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看待債券違約事件增多
違約個案增來加有宏觀經濟下源行壓力加大、企業債務負擔加重等因素,從行業上看,違約企業大多屬於煤炭、鋼鐵、有色等產能過剩行業。從券種上看,今年以來1年期以內的短期債務成為違約重災區。由此不難分析,近期違約個案中,產能過剩行業企業的基本面持續惡化,經營不善成主要因素。自美國次貸危機後,全球貨幣政策寬松,導致債券市場大規模擴容,且過去一直以來中國債券市場存在所謂「剛兌」現象,使得這種擴容也讓周期性行業很容易藉此大規模舉債經營,現在所出現的違約企業行業也是屬於周期性行業為主,債券違約事件增多是打破過去對於債券投資對於信用風險上的忽視。
『貳』 民營上市公司債務違約頻現該怎麼解決
近一段時間以來,債券市場信用風險加速暴露,一些民營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的集團接連出現債券違約,引發了市場的擔憂。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債務違約,體現出金融與政府債務雙重監管大背景下,一些企業自身經營和財務控制能力出現了問題,債券市場的風險整體仍然可控。
而在稍早之前,則出現了企業發債10億元幾乎全部流標的情況。5月21日,東方園林發布公告稱,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15億元的債券已經獲批,原本計劃發行的10億元公司債券,實際發行規模僅0.5億元。業內人士認為,在信用收縮的大環境下,資質較差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部分城投平台再融資壓力進一步加大,這可能將繼續加快相關信用風險的暴露。
WIND統計數據顯示,自2018年以來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已經發生至少19起債券違約事件,涉及發行主體11家,合計債券余額為176.04億元。除此前的春和集團、大連機床、丹東港、億陽集團外,新增違約主體5家,分別為上海華信、富貴鳥、凱迪生態、神霧環保和中安消。與2016年不同的是,本輪違約多集中在民營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一些較知名的上市公司,因此引發了市場對風險蔓延的擔憂。
中金公司認為,本次「違約潮」並非事出偶然,本輪債務違約加速受去年底來融資環境收緊所驅動,尤其是資管新規出台後銀行非標資產快速回表為地方政府與民企的資金鏈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同時,多項去杠桿宏觀政策疊加,包括財政支出放緩、地方政府融資及基建投資監管趨嚴,表內信貸額度偏緊等,也加劇了企業融資的壓力。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記者表示,這一情況的發生,主要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調整所致。由於中國經濟區域發展差異較大,違約的企業主要集中在東北地區以及其他一些經濟形勢相對較差的地區。從行業來看,違約事件主要集中在一些面臨較大行業分化和環保壓力的傳統產業。
上市公司發債熱情高漲
Wind統計顯示,今年以來上市公司信用債發行規模已達4465.34億元,而去年同期僅為979.41億元,增幅高達355.92%。大幅攀升背後,上市公司償債壓力進一步提升。截至目前,A股上市公司存量信用債規模已達28188.96億元。其中,年內償債規模將達5436.61億元。即使扣除年內發行的短融,償債規模仍達3666.11億元。
從行業分布來看,按照細分行業分類,房地產發債規模最高,達到了864.9億元,緊隨其後的是電力能源行業,達到了831.9億元,采礦行業發債規模也達到了215億元。這三類行業發債規模占上市公司發債總量的比例達42.81%。Wind統計顯示,在年內上市公司債券到期情況方面,包含多個細分行業的製造業到期債券規模為1761億元,其次為電力能源行業,到期規模為822.6億元,房地產行業為717.86億元。
東方金誠評級公司首席分析師蘇莉認為,強監管下發生的信用收縮對債券發行人構成了一定的挑戰,融資成本和再融資難度有了較大的提升,尤其是對「借新還舊」過度依賴的企業沖擊較大。具體來說,部分負債高企、盈利能力出現顯著下降的民營企業或較為邊緣化的國企,尤其是處於產能過剩領域企業或成為信用風險暴露的集中區;部分面臨債券到期和回售壓力的房地產企業,在再融資難度明顯上升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出現新的違約主體。
另一方面,公開信息顯示,年報公布後,上市公司的償債能力正在受到交易所的高度關注。以飛樂音響為例,5月18日,上交所對其下發2017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問詢函要求該公司結合業務構成、資金使用安排、經營情況,說明報告期資產負債率大幅上升的原因,並要求上市公司結合短期借款規模、流動資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償債風險以及應對措施。
