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介紹
中小企業集來合債券是指自通過牽頭人組織,以多個中小企業所構成的集合為發債主體,發行企業各自確定發行額度分別負債,使用統一的債券名稱,統收統付,向投資人發行的約定到期還本付息的一種企業債券形式。它是以銀行或證券機構作為承銷商,由擔保機構擔保,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並對發債企業進行篩選和輔導以滿足發債條件的新型企業債券形式。這種「捆綁發債」的方式,打破了只有大企業才能發債的慣例,開創了中小企業新的融資模式。
Ⅱ 目前我國已發行的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有哪些
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
078073 07深中小債
098066 09大連中回小答債
1080045 10武中小債
1080098 10中關村債
111054 09連中小
111061 10中關村
1180026 11豫中小債
1180057 11常州中小債
1180084 11蓉中小
Ⅲ 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區別
票據一般都是銀行口發的,類似中票,ppn什麼的,一般銀行和幾個AA的大券商可以承銷。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發改委口的,券商有承銷資質的。
Ⅳ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和公司債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其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2、公司債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資金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的債。
二、發行條件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債:
(1)企業性質:公司制企業。
(2)規模:現由於申報企業多,實際操作中企業凈資產應在15億元以上。
(3)盈利:前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評級: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5)募集資金投向: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確定,籌集資金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
(6)擔保:發債企業需由金融機構或上級母公司(主要投資主體)提供擔保。
三、優點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2、公司債:
(1)利率、費用低:利率較同期銀行貸款低約兩個百分點左右。發行費用主要包括保薦及承銷費用、審計師費用、律師費用、資信評級費用、發行推介費用、信息披露費用等。從已發行的公司債來看,發行費用一般不超過籌資金額的2%(每年均攤0.2%左右)。
(2)期限長:5-10年。
(3)發行額度大:發行額度為凈資產的40%,最高可達幾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人民幣。
(4)提升企業形象及知名度,為企業開辟了低成本的融資渠道。
Ⅳ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產生
中小抄企業集合債券源於美國的襲次貸危機引起了全球范圍的金融危機,隨著這一危機的到來,中國很多中小企業准備不足,導致破產、倒閉,而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中國採取了很多應對措施對中小企業進行保護和提振,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便是措施之一。
Ⅵ 中小企業集合債的概念
中小企業抄集合債,就是由一個機構襲作為牽頭人,幾家企業一起申請發行債券,是企業債的一種.
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難題長期懸而未決,已成為我國多層次融資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此次國家發改委批准北京中關村3家企業和深圳20家中小企業以發行債券的形式募集資金,深圳此次是首開先河由中小企業集合發債。
所謂集合發債,就是俗稱的「捆綁發債」。此前,開創國內捆綁式發行企業債券先河的是2003年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債券,當時國內不同高新區的12家企業採用「統一冠名、分別負債、分別擔保、捆綁發行」的方式發債。
其實在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中,融資難是最大的瓶頸。近期,除了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和財稅扶持力度以外,各行業協會也在採取措施,彌補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記者:我手中拿的是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提供的一份調查數據表。目前我國430萬戶中小企業,雖然創造了60%的GDP,但可以從銀行拿到的貸款額度不足商業貸款總數的1/4,今年一季度,這一比例又下滑了近10個百分點。加上生產成本增加,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達30%以上。
Ⅶ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特點
1.統一組織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一般由某個政府部門作為牽頭人,在債券的回發行工作中,負責答統一組織協調。
2.統一冠名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使用統一的債券名稱,形成總的發行規模,而不以單一發行企業為債券冠名。
3.統一擔保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將由資質卓越的第三方為債券提供統一擔保,從而實現債券信用增級,提高債券的市場認可度。
4.分別負債、集合發行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由多家中小企業構成的聯合發行人作為債券發行主體,各發行企業作為獨立負債主體,在各自的發行額度內承擔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並按照相應比例承擔發行費用。
