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債 哪裡查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最大的優點是同時具備了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債轉股公式:可轉債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債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轉債的根本還是"債",需要還本付息; 但是這種債有個特殊性,就是債權人有權利根據債務人的股票價格的情況把債轉換為股票,相應得,債權也就轉換為股權. 當你認為該公司的業績增長會比較好而股價表示很高時,就是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的時候.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來到60元,投資人一定樂於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立即以市價60元拋售,每股可賺10元,總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情形,我們稱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跌到40元,投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成本價格轉換取得。這種情形,我們稱為不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乍看之下,價外可轉債似乎對投資人不利,但別忘了它是債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領利息。即便是零息債券,也有折價補貼收益。因為可轉債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價跌到某個程度也會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債券性質對它的價值提供了保護。
可轉換債券,是橫跨股債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還具有可轉換的選擇權,台灣的債券市場已經成功推出債權分離的分割市場。亦即持有一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人,可將債券中的選擇權買權單獨拿出來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債。或出售普通公司債,保留選擇權買權。各自形成市場,可以分割,亦可合並。可以任意拆解組裝,是財務工程學成功運用到金融市場的一大進步。
『貳』 請問股票的「債券本息兌付」是怎麼一回事請呢(採納再追加20分!)
08金發債,是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應該是5年期限的,2008年發行到內2013年到期。公司的債券容到期時,需要支付債券購買人本金和利息(即兌付本金和利息)。與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沒有關系,僅僅是公司的負責少了,現金資產少來而已。如果你是買的債券的話,本金和利息會自動打款到你的證券賬戶。北京金沙財富
『叄』 一支股票出債券兌付兌息公告一定會漲嗎
基本都跌,尤其是控制人減持。要是定向減持,就沒事。
『肆』 為什麼327國債財政部公告148.5兌付為什麼151.98也有人買,解釋一下當時多方心態
「327」國債期貨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發行的三年期國庫券,該券發行總量為240億,1995年6月到期兌付,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貼補率,但財政部是否對之實行保值貼補,並不確定。1995年2月後,其價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間徘徊,但隨著對財政部是否實行保值貼補的猜測和分歧,「327」國債期貨價格發生大幅變動。以萬國證券公司為代表的空方主力認為1995年1月起通貨膨脹已見頂回落,不會貼息,堅決做空,而其對手方中經開則依據物價翹尾、周邊市場「327」品種價格普遍高於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財政部決策動向等因素,堅決做多,不斷推升價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種上聯合做空的遼寧國發(集團)有限公司搶先得知「327」貼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為做多,使得「327」品種在一分鍾內上漲2元,十分鍾內上漲3.77元。做空主力萬國證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當時的持倉量和價位,一旦期貨合約到期,履行交割義務,其虧損高達60多億元。為維護自己利益,「327」合約空方主力在148.50價位封盤失敗後,在交易結束前最後8分鍾,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萬手、價值1400億元的巨量空單,將價格打壓至147.50元收盤,使「327」合約暴跌3.8元,並使當日開倉的多頭全線爆倉,造成了傳媒所稱的「中國的巴林事件」。
「327」國債交易中的異常情況,震驚了證券市場。事發當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關各方緊急磋商,最終權衡利弊,確認空方主力惡意違規,宣布最後8分鍾所有的「327」品種期貨交易無效,各會員之間實行協議平倉。
『伍』 短期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利好還是利空
短期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利是利空。
一、摘牌是指證券上市期屆滿或依法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證券交易所要終止其上市交易。就是證券交易所停止該股票交易了,以後就不能再在證券公司買賣該股票了。
二、上市公司摘牌的條件:
1、目前的管理條例規定是連續三年虧損。
2、實際操作過程中, 迄今為止尚未有一家上市公司因此而被摘牌, 只有瓊民源一家公司因欺 詐而被停牌。
3、原因是上市資格是一個近乎免費的融資來源, 地方政府、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及其它公司都不會輕易地放棄這筆資源。
4、這就是近年來證券市場上保護和買賣「殼資源」的真正動機。
5、一旦某家公司接近達到了摘牌條件(如連續兩年虧損), 各方便會採取一切「措施」使其免遭劫難。
6、最壞的結果也是為那些「借殼上市」的公司所購買。至於破產機制在證券市場上更不會存在。
7、國有企業的破產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決策的結果。
8、目前, 某些上市公司理論上已經滿足了破產的條件: 資不抵債,可得到的懲罰也只是在其股票名稱之前加上「st」(英文的「特殊處理」縮寫)而已。
三、本息兌付程序
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所於轉換期結束時自動終止交易後二個交易日內,將交易結束時的債券數據通知發行人,發行人於到期日前將相應本息款劃入交易所指定的資金帳戶。
2、交易所於到期日後第三個交易日將本息款劃入券商清算頭寸帳戶,各券商於到期日後第五個交易日將本息款劃入投資者開設的資金或保證金帳戶。
3、設置強制性轉股條款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年兌付利息期間,債券交易不停市,付息辦法參照A股派息程序執行
『陸』 本息兌付及摘牌公告對股票的影響
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意味著一個公司的債券到期按約定進行償還,並停止公開市場交易。從公司財務上來說,會減少公司的現金流,降低公司的負債率,但對股票來說,正常的債券償還,基本沒影響。
『柒』 可轉債行情怎麼查
一、通過證券官網查詢
1.打開你所用證券投資官網,在頁面上方找到「債券」。
(7)查看債券兌付公告擴展閱讀:
可轉債(Convertible Bond)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於1843年起源於美國。是指發行人依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時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
也就是說,可轉債作為一種公司債券,投資者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按照一定比例和相應條件將其轉換成確定數量的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以下簡稱基準股票)。
因此,可轉債是一種含權債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債券的特徵,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也包括了權益特徵,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轉換成基準股票;同時,它還具有基準股票的衍生特徵。
注意問題
雖然與股票相比,可轉債投資風險要小得多,但投資者還會面臨如下風險:
一是當基準股票市價高於轉股價格時,可轉債價格隨股價的上漲而上漲,但也會隨股價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是當基準股票市價下跌到轉股價格以下時,持有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為轉股會帶來更大的損失;而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故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風險。
三是提前贖回風險,可轉債都規定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這不僅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四是轉換風險,債券存續期內的有條件強制轉換,也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會高於提前贖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無條件強制轉換,將使投資者無權收回本金,只能承擔股票下跌的風險。
『捌』 本息兌付摘牌是利好還是利空
如果是債券的話,本息兌付說明債券已經到期,利息全部支付完,本金也已償還,無所謂是利空還是利好啊。
『玖』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9)查看債券兌付公告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