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分為上海主板,深圳中小板和創業板,以及新三板,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條件要求較高,股份制改制時間、持續盈利時間等都有相應的要求,並且需要證監會審批,上市成本較高。對於小公司,比較可行的上市融資方式是到新三板,條件如下: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至於債券融資,小公司比較可行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的融資,條件如下:
1.凈資產方面:無明確要求。
2.盈利能力方面:鑒於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對盈利規模、是否連續盈利等方面無明確要求。
3.償債能力方面:對資產負債率等指標無明確要求,按照公司債券上市要求,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為佳。
4.現金流方面:無明確要求,根據公司債的要求,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
5.預計中小企業私募債應符合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一般性規定,如:
(1)存續滿兩年。
(2)生產經營規范,內控完善。
(3)企業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無債務違約行為等。
6.鼓勵中小企業採用第三方擔保或設定財產抵/質押擔保。上交所表示,對於有較強增信措施的私募債券,試點期間優先接受備案。
B.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 公司上市
在股票市場發行股票可以為企業帶來可觀的市場價值和發展資本。然而,不是每個企業都能承擔上市集資所需要的巨額費用,發行股票一般只能滿足大多數企業財務上的需求。經過我們多年來對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跟蹤調查發現,許多公司由於自身的股權結構、管理結構、網路資源及企業運營尚未完善而上市融資,因而在面對資金的急速擴張和股權結構的變化時,常常出現錯誤導致經營失敗。總之,上市集資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最適當的選擇。
· 出售企業
每年都有大量的企業被出讓,雖然原因各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個:在出售企業中獲取最大的價值和收益。向公眾發行股票、把企業賣給跨國企業或大型私營企業可以立即實現變現。然而,如果企業家還沒有作好退休准備,願意繼續發掘企業的最大潛力,並對企業的管理層有所回報,出售整個企業顯然不是最佳選擇。
· 債務融資
債務融資在不喪失企業所有權的前提下多以抵押資產換取資金,通過債務融資的企業所有者仍掌握完全的自主權來運作企業。然而,過分依賴債務融資會導致企業承擔沉重的利息負擔。尤其是在現今不利的經濟環境下,企業更往往要面對銀行要求提前還款的巨大風險。
· 向海外投資者出售企業的部分股權
另外一個可以滿足資本需求的選擇是向海外投資者出售企業的部分股權。目前海外直接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時大多已不再選擇新建企業的綠地投資方式,而是偏好投資於現有的企業以迅速進入市場並創造協同價值。除了注入資本,投資者還積極參與經營企業,這就為中國地區的企業帶來了諸如管理經驗、銷售網路和專有技術等的其它獲益,達到雙贏局面。
· 私募股權交易
近年來比較流行的資金募集方式。
C. 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不僅有中小企業板,還有創業板,為什麼還說中小企業發行上市門檻高難以利用債券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板與主板的類比
中小企業板的建立是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業板的前奏,雖然6月25日終於揭幕的中小企業板在現階段並沒有滿足市場的若干預期,比如全流通等,而過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時期內影響了指數的穩定,但中小企業板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必然使得這個板塊在未來的制度創新中顯示出越來越蓬勃的生命力。
一、 法律環境的比較
深圳證券交易所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
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1、 交易規則
中小企業板塊與主板交易規則對比
主板
開盤價 封閉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權平均價
(含最後一筆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五隻股票
異常波動 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或跌幅限制;某隻股票
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某隻股票價格的震
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
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業板塊
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
一筆成交為當日收盤價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震幅達到
15%的前三隻股票;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異常波動 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和
*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
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2、 市場透明度增加
特別規定中,與主板市場開盤封閉式集合競價不同,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開盤集合競價將以開放式集合競價的方式進行。開放與封閉本身的區別就充分體現了公開和透明。
中小企業板塊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深交所主機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個指標。使得與主板相比,集合競價的產生過程發生了變化。與封閉式集合競價相比,這種開放式集合競價將即時反映集合競價虛擬價格的形成過程。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收盤價則將通過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為中小企業板塊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與主板市場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交易的開盤價和收盤價產生方式發生的變化,其主旨在於增強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機,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標作為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和標准,同時制定了更為具體的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相對於目前主板市場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中小企業板塊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和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都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3、 信息披露更及時
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中,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的建立顯示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關系有望大大拉近。根據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面的情況。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被要求在定期報告中新增披露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和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與主板相比,投資者能更及時地了解到股東持股分布狀況的變化,給投資提供參考。
