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叉違約
至於什幺樣的違約會導致交叉條款的啟動,理論界普遍認為包括任何未履約、未支付以及任何可以導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約。其中在實務中最常見的是任何可以導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約情況。一般來講,行使加速到期必須是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發生了未履約,而且不履約狀態在寬限期後仍在繼續。如果在其它交易項下的債務被加速到期,通常說明該債務的違約是實質性的,而不是技術性的疏忽等可以補救的原因,這樣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就大有疑問。其它交易項下出現一些未履行,
債權人可能立即要求加速到期,也有可能給予寬限期,與對方進行談判,或者甚至放棄行使該權利。在後兩種情況下,協議的當事人如要保護自己利益就要爭取約定在可以(May)或者適合(Capable Of)的情況下進行加速到期時就可以構成本協議的事件。
條款的違約主體已經不局限於債務人本身,而是擴展到了附屬企業、關聯企業或者信用支持者等。這種約定比較特別,因為從法律上講,當事人的附屬企業、關聯企業,或者擔保提供者已經是完全獨立的第三者,不管經濟上是否有血緣聯系,但在法律上是完全獨立的法人
,以各自的財產承擔各自的義務,所以因其它法人的違約而擔憂本交易項下當事人履約能力下降,這似乎有些牽強。但是這種主體擴展的做法在金融交易中比較常見,已不僅僅限於條款。以ISDA主協議為例,其在提及當事人一方違約時,經常使用如下的描述:該方、該方的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該方的任何適用的特定機構。這反映了金融交易實踐中的慣例以及當事人對任何可能影響對方履約能力事件的擔憂與警惕。在有些金融交易協議中違約主體還可以是以締約一方名義行事的受託人、接管人、清算人、託管人等等。在ISDA主協議中對於違約主體的具體界定,要由當事人在附件中對特定機構進行明確。
這種違約主體上的擴展,初一看會擔心是否存在有關的法律問題,比如是否與英美法上的合同相對性理論有所沖突。但稍作分析便知,這種擔心是多餘的。普通法上合約相對性主要指,除了訂約方,第三者不能要求合約的權利;合同的當事人也不能強加合約的責任於第三方。即一份合同不能將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施加於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它人。而在條款中,所謂違約主體的擴展只是將合同約定的某些主體的違約發生之事實作為觸發本協議違約事件的標志或信號,僅此而已。而實體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設定、調整仍然是在當事人之間,沒有超出合同。當事人願意將其合同的終止問題與某些事件的發生聯系起來,這是他們之間的事,完全可以基於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進行約定。
最後,條款的適用還要依賴於一個與法律無關的事實,即當事人是否有能力,有信息來源獲知對方的違約。因為違約當事方自己是不會將自己的違約信息推到大庭廣眾之下公開暴露的,交易的私密性質很強烈,外界通常是很難獲知對方的交易信息的。信息的不足限制了條款作用的充分發揮。
② 求微觀經濟學中專業詞彙及解釋
以下列出部分微觀經濟學專業詞彙:
③ 債券違約「交叉感染」對銀行資產質量有威脅嗎
大幅抬升復的債券違約風險,可能正在製成為銀行資產質量新的威脅。
5月10日早間,江南化工(002226.SZ)公告稱,杭州銀行此前從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中扣劃2.11億元事項已妥善解決,專戶余額恢復至原有金額。此前,5月3日,公司收到杭州銀行合肥分行告知《函》,其於5月3日晚間自公司募集資金三方監管賬戶中扣款2.11億元。
