做回購,用於回購的國債現券也必須託管在證券公司的席位上。
正是這種主席位下的二級託管方式,為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進行回購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一些大的證券公司往往託管了幾十億元甚至更多的國債,如果守不住職業道德底線,其利用制度缺陷挪用客戶國債的行為就難以避免。
挪用客戶國債的風險之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表現得並不明顯,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證券公司不會將所託管的國債全部挪用,由於交易所是按照標准券的形式凍結被抵押的國債,因此不會影響少數客戶在此期間的國債賣出交易。二是在1996年至2001年期間,我國新股主要採取保證金申購的形式發行,資金周轉很快,但實際使用效率(也就是申購成功率)並不高,因此形成了一種短期的大額資金需求,國債回購恰好能夠滿足這種需求。
由於「新股不敗」神話長期存在,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回購融資申購新股,在利率及資金安全方面的風險很低,使得國債回購本身的風險被掩蓋了。
(三)隨著市場的發展,特別是新股實行市值配售以後,一些融資方利用國債資源通過回購融入資金,直接或間接用於股票炒作,於是國債回購的風險因融資使用方面的問題而加大了。
當股票出現流動性風險,或跌價使股票炒作者的自有資金完全虧損的時候,風險就可能成為現實。在現實中,一些證券公司從避免問題惡化、掩蓋自身違規的目的出發,盡可能將資金使用方面的風險掩蓋下來,並通過引入新的國債投資者、擴大國債託管數量以加大挪用額度等方式在自身體系內予以消化。
事實上,這種做法雖然暫時阻止了風險的爆發,但並沒有消除或減小風險,反而使風險象雪球一樣越滾越大。2003年8月,由於央行上調存款准備金率收緊銀根,加上市場進入升息周期的普遍預期,使持續多年的國債牛市行情嘎然而止,在交易所上市的各個國債現券普遍開始下跌,並相續出現跌破發行價的現象,國債回購風險開始暴露。這是因為,回購比例的調整,使同樣的融資額卻要挪用更多的國債,於是國債託管數量即告緊張。
問題還不僅於此。由於人們對市場升息的預期,國債現券持續下跌,交易所被迫一次又一次地下調折算比例,一些證券公司可挪用的託管國債逐漸減少,最終融資額超過了凍結的標准券,證券公司出現欠庫;而登記清算公司在要求證券公司補足欠庫之前,必須先向融券方支付到期的拆借資金本息,以至整個清算危機四伏。
2004年4月,中央登記清算公司發出文件,要求各證券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國債回購,不得欠庫並且限期歸還挪用的客戶國債,其背景就是當時國債現券價格的下跌和回購折算比例的調整暴露了回購中的國債抵押風險,使得登記清算公司的資金面全面抽緊,正常業務受到極大威脅。
2004年國債回購風險的嚴重性在於,由此衍生的資金風險不可避免地席捲了整個市場———證券公司為解決欠庫問題,不得不壓縮融資額度、拋出股票,引起股票下跌,導致融資方所擁有的股票市值減少,進一步導致回購到期無法歸還資金,帶來了資金使用風險的再度爆發;而在這一過程中,託管方挪用客戶國債的行為也就再也無法掩蓋,挪用風險不可避免地爆發出來。這些風險的不斷疊加、循環、放大,使整個市場遭受重創。
② 做債券回購有風險嗎
債券逆回購是基本沒有風險的,因為正回購的人不是向你白借錢的,他要用債券來做抵押。萬一他還不了錢,抵押的債券就要充公變現。而且抵押的債券還是打了折的,例如他有100萬的債券,他一般也就是能借90萬左右。
成交的價格就是回購的年利率。例如你今天借出了10萬,成交價格是1.8,則可以獲得利息
100000 * 1.8% / 365=4.93
但要扣除交易的傭金,一天回購是10萬分之一,所以實際只賺了3.93
你今天做了逆回購,到明天晚上可以查一下資金流水,就知道賺了多少了
上海的回購10萬元起步,深圳的回購1000元起步
還有問題使用追問,就不用一個問題發一個貼了
③ 債券逆回購有什麼風險啊
國債逆回購沒有風險。您要是只做國債逆回購,一年5%的收益就算不錯了。 國債回購交易版是買賣雙方在成交權的同時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行反向成交。 債券持有者(融資方)與融券方在簽訂的合約中規定, 融資方在賣出該筆債券後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以商定的價格再買回該筆債券, 並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國債逆回購是其中的融券方。對於融券方來說,該業務其實是一種短期貸款,即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別人用國債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 國債逆回購年化收益率3%左右吧。年中年末收益率非常高。現價是年化收益率,收益率一直有波段,所以逢高介入。
這樣可以么?
④ 債券回購有風險嗎
這要看你是做債券正回購還是逆回購,一般來說正回購(即用債券做抵押向市場融資)風險很大,而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購(即把資金借給別人收取成交時所約定利率所對應的利息)則是無風險的。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逆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且不會虧本的,主要原因是在於國債正回購方(即債券融資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所的結算公司)會代為墊付相關款項給逆回購方,對於正回購的違約方及違約方的券商,中登公司會有相關的懲罰措施,如限制正回購方買入證券,只能賣出不能買入,還有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質押債券,若賣出質押債券的資金不能清還欠款,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該欠款證券帳戶上的其他證券等措施。
而對於正回購來說除了上述的違約的懲罰措施外,由於債券正回購實際上是用債券做抵押向市場融資然後進行再投資,這樣會起到放大投資規模的效果,這也使得盈利和虧損也放大了,而原投資的本金則要面對已放大的盈利和虧損,即起到了一定的杠桿作用,若所質押的債券價格下跌,由於逆回購不承擔相關風險,這方面的風險全部由正回購方全部承擔,故此做正回購遇上行情不好時風險很大的。
⑤ 什麼是國債回購,有風險嗎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版方再進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權一種以有價證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其實質內容是:證券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擁有一筆國債,需一筆資金用於短期周轉,但又不想放棄國債,就可以通過回購市場以國債做抵押,以較低的利率融入資金。
目前,國債回購業務主要由除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參與,個人投資者不能從事回購業務的交易。
⑥ 債券質押式回購的風險
債券質押式回購的風險主要是欠庫(標准券折算率調整等原因導致)或欠資(回購到期日下午3點前資金不足)的風險。
⑦ 債券逆回購有風險嗎
可以說無風險,國債回購對於普通個人投資者來說,就是借錢出去賺取利息收益,只有你成交價格足夠高,賺取的利息收益越高,因為成交價格就是利率,不同於股票靠價格漲跌賺取收益,即使逆回購的價格在成交後跌了也不影響你的收益,因為你收益多少在成交時已經確定了!