在有關規定中,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公司應當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實際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金額、實際投入時間和完工程度進行專項審核,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專項審核的情況。這就說明,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將面臨著更為嚴格的監管,引入中介機構使其在募集資金運用方面受到約束,其信息披露也將更加透明。同時,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應當在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 投資者目標定位不同
引入「風險偏好」的概念,投資者應對個人的投資偏好有所定位。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板與主板區別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訂,更重要的是其總股本較小,統計顯示,目前主板市場中約95%的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對主板市場的歷史數據整理分析,小盤股的波動性和風險系數均高於指數,這意味著投資於中小企業板塊就必須能夠承擔其更大的波動性。
三、 未來發展趨勢不同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表示,從分步建設創業板市場入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選擇,而未來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進中小企業板塊的制度創新。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對於服務中小企業而言,問題和矛盾還較突出。雖然中小企業板塊已經推出,但《公司法》規定,申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最近三年持續盈利,所以諸多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藉助發行上市實現創業資本的退出。
但隨著資本市場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國務院「九條意見」的出台,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條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寬創業型企業發行上市在股本總額和持續盈利記錄等方面的限制,在條件成熟時,將中小企業板塊從現有市場中剝離,正式建立創業板市場是市場趨勢所在。
(撰稿:天同證券研究所 李劍君)
公司上市中小企業板要具備什麼條件?
4月24日 23:19 上市標準的選擇。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不同,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
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較強的新興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
場所。由於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偏小,營運時間較短,市場前景不
確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穩定,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使得銀行不敢為其貸款,
而我國主板市場因為進入門檻過高也將它們拒於門外, 這樣就特別需要一個有
別於主板市場的資本市場為它們提供融資渠道。考慮到新興高科技公司業務前
景的不確定性,在構建我國二板市場時,要設法降低市場進入門檻。日前高西慶
也指出,應放寬二板市場公司的上市要求,以降低進入門檻。《徵求意見稿》
規定,內地高新技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
出資的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七十。
(1)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但對業務要求可能較嚴。 按照目前我國主板市場
的上市標准,企業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3000萬元,股票發行後公司股本
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而中小高科技企業一般都處於創業期,生產規模偏小,無
法滿足主板市場的上市條件。所以, 二板市場應適當放鬆對公司股本總額和發
起人擁有股本總額的限制,從而盡可能讓規模偏小、缺乏資金、 但產品前景良
好的中小企業上市。在我國成立二板市場的初期,考慮到新興市場的特點,為了
抑制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提高市場的營運質量和運作效率, 除適當
放寬股本規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條件將不比主板市場寬松。 根據中國證監會去
年底出台的《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上市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除股本規模可小於5000萬元但不得低於3000萬元外,其他財務和業績指標都
不應低於主板市場。《徵求意見稿》對此作出了同樣的規定。二板市場是為那
些具有活躍業務記錄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場所。在放寬企業上市條件的同時,
應該強化公司的業務標准和管理標准,即公司必須具有突出的主營業務、明確
的主導產品、詳盡嚴密的業務發展計劃、完整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和巨大的主
業成長潛力,而且具備高質量的管理團隊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統。隨著市場
的發展,二板市場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於 3000 萬元降為不少於
2000萬元。
(2)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主板市場的上市規則中一般
有「三年連續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業由於技術創新能力較強, 使得技術
升級換代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時間短,無法達到上述條件。隨著證券市場的不
斷發展,投資者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范, 監管水平
不斷提高,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 《試行辦法》和《徵求意見稿》
都規定,企業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高新技術業務兩年以上( 增發新股的
可以不受此條款限制)。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營運質量, 避
免企業因頻繁變更主營業務和管理層而造成經營業績的不穩定。並且規定,原
企業整體改制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已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績可以
連續計算,在最近二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為了增強我國二板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市,
上市條件可考慮進一步放鬆,對於研究與開發力量很強的企業, 只需要有一年