債券市場信用風險整體可控
盡管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仍然整體可控。李迅雷強調,從違約金額來看,信用債違約金額比例還不到1%,大概只有0.4%、0.5%左右,遠遠低於目前銀行的壞賬水平,在一個正常的范圍內。李迅雷表示,從金融監管角度來講,要打破剛性兌付,所以不排除接下來還有不少公司出現違約。他指出,應當要有防範發生系統性風險的意識,做好預期引導。
中信證券則認為,近期頻繁爆發的信用風險事件,各家主體違約的導火索和根源有所不同,其風險的積聚與爆發不在貨幣政策或流動性環境,而在於自身經營和財務控制能力。在穩杠桿和防風險目標下,預計原有風險處置將更加溫和,防範新風險積聚。未來信用風險總體會更為緩和,但結構上低評級主體仍然面臨一定風險。
中金公司建議,在政策層面,要遏制風險蔓延,短期內需要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及較穩定的政策預期,保持社融增速環比在一個較合理的水平有助於穩定總體融資條件及總需求,同時盡快頒布資管新規的執行細則及過渡期的安排也有助於「非標」資產有序退出,降低「踩踏」風險。中長期制度建設方面,金融去杠桿不能「單兵突進」,平穩去杠桿需要財稅體制改革及低質量信用資產平穩退出機制等方面的配合。
蘇莉認為,近期及後續可能出現的違約案例是我國信用債市場去除剛性兌付面紗之後呈現的信用風險本來狀態,信用風險的還原和釋放將促使信用債市場回歸信用風險定價的本源,引導投資者理性平衡信用風險與收益,有助於消除系統性風險的隱患。不過,在相對集中暴露信用風險的階段,也需要避免金融機構集體非理性和踩踏效應導致風險傳染性加劇。建議債券市場投資者提升信用風險識別和組合管理能力,對債券風險的暴露制定應對預案,冷靜應對信用風險。
『叄』 違約損失率的研究現狀
企業舉債取得資金的主要渠道有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的各項公司債具有次級市場價格,違約後可以通過該債務工具違約後一定時點的市場價格為基礎估算違約損失率。對於間接融資,則需依靠銀行積累的違約貸款數據資料來推估違約損失率。公開市場資料較易取得,因此違約損失率的研究也以此為基礎發展起來。
Robert C. Merton於1974年發表的「on the Pricing of Corporate Debt: the Risk Structure of Interest Rates」一文是現代信貸違約概率和回收率分析的理論基礎文章。 其不足之處是沒有解決信用資產質量的實際觀測問題,在實證中的應用受到限制,這也是模型誕生後大量後續工作的重心所在。
針對Merton(1974)模型在實證應用領域的困難,有若干文獻嘗試提供變通的解決辦法。Crouhy和Galai(1997)將不能直接觀測的Merton(1974)模型表達為信貸違約概率和回收率的函數,從而使信用風險管理的核心簡化為對PD和LGD的觀測分析,產生了較大影響。
觀測度量金融工具LGD的途徑大致有三類(劉宏峰,楊曉光,2003): Market LGD(市場LGD,以實際違約事件發生後違約債券或可交易貸款的市場價格為依據);Workout LGD(清算LGD,清算及追討過程產生的一系列現金流估計值的現值與風險暴露的比值); Implied Market LGD(市場隱含LGD,利用資產估價模型,按同類未違約債券的利差與價格計算)。事實上,基於債券二級市場或貸款二級市場(如證券化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實證研究較多,而對普通的銀行貸款的實證研究很少,其原因一是研究方法的復雜性,二是數據的非公開性。
1、美國市場的研究
由於數據獲得性的原因,目前的文獻以美國市場為研究對象的居多。
Asarnow及Edwards (1995)使用違約事件發生後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衡量銀行貸款的預期損失。其以花旗銀行1970——1993年間一般工商業貸款及受監控貸款(Structured loans)共831個違約樣本計算出的LIED分別為34.79%和12.75%。研究的一個重要發現就是其分布為「雙模型分布」(bi-model),樣本集中在高、低兩端。
Carty及Lieberman(1996)以穆迪公司1989-1996年間58例優先擔保違約銀行貸款為對象,根據其次級市場交易價格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平均回收率為71%,中位數為77%,標准差為32%。研究未觀察到「雙模型分布」(bi-model),但發現回收率明顯向高端偏離。
Hamilton及Carty(1999)以市場法求算159家破產案例為研究樣本的償還率,結果平均償還率為56.7%,中位數償還率為56%,標准差則為29.3%。
Gupton、Daniel Gates及Carty於2000年採用121例違約貸款樣本的研究結果表明:優先擔保和優先未擔保的銀行貸款違約時平均價值分別為69.5%和52.1%,但實踐經驗中對這些平均價值的偏離也是顯著的。
Gupton和Stein(2002)首次推出了一個市場價值預測基礎上LGD預測模型LossCalc ,該模型是一個關於美國債券、銀行貸款和優先股LGD的多因素統計模型。