Ⅷ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買方有哪些
交易商協會會員
Ⅸ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原因
既有融資方式不能滿足中小企業擴大生產經營的需求,一方面產生過高的融資成本,另一方面又導致企業資金的運行效率低下,最終結果是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低下。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原因歸結到一點就是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低下,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商業銀行的支持不夠
中小企業的規模小,技術水平低,可用於抵押擔保的資產少,易受市場環境的影響,經營風險程度高,信用不佳,從而加大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復雜性。這與商業銀行保持穩健性的經營原則相矛盾,導致商業銀行不願意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另外,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首先,貸款給一家大型企業相當於批發業務,給中小企業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相同金額的批發業務分為多個零售業務,要經過更為繁雜的程序,單位資金的成本相對上升。其次,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內部治理結構混亂,財務制度不透明,監督機制不完善。銀行需花費更多精力判斷是否能夠貸款給中小企業,增加了收集和分析信息的成本。總之,這些因素增加了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風險和成本,從而增加了中小企業貸款的難度,降低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
(二)上市融資的條件較高
企業申請上市需滿足的一項基本要求是企業規模要達到一定程度,而大多數中小企業規模有限。例如,在我國的主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能少於5000萬元。剛推出的創業板對企業規模的要求雖有所下降,但發行後股本總額仍不能少於3000萬元,很多中小企業難以達到這樣的要求。此外,上市條件中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等還有一定的要求2。因此除少數中小企業外,大多數中小企業很難滿足創業板的上市條件,更難以達到主板或中小企業板的條件。即使滿足了上市條件,中小企業難以承擔上市過程中的中介費用、披露費用和其他成本。因此,中小企業的上市直接融資渠道是不暢通的,融資成本較高,降低了融資效率。
(三)民間融資的不確定性
民間融的資界定包括民間借貸和民間集資兩個方面。民間借貸屬於債權融資,民間集資屬於股權融資,但二者不同於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上市融資等債券或股權融資方式。民間融資具有一定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但目前在中國民間借貸和民間集資不屬於正規的融資渠道,游離於現行法律規定之外,不僅不受法律保護,甚至有可能被冠以「非法集資」等名義而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增加了民間融資的不確定性,中小企業進行民間融資不具有相應保障措施。民間融資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表明其在一定程度上也脫離了法律的引導和監管,其收益率可能不以法定利率為依據。現實中民間融資的收益率大都處於高利貸水平,大大高於銀行貸款利率。中小企業民間融資不確定性很大,成本很高,也會造成融資效率低下。
中小企業融資效率低下是集合債券的發行原因。但需注意,融資效率低下不一定僅僅導致集合債券的發行。除集合債券外,能提高融資效率的其他方式也有可能出現。
Ⅹ 中小企業集合債的適用條件
面對融資難題,擁有15萬家會員單位的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正在採取措施,而推進中小企業集合債的發行就是其中的一項。 ##同期: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長 李子彬 我們正在和大連市政府合作,准備發一批大連市中小企業集合債,我們已經作了兩個月的准備時間,目前各項工作的進展順利,11月份這批債就可以發出去,大概規模在11個億左右。 ##正文 中小企業集合債,就是由一個機構作為牽頭人,幾家企業一起申請發行債券。2007年,發改委曾試點兩只中小企業集合債,但由於審批程序復雜等問題,試點沒能持續推進。記者了解到,目前除遼寧大連外,四川、浙江等省的中小企業集合債也已進入方案制定和上報階段。此外,中小企業協會已經啟動一項規模30億元、專門用於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預計年內可以募集第一期10億元資金。
「中小債」是一個創新。它直接的價值在於,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多年無解的情況下,這種模式較好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中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的問題,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途徑、新模式。
中小企業債券的發行,作為我國債券市場上的一次大膽的創新嘗試和標志性事件,如果得以推廣並健康地發展,將有效地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存在的融資難、擔保不足的問題,從而有利於中小企業的做大做強,同時它對於化解目前中國的流動性過剩與流動性不足並存的難題無疑也會是一個突破。
中小企業集合發行企業債券是債券市場的標志性事件,也是有益的創新嘗試,有效拓寬了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緩解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融資難、擔保不足的矛盾,有利於中小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快速成長、做大做強。