的經營記錄,可以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業存續期間的所有制性質均可
連續計算經營業績。考慮到許多網路企業在創立時期大都沒有盈利,因此對其
盈利記錄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長的業績記錄。《試行辦法》曾要求企
業有一年的盈利記錄。在《徵求意見稿》中,則不僅取消了對企業發行股票前
的最低盈利要求,並且對公司的預期利潤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這一規定,為
網路公司在二板市場上市打開了大門。此前,有關ICP不得在海外上市、 非證
券公司不得從事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等規定,使得部分網路公司幾乎不可能再得
到風險資金的支持,而高新技術板的盈利記錄要求、「雙高認證」等規定幾乎
封死了網路公司的國內上市之路。這一新的政策變化必將對主板市場上網路股
板塊的表現發生重大作用。目前滬深兩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組建、控股或參股
了一些網路和其他高科技企業,隨著這些高科技企業上市或分拆上市,將會使
相關的上市公司的投資獲取不菲的收益。這無論從題材的發掘還是從業績提升
促使投資價值凸現的角度來看,都將對網路股的市場表現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3)放寬關於股東人數的限制,社會公眾股比例可相對較低。 按照《公司
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不得少於 5 人,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
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借鑒美國那斯達克(NASDAQ)小型資本市
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香港創業板市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一百人的做法,《
試行辦法》中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可降為不少
於500人。《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放寬要求,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
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為了確保和增強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場應有足夠
的社會公眾股股東,但考慮到二板市場的企業規模相對主板市場要小,社會公
眾股比例可低於主板市場。《試行辦法》規定,二板市場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
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徵求意見稿》降低了對該
比例的要求,規定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對
該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規則(討論稿)》
的規定,高新技術板上市公司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間。鑒於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發起人股份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
易,因此應適當控制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我們認為這個比例
以30%-40%為宜。
3、二板市場必須是全流通市場。 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有賴於風險投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制的關鍵因素是建立風險投資
的退出機制。雖然二板市場不是專門為風險投資的退出而設立, 但它是風險投
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考慮
到風險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 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
業所形成的股權應可以流通,相應地二板市場中不再有社會公眾股、 國家股和
法人股的劃分,因此應該是一個股份可全流通市場。 國外機構對中國高科技企
業的股權投資同樣可以流通,這涉及到制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相
關的配套改革。日前高西慶就表示,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有很大的區別。在主
板市場上,存在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規定
發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內不得轉讓,高層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股票不得轉讓。
在二板市場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份將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關條款
將作修改)。
4、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二板市場上
市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 而不僅僅是
為了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套現需要。因此, 為了保持公司
成長的連續性, 應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有機地結
合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佔已發行股本的35%。 在
股權可全流通的安排下,為了確保公司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上市後, 這些主
要股東必須接受出售若乾股份的限制。一方面,目前我國企業經營和決策行為
的短期化傾向較為嚴重,缺乏個人信用,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的監督
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如果對公司高層和主要股東沒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
會出現管理人員和主要股東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的情形,這不利於保持公司管理
層的穩定,造成管理層缺乏對公司發展的長期承諾,從而制約了公司的長期可
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國內不少高新技術企業紛紛提出到香港創業板和美
國那斯達克上市的申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國內現行規定對發起人和高級
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過死。如果繼續沿用現行做法,將不僅制約國內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而且不利於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因此,為了完善風險
投資的退出機制,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二板市場可以借鑒香
港和美國市場的成功運作經驗,放寬對發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
份的時間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二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已發行的全部股
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開發行之
日起未滿一年的除外。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自股票
上市滿一年後方可流通。同時,通過示範宣傳,鼓勵企業採用國際通行的滾動