參考資料:玉米地老伯伯作品,復制粘貼請註明出處!
⑧ 國債逆回購是不是有風險了
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說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
逆回購詳細操作流程:
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輸入代碼(比如204001),融資價格就是年化利率,數量最低是1000(張),代表10萬元,每10萬元遞增,點擊融券下單就可以了(上面顯示的最大可融沒有意義)。如果是一天回購,則下一交易日(T+1日)資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買入任何證券;可取指可以轉入銀行賬戶。
註:回購交易的規則是「一次交易,兩次結算」。當你做了逆回購借出資金後,到期資金就自動回到你的賬戶上,期間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購,當日晚上資金就顯示可用,但實際上是資金T+1日晚上返回到你的賬戶(我們在後面會對交易規則做深度分析)。
T+1日是指交易日期,故若周五做一日正回購,則下周一資金才可用,但實際上你仍然只獲得了一天的年化利率。
注意:有的券商是T+2日資金才可用,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7日回購是指7個自然日,比如周一做7日回購,則下周一資金就可用。其他品種類推。
逆回購操作技巧:
1. 用暫時閑置資金參與。交易所逆回購的參與者主要是除銀行以外的機構投資者比如貨幣市場基金、財務公司等,尤其是現在新股申購上限的限制,迫使很多機構不得已而參與逆回購交易。個人投資者參與逆回購主要是在暫時閑置的資金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時運用。因利率較低而不適合作為一種長期的投資工具。
2. 有機會盡量參與。很多人不在乎這點回購的「小錢」,而往往把賬戶上暫時不用的現金就閑置在那裡只拿活期利息。以100萬為例,我們看看差別。如果不做回購,則一天的活期利息為100萬*0.36%/360=10元。如果做回購,一般利率為1.5%(周四可到4%),則回購利息為100 萬*1.5%/360=42元,減去最高的傭金10元,剩餘32元,比活期高22元。我們覺得當那天恰好打開賬戶時就值得花10秒鍾操作一下的。
3. 周五和節假日前謹慎參與。周五如果資金能轉出做其他投資,就不要做逆回購,因為資金利率很低,而且周末兩天也沒有利息。特別是長假前一定要計算一下,轉出和回購那個更有利。因為盡管長假前第二天的利率很高,但卻失去了長假期間的利息。
4. 選擇收益高的市場參與。滬深交易所都有回購品種,因為他們都沒有什麼風險,所以對於投資者來說肯定要選擇收益率高的,而實時上很多投資者並不了解這一點。比如2010年3月25日深市回購利率最高達到9%,而滬市最高才4%!
5. 打新股收益率高時,就不要做逆回購。新股申購收益率在大多數情況下高於逆回購收益,所以若投資者的資金閑置三天且恰逢有新股發行就不要做逆回購而選擇打新股。
6. 7日逆回購比連續1日逆回購更有利。如果限制資金超過1周,期間又無新股申購等更好的投資渠道,那麼連續做1日和做一個7日逆回購那個更有利呢?簡單計算如下。1日逆回購4次的利率平均為1.5%,周四為4%,則投資100萬總收益為100萬* (1.5%*4+4%)/360=278元,減去傭金50元後凈收益為228元。7日回購利率平均為1.5%,則收益為100萬*1.5%*7 /360=292元,減去傭金50元後凈收益為242元,比連續做1日回購高34元!更重要的是做一次7日逆回購比較方便。
⑨ 什麼是債券正回購和債券逆回購
回購就是贖回的意思,國債是央行的欠債憑證,當初國家用欠債憑證借錢,後國專家要拿回欠債憑證,則需要用錢屬去贖回,故稱作回購。正回購是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將為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抵押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回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說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回購交易分正回購和逆回購,兩者是相對應和共存的。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
⑩ 債券回購有風險嗎會不會虧本
這要看你是做債券正回購還是逆回購,正回購(即用債券做抵押向市場融資)風險很大,而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購(即把資金借給別人收取成交時所約定利率所對應的利息)則是無風險的。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逆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且不會虧本的,主要原因是在於國債正回購方(即債券融資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所的結算公司)會代為墊付相關款項給逆回購方。
對於正回購的違約方及違約方的券商,中登公司會有相關的懲罰措施,如限制正回購方買入證券,只能賣出不能買入,還有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質押債券,若賣出質押債券的資金不能清還欠款,結算公司有權賣出該欠款證券賬戶上的其他證券等措施。
(10)債券正回購風險擴展閱讀:
債券回售和債券回購區別:
1、定義不同
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而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2、受益方不同
債券回售是在觸發某個條件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利將持有的證券賣回給發行人,是針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投資者選擇權。而債券回購條款的設計主要是賦予了原始權益人一種可以提前結束專項計劃的權利,主要是保護原始權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