「債券違約是銀行不良貸款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多少都會對貸款產生影響。」業內人士稱,估計今年違約還會在高杠桿、高負債的企業局部爆發,進一步抬升風險,影響銀行表內貸款、自營資金配置的債券,但對於高風險的債券,銀行其實早有預料,已提足撥備,貸款逾期總量相對有限,同時由於是局部風險,也不會造成銀行壞賬大幅上升的局面。
內容來源:央廣網
④ 美聯儲壓上美元信用豪賭,接盤垃圾債是否能讓美國經濟復甦
美聯儲宣布可以接受垃圾債質押,是迫於國內企業債市場的高風險所作出的無奈之舉。但是此卻同時助長了企業債風險的攀升,在危機結束之後,美聯儲可能仍然需要長時間維持寬松的融資成本,以避免企業債再次爆雷。而此舉甚至有可能引發美元的信用下降。
一、企業債風險不斷攀升在疫情造成的經濟危機之前,美國經濟實際上就已經風險逐漸升高了,2019年積聚的風險包括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以美國股市為代表的金融泡沫不斷積累,第二方面則是美國企業債不斷上升。美國股市連續的熔斷,提前戳破了股市的泡沫,現在股市的風險基本已經暫時消除了,但是企業債的風險卻不斷抬升。圖為美國非金融企業債務創造歷史高位。
但是與此同時美聯儲的回購量卻沒有減少,接納垃圾債的資金不降反升。
這證明了美聯儲更直接的考慮一方面縮減量化寬松的速度,讓金融機構得到的支撐因此減少。另一方面則是直接將流動性注入企業端,使企業能夠緩解目前的現金流困境,並延緩企業債暴雷的時間。
所以我們可以假設一種情況的出現,那就是在美國經濟復甦的過程當中,美聯儲非常有可能做出矛盾的兩種貨幣政策。第1種貨幣政策是逐漸收縮資產負債表,從金融機構手中收迴流動性。第2種貨幣政策則是針對企業債的,在市場端繼續商業票據購買的操作,同時針對企業債進行更多的流動性釋放,縱容企業債務的延續。
這可能是美聯儲未來被理性的選擇了,但是這也賭上了支撐美元霸權的信用體系,如果這造就了下一次危機的風險,那麼很可能受損的就不只是美國經濟,而是整個美國經濟的基礎~美元體系了。
綜上,美聯儲宣布接納垃圾債作為質押,是針對目前美國企業債務市場風險較高的無奈之舉。此舉將有效地避免美國債務交叉違約的出現,從而避免或者減緩美國經濟進一步遭受沖擊。但同時這也可能造成未來的泡沫風險,更進一步有可能對美元的信用體系產生沖擊。
⑤ 網傳中國恆大的謠言,對其公司有何不利影響
網傳中國恆大的謠言,對其公司有何不利影響?
恆大集團發布嚴正聲明,稱「近日,網上流傳有關我公司重組情況的謠言,相關文件和截圖憑空捏造、純屬誹謗,對我公司造成嚴重的商譽損害。我公司強烈譴責,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堅決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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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文件提出,如果如果恆大地產不能按時完成重組,也將嚴重影響上下游企業正常經營,不利於經濟健康發展;嚴重影響就業和社會穩定;引發大規模群體性維權,嚴重影響資本市場健康穩定。
⑥ 什麼是或有債權
沒有或有債權的概念,但是有或有事項和或有債務。或有事項和或有債務 ,這兩個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注意不要混淆了。或有事項是指:將來可能會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它只反映在報表附註說明中。或有債務就不同了,它是指:債務產生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說已經產生了,只是金額沒最後確定下來。它是要在報表中填列的!或有債務就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必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總額不能可靠地計量。從這個定義看,或有負債包括兩塊:一是潛在義務。二是現時義務。這種區分是以轉化為負債的「可能性」的大小為依據的。從企業角度來看。這種區分也許有其意義,但從政府的角度來觀察,或有負債可理解為:由於過去事項或既存事實引起的各類潛在義務,履行這些義務可能導致政府支出壓力加大。比如:你公司被起訴了,在判決下來之前,已經預測到輸掉官司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大概也能推算出一旦輸了官司需要賠償別人多少錢。那麼這筆預測的賠償款就是你的或有債務。簡而言之,不出意外,你公司對這筆債務是掏定了的。僅僅在資產負債表中還沒定下來什麼時候掏錢,掏多少錢而已,所以才填列為:或有債務。