式鎖定的作法,對高層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所持有股份的交易進行制約。我們認
為,兩年限期屆滿後,這些高管人員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25 %以上的
名下股份。
5、二板市場應放寬配股等再融資條件。 股本的不斷擴張是企業發展壯大
的一個主要表現。為了提高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後續融資能力,增強其發展後
勁,促進上市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二板市場需要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寬松的
再融資環境。例如對於少數急需資金實施高科技項目的高新技術上市公司配股
時,配股凈資產收益率、配股間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適當放寬, 以實現再融
資的市場化。(1)放寬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
字(1994)131號文件第二條第七款關於「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 不得超
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規定的限制。(2)
放寬配股條件。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字(1999)12號文件關於「
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
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
收益率不得低於6%」的規定限制。例如,《徵求意見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
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條件限制。
6、收購兼並活動會比主板市場更加活躍。 現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歷程表
明,資本經營已經取代產品經營而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手段,以此來實現企業
低成本的快速擴張。美國那斯達克市場是美國高科技企業收購和兼並的主戰場。
正是通過收購和兼並活動,一方面一些屬於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以各種方式介
入高新技術產業,以增添新的生機和活力,培育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
面一些高新技術企業以這種方式迅速地發展壯大,以達到規模擴張和業務拓展
的目的。據統計,1999年美國最大的50宗高新技術企業的收購與兼並案中,大
約有90%是在那斯達克市場完成的。從購並行業來看,通訊、計算機、 醫療健
康業的購並佔了較大比例。例如,風險高科技企業網景公司就是大規模購並浪
潮中的眾多收益者之一。從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軟公司順利實施了28 宗兼
並案和32項投資項目,使得其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增長了1.7倍和1.4倍。在那
斯達克市場,類似微軟這樣通過購並實現快速規模擴張的還有不少公司,例如
Amazon.com、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最近,
美國在線(AOL)收購時代華納(TWX)充分利用那斯達克市場提供的便利條件, 以
換股和債務方式進行合並,總交易金額高達1840億美元, 一舉成為迄今為止世
界上最大的一宗購並案。
D.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E.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有哪些
根據有關資料,到目前為止,我國大約有中小企業42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8%,經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460萬戶個體、私營企業達3800萬戶。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總額的60%,上繳的稅收已經超過總額的一半,提供了全國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成為擴大就業的主渠道。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崗位,不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崗職工,還吸收了大批農村剩餘勞動力,有效解決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和就業問題,緩解勞動力供求矛盾,從而保證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正成為我國創新的主力軍。
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的的同時,也遇到很多問題。其中,資金緊張,融資渠道狹窄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除了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的中小企業企業融資能力都有限。目前,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外有三種: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資。政府已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作為國有企業特別是關繫到國有經濟控制力的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措施,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票上市融資很困難。另一方面,由於涉及到金融風險問題,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也難以得到批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小企業的資金主要靠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實際上中小企業業從銀行獲得貸款也是十分困難的。
從目前情況來看,中小企業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場融資體制,基本是內部融資,自我滾雪球式發展,致使企業很難形成規模生產。中小企業所面臨的資金矛盾非常突出,許多有項目有盈利的企業由於難以籌措到必需的資金而不能最大規模地發揮其能力,這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的重要「瓶頸」。
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融資體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業外部融資體制,即市場融資體制。
F. 中小企業融資解決方案
目前對於中小企業融資最好的方式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因為債券時間長,一般是三年,如果企業運行的好,可以繼續發行二期,三期債券,目前從材料准備到債券發行一般兩個月左右的時間,發債因為需要資本市場的審查也幫助中小企業完善了自身的很多財務和行為的運作不規范問題,為企業向更大更強的發展做好鋪墊,甚至最終上市。
G.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的數據
原文地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作者:吳瑕
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現狀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一般通過兩種方式獲取資金: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外源融資又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具有不同的內在含義和要求,可以說各有千秋,都受到一定的客觀環境的影響和制約。
(一)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及二者關系
