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增加國債是什麼意思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增加國債就是政府在籌集資金,加大政府投資力度。
② 「要新增貨幣就必須增加國債,而還清國債就等於摧毀了國家貨幣」請問是什麼意思
當年英國實行的抄是金本位襲制;政府的大量開銷均需支付黃金;但是國庫沒有足夠的黃金;於是開始大規模的發行國債。以未來的稅收作抵押。這樣實際上;就是的國債和稅收掛鉤;等同於黃金。而當紙幣開始流通時;也於黃金掛鉤,這樣使得貨幣與國債緊密的聯系在了一起。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不過《貨幣戰爭》這本書很多內容是誇大了的,不少內容是是他作者的個人猜測,這本書有點外行人看熱鬧。
③ 新增證券123004什麼意思
鐵漢轉債券 具體查看公告大家一定要只申購轉股價值大於100的債券
④ 專項債是什麼意思
專項債券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簡介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發行情況
2020年,截至3月31日,各地發行新增專項債券1.08萬億元,佔新增額度84%;發行規模同比增長63%,預計約提前2.5個月完成既定發行任務。各地發行新增專項債券實際用於項目8255億元,占發行額的77%。整體上發行進度和資金使用進度進一步提前,有利於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及早發揮作用,對沖疫情影響。
⑤ 銀行發行500億規模的普通債是什麼意思
作為金融債中的一種,商業銀行金融債專指商業銀行作為主體發行的金融債,主要包括三種類型:
1.商業銀行普通債
符合《金融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募集資金作為商業銀行負債計入報表,資金用途沒有特別限定,通常用於替換存量負債或者投資新的資產項目。
2.商業銀行二級資本債(次級債)
《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2004年)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簡稱「次級債」)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次級債券可以計入附屬資本。事實上,在2013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施行、資本充足率標准修改之前,所有商業銀行次級債均計入附屬資本。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3年)施行後,將資本的劃分由原《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已失效)規定的「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變更為「核心一級資本、其它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與之相應,「次級債」這一概念也基本被「二級資本債」所替代——在新規下,只有「二級資本債」(附加條件的次級債)才能計入銀行附屬資本,而普通次級債無法計入附屬資本而只能計入銀行負債。【提示②:2013年新規施行後,所有新增銀行次級債均為二級資本債。】
何為「計入銀行附屬資本」?通俗理解,就是類似股權募資計入銀行的資本金而不增加銀行負債,不僅大大提高銀行的資本金充足率(資本總額增加),而且報表上不體現為銀行負債。這對銀行而言至關重要。也正因如此,作為「計入銀行附屬資本」的對價,二級資本債的清償順序位列銀行其他負債之後。【提示③:假設銀行作為被告要求償債,首先要清償諸如存款、同業拆借等一般負債,其次再清償二級資本債,最後再對銀行股東進行分配。】
次級債與二級資本債的區別,在於二級資本債均須附加「減記條款」:《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3年)第四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2010年9月12日至2013年1月1日之間發行的二級資本工具,若不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但滿足本辦法附件1規定的其它合格標准,2013年1月1日之前可計入監管資本,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遞減10%,2022年1月1日起不得計入監管資本。」實踐中,二級資本債均附加減記條款,內容如下圖所示:
【提示④:減記條款,通俗理解就是銀行破產時,銀行有權單方面宣布將對二級資本債的投資人承擔的本金利息償付義務一筆勾銷。對於投資損失,採取普通股的形式支付。】
3.商業銀行專項債
與公司債、企業債有幾個政策性強、募集資金定向投放的專項債券品種一樣,商業銀行金融債也有專項債品種,主要是「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三農專項金融債」、「綠色金融債」,在此不展開敘述。
⑥ 債權增加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說,債權是指人欠的,債務是指欠人的。那麼,債權增加,在會計上是指,應收帳款增加了,或者是預付帳款增加了。
⑦ 什麼是政府債券
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版券債務關系,債券權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主要有兩個作用: 一穩定金融市場,比如在通脹時流動性過剩,那就發行債券,回籠貨幣, 通緊時就反向操作二可能是政府為加強基礎建設,改善公共環境發生戰爭等,資金不足,只能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