⑦ 債券的利率和到期收益率
如果只看票面利率、售價、收益率很難比較誰好誰壞,還要看債券剩餘存續期限(即還有多久到期),如果在到期期限相同情況下,其他條件不變,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高到期收益率的債券有較高的違約風險(信用風險)。
有擔保或抵押的債券只是在名義上是比無擔保或抵押的債券好一點,但很多時候對於不太了解債券投資的人都會誤認為有抵押的債券要比無抵押的債券要好很多,實際上這並不是必然的,這里還得深入研究,很多時候這方面的抵押或擔保在面臨債券違約時所起到的實際作用是很脆弱的。詳細解釋如下:
如應收帳款、存貨和設備的擔保,有些債券會把其這類資產作為債券的擔保,但必須要注意相關抵押品的變現能力,應收帳款存在難於收回(甚至是壞帳)的情況,存貨、設備會面臨相關行業不景氣導致存貨、設備貶值難於變現或低價變現的可能。一般來說這類的擔保不會對發行者的財務會有多少影響。
有時候會看到債券發行條款中會有第三方擔保人的,這第三方擔保人可以是債券發行者的大股東又或者是其他與公司不相關的擔保人,看到有擔保人實際上也並不能放鬆的,還得了解一下擔保人的情況:有時候大股東的財務狀況也並不是很樂觀,原因是很多時候債券發行者的大股東和債券發行者所處的行業相近,若該行業不景氣時,債券發行者面臨債券違約風險時,也不見得其大股東的財務狀況會樂觀,若真違約其大股東能否支付這筆債券款項也是一個大疑問;就算是其他與公司不相關的擔保人也不能放鬆,有時候名義上是不相關,實際上內有文章的,這還得要記住一句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沒有利益只有風險和付出的事很難會有人願意做,這些看似與公司不相關的擔保人,實際上也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為了發行債券起到增加信用的作用,有些時候會存在互相擔保的情況,這種互相擔保大多數時候是不容易發覺的,說得簡單一點就是你做我擔保人,我做你的擔保人,實際操作起來會形成一個集眾多債券發行者的互相交叉循環擔保的小圈子,這個隱蔽性較大,但當這擔保的小圈子裡的某一個債券發行者出現問題時,往往會產生連鎖反應,把眾多債券發行者都卷進同一事件之中。
⑧ 請問夾層融資是什麼意思
夾層融資是一種無擔保的長期債務,這種債務附帶有投資者對融資者的權益認購權。夾層融資只是從屬債務(subordinate debt)的一種,但是它常常從作為從屬債務同義詞來用。夾層融資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之間,投資者的目標回報率是20%~30%。一般說來,夾層利率越低,權益認購權就越多。
通俗地講,它是向融資方提供介於股權與債券之間的資金,通常是填補一些在考慮了股權資金、普通債權資金後仍然不足的資金缺口,因而夾層基金本質上仍是一種借貸資金,在企業償債順序中位於貸款之後。
夾層融資是一種融資的技術手段,在很多情況下起到「過橋」融資的作用,一般期限是一到兩年。例如,做房地產夾層融資,從企業拿到土地到取得開發貸之間的資金需求由夾層融資來滿足。
夾層投資也是私募股權資本市場(private equity market)的一種投資形式,是傳統創業投資的演進和擴展。在歐美國家,有專門的夾層投資基金(mezzanine fund)。如果使用了盡可能多的股權和優先順序債務(senior debt)來融資,但還是有很大資金缺口,夾層融資就在這個時候提供利率比優先債權高但同時承擔較高風險的債務資金。由於夾層融資常常是幫助企業改善資產結構和迅速增加營業額,所以在發行這種次級債權形式的同時,常常會提供企業上市或被收購時的股權認購權。
⑨ 交叉違約的交叉違約條款的適用條件