內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折舊和留存盈利)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它包括兩方面:積累資金和沉澱資金。積累資金是企業稅後利潤用於擴大再生產的部分;沉澱資金是企業折舊資金在固定資金更新期限到來之前處於生產過程之外形成的"閑置資金"。內源融資的資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風險性等特點,是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折舊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固定資產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有形和無形損耗,它主要用於重置損耗的固定資產的價值;留存盈利是企業內源融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再投資或債務清償的主要資金來源。以留存盈利作為融資工具,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當然由於資金來源於企業內部,也不需要發生融資費用。
外源融資:外源融資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閑置資金,使之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它對企業的資本形成具有高效性、靈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點。外源融資又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而直接融資又分為股權融資和企業債券融資兩種方式。在經濟日益市場化、信用化和證券化過程中;外源融資將成為中小企業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
二者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融資也是一個隨經濟的發展由內源融資到外源融資的交替變換過程。中小企業在創立之初,由於市場需求不旺,生產規模有限,難以承擔高額負債成本。因此十分重視自有資本的積累,避免過度的負債經營,從而主要依靠內源融資來積累資金追加投資、擴大生產規模。隨著生產規模的逐步擴大,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需要時,外源融資則成為企業擴張的主要融資手段。考慮到外源融資的成本代價,中小企業在資金籌措過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內部積累。辯證地講,內源融資是外源融資的保證,外源融資的規模和風險必須以內源融資的能力來衡量。如果不顧內源融資的能力而盲目地進行外源融資,不但無益於提高資源的利用率,而且將使企業陷入擴張與穩定的困境之中。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1.內源融資狀況
為了適應市場風雲的變幻莫測,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因而在時間上和數量上對資金的需求具有不確定性,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提高積累能力,以對市場變化能做出迅速的反應。同時,創辦中小企業也必須有一定量的資本,這是一個經濟學常識。如果連一點本錢都沒有,或者僅有極少量的創業資本而把大量的資金需求量寄託於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方式,那麼企業的生命力也是難以持久的。我國現有的組織結構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經營對象單一的中小企業融資大都依靠自我積累,依靠自身力量發展;但規模較大的中型企業的內源融資狀況則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為分配過程中留利不足、計提折舊費率偏低等問題。
據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中國項目開發中心,以隨機抽樣調查方法對成都、綿陽、樂山三地601家中小企業流動資金來源結構的調查顯示,企業內部自身積累78.1%、向銀行貸款9.65%、民間借貸5.07%、商業信用3.25%、其他非正規融資3.93%。這組數據說明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內源融資。
2.外源融資狀況
第一,直接融資(股權融資、債券融資)。股權融資。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目前尚不可能成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眾所周知,我國證券市場自建立至今,已經被賦予了為國有大型企業服務的一項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幾年國有大型企業處於困境的情況下,為使國有企業通過改制重新煥發活力;我國股票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在政策如此嚴重傾斜的情況下,股票市場基本上未向中小企業開放。我國《公司法》還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公可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從嚴控制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企業;中小企業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制約;經營規模偏小,且大多為一般生產加工企業和流通服務性企業;與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相差甚遠,自然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統計表明,目前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近1500多家,民營企業大約占不到15%,且部分還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而曲線上市的債券融資。
與股票市場相類似,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未向中小企業開放。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組審批"的辦法,每年由政府部門確定債券的發行規模和規模內的各項指標,在具體確定年度債券發行計劃時,優先考慮農業、能源、交通、重點原材料與城市公共設施項目,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還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作擔保。這一系列條件也限制了中小企業進入債券市場。隨著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以及二板市場的創建,中小企業通過發行股票與債券融資的可能性會進一步增大;但近期仍不會成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第二,間接融資。間接融資是指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充當信用媒介而實現融資的一種方式,它具有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和非流通性等等性,是中小企業融通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近幾年,政府主管部門出台了不少旨在強化對中小企業發放銀行信貸的政策,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也竭力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間接融資即債務融資已經成為民營企業融資的重要來源;
理性地講;在沒有政策障礙的前提之下,中小企業是採取直接融資方式,還是間接融資方式,應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特點,所涉足的行業、企業發展前景而定。對於從事高科技產業類的中小企業,因其經營風險較大,資本有機構成較高,技術含量也較高,可考慮通過證券市場融資;對於傳統產業類的中小企業,因其經營風險較小,資本有機構成較低,技術含量一般,可主要採取銀行信貸方式進行間接融資。
由此可知,盡管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環境還不理想,但銀行信貸方式目前仍是中小企業的首選與鍾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