Til Schuermann(2004年)介紹了穆迪公司1970-2003所有債券和貸款的回收率分布,並對雙峰分布的形成原因進行了解釋。
Michel A., M. Jocobs Jr., P. Varshey (2004)採用JP摩根·大通1982-1999年間的貸款損失歷史資料(共3761例違約客戶)對LGD進行研究,平均會計LGD 和經濟LGD 分別為27.0%和39.8%。該研究同時對抵押貸款LGD進行了分析。通過對1982年1季度至1999年4季度共1705個樣本的研究,抵押貸款(1279個樣本)的LGD均值為27.7%,標准差35.3%,無抵押貸款LGD均值40.3%,標准差42.5%,研究公布了不同類型抵押物LGD均值和標准差。
2、其他市場的LGD實證研究
花旗銀行的Hurt和Felsovalyi(1998)對拉丁美洲1970-1996年27個國家的1149筆銀行貸款研究顯示,平均違約回收率為68.2%,LGD呈偏態分布,宏觀經濟和貸款金額是回收率的影響因素之一,金額越大,回收率越低;
La Porta等人(2003)研究了墨西哥的關聯借款的PD和LGD,1995-1999年非關聯借款的平均回收率為46%,而關聯借款為27%。分布顯示LGD向高端偏離。
台灣徐中敏(2004)以台灣聯征中心庫1996-2002年銀行借款企業戶違約資訊進行了LGD實證研究,以年營業收入500萬歐元為劃分標准,小於此標準的小型企業(樣本數16454個)LGD均值為75%,中位數88%,大於標準的大中型企業(樣本數84個)LGD均值為84%,中位數92%。
標准普爾Franks 等人(2004)使用了英國、法國、德國約8000個原始數據進行了研究,數據時段為1993-2003(法國)、1996-2003(德國)、1997-2003(英國)。數據顯示,英國回收率明顯高於法國,略高於德國。法國回收率分布呈明顯「雙模型分布」,英、德呈偏態分布。
Grunert和Weber(2005)研究了1992-2003年120家德國公司的違約損失率數據。數據顯示,回收率均值為72.45%,方差為35.46%,回收率分布明顯向高端偏離;報告還研究了宏觀經濟、行業、貸款條件和稅務政策的影響。
以上研究報告均只公布了經過深度加工的結論性數據,原始數據、模型參數等均未公布,且均未見專門的抵押貸款的LGD研究報告。 由於國內公司債券市場不發達,銀行違約貸款回收數據系統研究時間起步時間不長,國內關於違約損失率的研究理論介紹較多,有影響的實證數據稀少。主要有:
1、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相關數據。國內華融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公布的資產回收資料,可作為研究國內貸款違約損失率的間接資料。2004年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結果為資產回收率 26.60%現金回收率20.16% 。
2、其他研究。張海寧(2004)以191個中國大型商業銀行信貸項目作為樣本(時點為1998年)(涉及貸款本金266.29億元,利息77.08億元)進行的實證研究顯示平均回收率為33%,最大值80%,最小值為0。
2004年5月28日 ,建行通過國際競標方式進行賬面價值為40億元人民幣抵押貸款不良房地產抵貸資產的拍賣,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雷曼兄弟、摩根大通、摩根斯坦利等15家機構參與競標,最終中標綜合資金回收率為34.75%。
『肆』 哪個機構對債券違約統計做的比較詳細
市場上大部分的關於債券違約的統計都只是簡單的做了個數據統計,沒有深層的分析其中的規律,蒙格斯智庫他們發布的那個《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就做的很全面。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
『伍』 今年上半年大批量的債券違約,影響到了債券基金了嗎
肯定是影響了
『陸』 國內債券發生實質性債務違約是從2018年資管新規發布以後嗎
2018年全年新增42家違約主體,涉及債券118隻。違約金額方面,截至12月31日,2018年債券市版場涉及違約金額權達1154.5億元,而2017年這一數據為337.5億元。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在資管新規發布之前,在5月30日之前,2018年共有近20隻債券發生違約,合計違約規模超過170億;而2017年同期僅有9隻債券發生違約,合計違約規模約70億。
『柒』 2018.4.1徵信報告出來了,沒想到五年內那麼多逾期。好慘!這得到哪一年才能更新掉不良記錄了
需要到2023年。
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信息主體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但是,法律規定可以不經同意查詢的除外。徵信機構不得違反前款規定提供個人信息。
(7)2018年債券違約統計擴展閱讀:
徵信報告的相關要求規定:
1、徵信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並採取有效技術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2、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應當對其工作人員查詢個人信息的許可權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對工作人員查詢個人信息的情況進行登記,如實記載查詢工作人員的姓名,查詢的時間、內容及用途。工作人員不得違反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查詢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獲取的信息。
3、徵信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確性。徵信機構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參考。徵信機構在中國境內採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應當在中國境內進行。
『捌』 債券違約會不會全部損失
債券屬於有價證券的一種,發行債券的與持有債券的形成一種合同關系(格式合專同),雙屬方關於債券的兌現等相關問題在合同中已經約定,如發生違約情況,按照合同約定的罰則執行,一般按照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相當原則,所以如果只是時間方面的違約,違約金應該不至於高於本金。
『玖』 簡要分析當前債市違約接連爆發的原因
(一)產能過剩唱主角
從行業來看,現有信用違約事件多發生在化工、機械設備等強周期且產能過剩的行業。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這些行業往往出現開工率低、收入下滑、經營虧損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銀行收縮信貸、政府政策調整,這些行業原本資金佔用率就很高,此時就很容易發生資金錯配和現金流斷裂,進而演變成債務連鎖違約問題。
公募中的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於產能過剩而導致信用風險蔓延和釋放。
(二)私募債違約「常態化」
從現有統計數據來看,信用違約事件仍是主要爆發在私募債中,且最終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債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是民營中小企業,往往規模比較小,信用資質比較差,風險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較差。在出現資金緊張和兌付危機時,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支援也比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業為了能順利發債,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況。
鑒於2015年私募債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債違約事件並非結束而是開始,未來私募債違約或將呈現出「常態化」的特徵。
(三)擔而不保屢屢發生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資質不足,普遍需要通過擔保進行增信,擔保人多為當地城投企業和第三方擔保公司。迄今為止涉及擔保代償的信用違約事件中,很多擔保方不履行代償責任,「擔而不保」的現象十分普遍。
許多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壓力同樣較大,在債務兌付危機出現之後並沒有「兜底」。例如12東飛01,12蒙恆達,其擔保方均拒絕代償;12津天聯的擔保方,同樣是政策性擔保公司,但自身難保。此外,中海信達多次拒絕擔保的幾只違約私募債——13華珠債、12藍博01、12致富債。像這類擔保方,其擔保意願和能力都值得懷疑。
三、結論
2014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公募債實質性違約尚未形成,ST湘鄂債違約之後,或將促進債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的轉型。未來債券的信用違約風險將會逐步釋放。信用違約事件仍將集中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強周期行業和私募債上,需要關注擔保公司的違規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
『拾』 知道國債年收益率,債券違約率,違約損失率,如何求預期收益率
預期收益率=國債年收益*(1-債券違約率*違約損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