交叉違約條款的適用是由起算金額、所針對的債務性質、違約性質、違約主體等方面決定的,每一個環節上所設定規則的不同將決定實際交叉違約條款被啟動的難易程度。
違約事件起算金額是交叉違約條款中最著名的變化因素,也稱作最低起算額。達到或超過這一限額即構成違約,啟動交叉違約條款。
隨著衍生交易的廣泛開展,當事人從事衍生交易的情況越來越多,可是因為衍生交易是表外業務,如果當事人對債務的約定過分藉助於傳統資產負債表中項目的表述,則可能不能將衍生交易項下的義務包括在內。因此,在ISDA主協議中,可以在「債務性質」的概念中明確包括衍生交易;將衍生交易項下應付未付的金額作為交叉違約條款項下的債務。
至於什麼樣的違約會導致交叉條款的啟動,理論界普遍認為包括任何未履約、未支付以及任何可以導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約。其中在實務中最常見的是任何可以導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約情況。一般來講,行使加速到期必須是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發生了未履約,而且不履約狀態在寬限期後仍在繼續。如果在其它交易項下的債務被加速到期,通常說明該債務的違約是實質性的,而不是技術性的疏忽等可以補救的原因,這樣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就大有疑問。其它交易項下出現一些未履行,債權人可能立即要求加速到期,也有可能給予寬限期,與對方進行談判,或者甚至放棄行使該權利。在後兩種情況下,協議的當事人如要保護自己利益就要爭取約定在「可以(May)」或者「適合(Capable Of)」的情況下進行加速到期時就可以構成本協議的交叉違約事件。
交叉違約條款的違約主體已經不局限於債務人本身,而是擴展到了附屬企業、關聯企業或者信用支持者等。這種約定比較特別,因為從法律上講,當事人的附屬企業、關聯企業,或者擔保提供者已經是完全獨立的第三者,不管經濟上是否有「血緣」聯系,但在法律上是完全獨立的法人,以各自的財產承擔各自的義務,所以因其它法人的違約而擔憂本交易項下當事人履約能力下降,這似乎有些牽強。但是這種主體擴展的做法在金融交易中比較常見,已不僅僅限於交叉違約條款。以ISDA主協議為例,其在提及當事人一方違約時,經常使用如下的描述:「該方、該方的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該方的任何適用的特定機構」。這反映了金融交易實踐中的慣例以及當事人對任何可能影響對方履約能力事件的擔憂與警惕。在有些金融交易協議中違約主體還可以是以締約一方名義行事的受託人、接管人、清算人、託管人等等。在ISDA主協議中對於違約主體的具體界定,要由當事人在附件中對「特定機構」進行明確。
這種違約主體上的擴展,初一看會擔心是否存在有關的法律問題,比如是否與英美法上的「合同相對性」理論有所沖突。但稍作分析便知,這種擔心是多餘的。普通法上合約相對性主要指,除了訂約方,第三者不能要求合約的權利;合同的當事人也不能強加合約的責任於第三方。即一份合同不能將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施加於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它人。而在交叉違約條款中,所謂違約主體的擴展只是將合同約定的某些主體的違約發生之事實作為觸發本協議違約事件的標志或信號,僅此而已。而實體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設定、調整仍然是在當事人之間,沒有超出合同。當事人願意將其合同的終止問題與某些事件的發生聯系起來,這是他們之間的事,完全可以基於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進行約定。
最後,交叉違約條款的適用還要依賴於一個與法律無關的事實,即當事人是否有能力,有信息來源獲知對方的違約。因為違約當事方自己是不會將自己的違約信息推到大庭廣眾之下公開暴露的,交易的私密性質很強烈,外界通常是很難獲知對方的交易信息的。信息的不足限制了交叉違約條款作用的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